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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净公上人金刚经讲义节要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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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3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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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口意常行,清净十业道。
人知奉其上,君父师道士,
信戒施闻慧,终吉所生安。

愿诸众生永具安乐及安乐因,
愿诸众生永离众苦及众苦因,
愿诸众生永具无苦之乐,我心怡悦,
于诸众生永离贪嗔之心,住平等舍。

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
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净公上人金刚经讲义节要



净公上人主讲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八日于加州Cupertin○恭录节要



金刚经讲义节要卷一

金刚经讲义节要卷二

金刚经讲义节要卷三

金刚经讲义节要卷四

金刚经讲义节要卷五



金刚经讲义节要卷一        净公上人  学



◎纲要



1、大乘以自度度他为本,自度度他以六度为本,六度以般若为本。

2、般若摄无量义:性体空寂,我法俱遣,情执尽空,得无所得。

生知—诸法缘生,未见本性,逐相而转,迷而不觉。

佛知—缘生性空,有即非有,当体即空,觉而不迷。

3、因迷而成六道,因悟而有三乘。

4、本经纲要——遣除妄想执著,念佛净心之枢要。


┌妄想─分别心—能变境界,十法界依正庄严。

无始无明

┌我执—烦恼障

↗业
┌情执我见,实为爱根。


└执著┤            
├惑<




           
└法执—所知障

↖苦
└爱根不除,心何由净。


妄想——分别心——能变境界,十法界依正庄严。无始无明

我执—烦恼障业情执我见,实为爱根。执著—惑法执—所知障苦

爱根不除,心何由净。

5、般若是自性本具正智——无上正等正觉——照见事实真相,此即佛之知见。

6、老实念佛,则能一心不乱。若不断世间一切染缘,攀缘不息,何能老实。



◎经题



1、金刚:物名,金中之精,最坚最利。能坏一切物,一切物不能坏。又金刚宝光明能照数十里。喻般若正智,能破烦恼重障;彻见一切凡情妄相,照破无明。

2、般若:是梵语,义为自性本具之正智,所谓佛之知见。就理体曰觉性。又名实相般若。就作用曰正智,即观照般若。体用一如,觉照一体,故皆名般若。佛为一切众生,开示大乘,使令悟入者,名文字般若。

3、梵语波罗密:义为彼岸到。所谓离生死此岸,渡烦恼中流,达涅槃彼岸。波罗密又有到家、究竟、圆满诸多义。

4、梵语涅槃:义为不生不灭,所谓本自不生,今亦不灭。又翻圆寂。

5、因见思烦恼,而有分段生死。因尘沙无明,而有变异生死。

6、大智度论云:有无二见,皆属此岸;二执俱空,始达彼岸。

7、六度中,布施、舍也,若不舍,则不离此界。众生不肯舍,无观照正智耳。

8、般若波罗密,因位名圆满之观慧;果位则般若即是波罗密。

9、金刚即喻此观智,最坚、最利、最明。果位喻如来法身,金刚不坏身也。、经:具贯摄常法四义,常则三世不易,法则十界同遵。又有径义,修行成佛之路径。



◎显体



1、一切大乘经,皆以诸法实相为体。佛四十九年所说,无非宇宙人生真相而已。

2、智者大师以‘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为经体。江味农以生实相为体。

3、实相即是非相,此中非字,是一切俱非,空、有、双亦、双非之诸相俱非,非亦不立。诸法实相,本来如是,真实如是。无以名之,强名实相耳。

4、离即不取之义,不取于相,如如不动。无以名之,强名曰生。

5、文字诠此实相。观照、观此实相。实相般若,则圆满显现,到彼岸矣。

6、本经之文字般若、观照般若喻如金刚者,以其能离一切诸相,除我见,断烦恼,生实相。



◎明宗



1、宗者修也。经义之主体虽显,非修莫证。读经闻法,必以如说修行为主。

2、修学唯以自悟心性为主,不重经教,谓之宗下。依文字,起观照,证实相者,谓之教下。此佛家自称宗教也。

3、智者大师,以‘实相之慧,修无相之檀’为本经之宗。

4、江注以‘离一切相,修一切善’为本经依体起修之妙宗。

5、本经修宗,在‘无住’二字。全经观门、行门,尽在其中。

6、大智度论云:般若要旨,在离一切法,即一切法。

7、经云: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又云:以无我人众寿修一切善法,则得阿耨菩提。阿耨菩提者,实相般若也。离一切相修一切善,观照般若也。因观照而证实相。



