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南收藏本站|繁體中文

佛教论坛

 找回密码
 点击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003|回复: 1

[佛教生活] 阿毗达磨俱舍论卷第十六:分别业品第四之四(九)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10-3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佛友,享用更多功能,实修路上我们携手并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击注册

x
——————————————————
 楼主| 发表于 2020-10-3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及于后时剥截治洗。若称若卖或煮或食赞述其美表业刹那。如是亦名杀生后起。余六业道随其所应三分不同。准例应说。贪嗔邪见才现在前。即说名为根本业道。故无加行后起差别。此中应说。为所杀生住死有时能杀生者彼刹那顷表无表业即成业道。为死后耶。若尔何失。二俱有过。若所杀生正住死有能杀生者业道即成。即能杀者与所杀生。俱时命终应成业道。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击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七条底线|宗旨|使用指南|小黑屋|积分|勋章|手机版|佛教网

GMT+8, 2024-12-23 03:2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