马上注册,结交更多佛友,享用更多功能,实修路上我们携手并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击注册
x
小议 加 行 之一 《瑜伽师地论》 卷第八 本地分中 有寻有伺等三地 之五 中,弥勒菩萨开示说: 杀生者 者,此是 总句。 (杀生的有情 这一个词组,是从有情众生这个方面 总说杀生 这个行为。) 最极暴恶 者,谓 杀害心 正现前故。 (最暴恶、极度暴恶的 有情,是在说 这个有情的心 正处于 实施杀害的心理行为当中。) 血涂其手 者,谓 为成杀 身相变故。 (鲜血涂在了手上,是在说 这个有情 为了成就杀害这个行为,身体的外观发生了变化。) 害 极害 执 者,谓 断彼命故、解支节故,计活命故。 (对 杀害、极残忍的杀害 执着的有情,是在说 这个有情 断送了被杀有情的性命,分解了被杀害有情的肢体关节等,这样残忍 是因为 唯恐不能彻底的杀死对方。) 无有羞耻 者,谓 自罪生故。 (没有羞耻的有情,是在说 这个有情 对于自己所犯的杀生罪行 心中没有生起 羞耻感。) 无有哀愍 者,谓 引 彼 非爱故。 (没有哀愍心的有情,是在说 这个有情 由于没有哀愍 被杀害有情的心,所以 就实施了杀害这个行为,引发对方遭受了 不可爱的对待。 ) 有 出家外道 名曰 无系,彼作是说: (有个 出家的外道 叫做 无系,他这样宣说:) 百踰缮那内 所有众生,于彼 律仪、若不律仪。 (如果杀害了 在 几百个踰缮那的范围内的 所有有情众生的话,这时候 就要区别看待:对于有些被杀害的有情,实施的人 没有违犯 律仪戒,对于另外的被杀害的有情众生,这个实施的人 却违犯了 律仪戒。) 为治彼故,说如是言:一切有情所。 (为了对治这个邪见,所以就宣说这样的话:无论杀害哪一个有情,都是违犯了 律仪戒。) 即彼外道,复作是说:树等外物 亦有生命。 (这个 无系外道,还做出了这样的宣说:像树木这样的 外在的植物类生物,也是有生命的。所以,杀死植物,也是触犯了 杀生罪行。) 为治彼故,说如是言:真实众生所。 (为了对治这个邪见,所以就宣说这样的话:杀生罪行的触犯 是说杀害了 真实的有情众生,是说杀害了动物,而不是说杀死植物。植物是无情生命,杀死它们 是不触犯 杀生罪行的。) 此 即显示 真实福德 远离对治 及 显示 不实福德 远离对治。 (这些正确的说法 就是为了 显示出来 如果想要累积真实的福德 应该远离哪些行为、对治哪些行为;以及 为了 显示出来 怎样避免被那些 虚构的不真实的福德 所设定的 应该远离哪些行为、对治哪些行为 的 邪见 所欺骗。) 如是所说诸句,显示 加行 杀害 。 (就像这样 宣说这些语句,就是为了 显示出来 杀害有情众生 这个行为 会有哪些 附加的行蕴 可能伴随出现。) 这里,弥勒菩萨为我们开示的 加行 的 意义 ,是说 附加的行蕴。行蕴 可以是 心的行为 就是 意行,口中的语言 就是 口行,还有 身体的行为 就是 身行。这样的 加行,可以 发生在 主体行为之前,也可以 和主体行为 同时发生,还可以 发生在 主体行为之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