◎辨用



1、明宗,是明因位之修;辨用,是辨果地之证。而显体,是显因果之目的。

2、佛言:‘一切众生,皆有如来智慧觉性,但以妄想执著所障,不能证得’。妄想,分别心是。执著,我法二执是。

3、起信论云:‘以不达一法界故,不觉念起,而有无明’。不达即不觉,无明即妄想执著。

4、此经大用,能开众生究竟圆满之智慧。此智为一切众生性体所本具,即是众生皆有之如来智慧觉性。

5、性具智开,不觉者觉,无明者明,便是通达一真法界,便是从根本上破障断惑。

6、当知发大慈悲心,便是开此智。依教发心,分别心已融,我见潜消。故令发无上菩提心,灭度所有众生入无余涅槃,而实无众生得灭度。全经不外发挥此义。并忘其为菩提心,直令向一念不生处契入。

7、一切众生,以不觉十法界同一体性,妄想分别,起人我见,遂生三毒,造罪受苦,轮回六道。愈迷愈苦,愈苦愈迷。纵有善根遇善友劝令发心,归依三宝。以夙世障缘,叠起环生,欲修不得,修亦难成。故忏悔业障,极关紧要。

8、经云:‘端坐念实相,是名真忏悔,重罪若霜露,慧日能消除’。持名念佛,暗合道妙,即是行深般若,无异念实相,是故能灭重罪,能消重业。

9、念实相者,空有不著,双照二边。实相之慧,从大悲生,以大悲广修六度,得无量福。

10、经体为生实相。修宗为离一切相,修一切善。离相,观空也,修慧也。修善,不住空也,修福也。此是真忏悔,能灭重罪定业。内外障缘,一齐销尽。

11、若能于本经,深解义趣,信心不逆,尽能受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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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解说。即为荷担如来事业,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乃至灭罪生福,当得无上菩提。

12、修行法门无量,而唯一宗旨,除障而已。障有三:(一)惑障:见思烦恼是,除则成般若德。(二)业障:一切罪业是,除则成解脱德。(三)报障:六道苦报身是,除则成法身德。江注举破我、灭罪、成就如来,为本经之大用。



◎判教



1、诸佛出世,教化众生,必对机说。机有二义:根机,众生根性,各各不同,障有浅深厚薄故。时机,因时施教,如五时说,先浅后深,先小后大,循循善诱,引人入胜也。

2、古德判教,意在方便学人,使对一代时教,纲领条目,浅深次第,一目了然,可以循序而进,其接引后学之苦心,良足佩焉。

3、晋末判别经教者有十八家,唐后大众共依者,唯天台、贤首两家。天台判为藏通别圆四教,贤首则判为小始终顿圆五教。

4、天台判此经为通别兼圆。贤首则判属始教,亦通于圆。江注判本经为境心俱冥,遮照同时,慧彻三空,功圆万行,至圆极顿之大教。



◎译人:姚秦三藏法师鸠摩罗什译



1、姚秦,三八四年姚苌称秦王,三八九年吕光称三河王(凉),四○一年什师至长安。经修正知见(学问)。

2、


┌经

修正知见(学问)

三藏
┼律




└论
修正行持(品德)。




三藏—律论

修正行持(品德)。

3、法师,凡能弘扬佛法者,称为法师。三藏皆通,则称三藏法师。

4、鸠摩罗什,梵语音译,义为童寿。七岁出家,日诵千偈(三二○○○字),博通世出世法,西元四○一年至长安,姚兴待以国师之礼,在西明阁与义学八百人讲学。译经论九十八部三九○余卷。

5、传说法师乃七佛以来为译经师。以悟达为先,得佛遗寄之意。

6、译,易梵为华语也。



◎倓虚法师示此经大旨



1、离相,成就解脱,消诸业。

2、无住,成就般若,破诸惑。

3、无法,成就法身,脱诸苦。

4、破三心,除四相,为发心之要务。



过去心三心—(妄心)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我相由相对假立我人相四相(执)法众生相由缘和合假立寿者相由相续假而立破处即是显处,是同时,是一时。





金刚经讲义节要卷二        净公上人  学



一、证信序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



1、东晋道安法师,分判一切诸经为序、正宗、流通三分。此说初起,闻者多疑,嗣就正于东来梵德,乃知西土亦如是分科,遂悦服成为定则。

2、本经序分:自“如是我闻”——“敷座而坐”。

正宗分:“时长老须菩提”——“是名法相”。

流通分:“须菩提,若有人以满无量阿僧祇世界七宝,持用布施”——“信受奉行”。

3、“如是我闻”至“千二百五十人俱”一段,是证信序。

4、凡结集一经,必具六缘,乃克成就。(1)信、(2)闻、(3)时、(4)主、(5)处、(6)众。此一段经文,六缘具足。

5、不异为“如”,无非曰“是”。《华严经》云:‘信为道元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法。’

