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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法探讨] 小论 习气 与 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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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7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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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论   习气 业种
《瑜伽师地论》卷第六 本地分中 有寻有伺 等三地 之三
弥勒菩萨说:又 虽说言 有过去业,由此业故 诸有情 受有损害受、 无损害受。此亦 依彼 习气,密意 假说为有。谓 于诸行中,曾有净、不净业,若生、若灭。由此因缘 彼行 胜、异相续而转 是名 习气。由此 相续所摄 习气 故,爱、不爱果生。
         (而且,虽然 佛经 处处说  存在 过去造业 留存下来的 业种,因为 这个业种的 缘故,所以 有情众生们 会在未来 承受各种各样的 感受。或者是对自己有损害的感受、或者是对自己没有什么损害的感受。这个 业种 其实只是 依据 习气,施设建立的 假有之法,并不是真实有的法。这是佛法中的一个秘密,修行不深的人 是不知道 这个道理的。
这个道理就是在说:在过去造作的各种行为当中,有清净的行为、有不清净的行为,造作产生出来、造作完了就自然消灭了。正是因为这样的行为曾经这样被造作过,那么,这样的行为就会因为 如来藏的执持作用 而在以后的日子里, 它被造作而重新现行的力量 就会更加殊胜、不同于以前,这样的造作就会更能够相续运转。这样的情形 我们就说是 造作产生了 习气。
正是因为这个  促使同样造作不断现行的 习气 的缘故,使得习气的熏习不断循环而加深;最后,由于 如来藏的执持功能 使得 量变引发了质变,进而产生了 爱或者不爱的果报 让众生承受相应的苦乐感受。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业种是假有,是依据习气施设的假有之法,并不是真实有。转变习气,就是最直接的消业的方法。

 楼主| 发表于 2020-11-17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上纯属末学臆测佛意,但愿没有谤佛!此文如有功德,愿皆回向读者胜解佛意,往生极乐,莲品高升!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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