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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生活] 阿毗达磨俱舍论卷第十六:分别业品第四之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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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0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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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0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然宗不许彼业道成。若所杀生命终以后。能杀生者业道方成。是即不应先作是说。随此表业彼正命终。此刹那顷表无表业。是谓杀生根本业道。又应违害毗婆沙师释本论中加行未息。谓本论说颇有已害生杀生未灭耶。曰有。如已断生命彼加行未息。毗婆沙者释此文言。此中于后起以加行声说。应言于根本说加行声。许命终后根本未息故。如无有过此中应说。此中说何名为无过。谓于根本说加行声。若尔于时所有表业如何可成根本业道。何为不成。以无用故。无表于此有何用耶。故业道成非由有用。但由加行果圆满时。此二俱成根本业道。又诸业道展转相望容有互为加行后起。今且应说杀生业道以十业道为起加行。谓如有人欲害怨敌。设诸谋计合构杀缘。或杀众生祈请助力。或盗他物以资杀事。或淫彼妇令杀其夫。或为乖离彼亲友故起语四过令生猜阻。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0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大愿地藏王菩萨  南无大悲观世音菩萨  南无广博身如来  南无妙色身如来   南无除盖障菩萨 南无药师琉璃光如来,南无文殊师利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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