6、看经闻法,贵在如实会得其意。果能消融归我自性,则受用无穷。

7、“如”,生佛本具之性体,真实之际如如不动。“是”,开化显示当下即是。

8、“我”,即心佛众生,三无差别,常乐我净之我,破空间障碍。“闻”,返闻闻自性也。

9、“一时”,十世古今,不离当念。三际心不可得,破时间障碍。

10、“佛”,自性天真佛也。

11、“舍卫国”,寂照圆融,自性圆具之丰德也。

12、“祇树”,战胜五阴魔障,绍隆佛种,则是自性之只陀太子之功德林也。

13、“给孤独园”,昔日离家远走,今返家园,承受家业,衣里明珠,不劳而获,即性德也。

14、“大比丘”,大指大悲大愿。比丘谓远离尘垢。“众”是理事和合。

15、“千二百”,圆满功德。五十五,即十信、十住、十行、十向、四加行、十地、等觉是也。

16、此节经文所表,谓如如不动之本性,当下即是。果能破障返闻,则自性佛现,而兴大悲大愿,远离尘垢,理事和合,圆满诸菩萨之修德,而与世尊心心相印,光光相照。则见此序境相为非相而见如来矣。一部经文所说,总不外此意。学者当于一切时、一切事、一切境,皆如是体会得,则动静一如,无往而不是矣。



二、发起序



尔时世尊食时著衣持钵。入舍卫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还至本处。饭食讫。收衣钵。洗足已。敷座而坐。



1、出家本为度众,欲度众生,须先断惑。断惑必须苦行,使人见之,道心增长,俗念减少。则乞食之有益于众生也大矣。

2、江居士以为,欲佛法大兴,非行乞食制不可。但须信心者多,然后能行耳。

3、“还至本处”,回头也。“敷座而坐”,经行入定,意甚深广,须体会得。而落实到自家日常生活中。

4、此经发起于日用寻常之事,是说明佛法全是教人觉不迷、正不邪、净不染之真、善、美、慧的幸福圆满的生活。佛陀就在生活中,如此示现。是故善现见知开口便叹希有,继曰,善护念,善付嘱。即是大悲大愿之无间也。

5、乞食奔走同凡夫,不住佛相,显示无我相。不说一字,显示无法相。三空理彰,此谓之“善付嘱”。是乃身教也。

6、四摄同事,以身作则为作榜样,此谓之“善护念”。

7、佛法修证,即在寻常日用间,理显三空,观融二谛,此之谓希有。

8、佛法即家常茶饭,一日不可离也。如来示同凡夫,奔走尘劳无他,欲令众生,回光返照耳。持戒、入定、生慧,示众幸福美满之生活。如是!如是!

9、修行之要,在理事双融。对境随缘,勤习勘验。历事锻心,动静一如,无往不是。

10、道在善巧利用其环境,则无时无处不是道场。

11、持戒修福,是入般若门。戒能资定,定能发慧。须知慧无戒定,乃狂慧,非正慧。

12、学人能向衣食起居尘劳边锻炼,便是降伏妄心最好方法。须是对境随缘、不迷、不烦。应事有条不紊即持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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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净自在即定、慧。故经云:‘一切法皆是佛法。’离相发心,降伏之道,尽在其中。

13、经言:‘五蕴即是法身。’这就是叫人要即幻有,见真空,非断灭相。古德云:‘但勿逐妄,何须求真。’皆明不取不断,不即不离之义。

14、般若妙法,任运由琐屑事相上自在流出,无法相也。以不言之教,护念付嘱一切发大心者,亦无非法相也。能随时如是观照,则得真实受用。



三、正宗分  当机礼请  礼赞  具仪



时长老须菩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



1、此一段以下,至“是名法相”(一七九节),是此经正宗分。

2、“时”字意深。是大澈大悟时,一眼覰破时,所谓千载一时也。亦即始觉之时。非时机成熟不可说也。

3、凡事皆必时节因缘成熟,方能凑合。佛说法教人,亦如是也。



四、称赞



希有。世尊。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



1、“希有”四义:(1)时希有,人身难得佛难遇。(2)处希有。(3)德希有。(4)事希有。此希有正指般若波罗蜜言。

2、“世尊”是总号,称呼时用之。称佛则表果德。称“如来”则表性德。

3、世尊入城还园,如如不动。密示住心,以身作则。正是加护忆念。

4、食讫宴坐,一念不生。密示降心,令众取法。正是□付谆嘱。动静之间,以身教不以言教。随时随处,无不为菩萨正觉模范。此真所谓善,须菩提今日始看出而叹为希有也。



五、请法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1、大论云、从因至果,有五种菩提:

发心菩提—十信

  

伏心菩提—十住、十行、十回向
│  

正等正觉属因

明心菩提—初地至七地
├─┤
  

出到菩提—八地至十地
│  

无上属果

无上菩提—如来果位

  


2、问意有三:(1)凡为菩萨,须发“菩提心”,故先问。(2)初发心,不能如佛之随缘安住,故次问“住”。(3)又以妄心数起,不能似佛之自然降伏,故再问“降伏”。

3、得人身闻佛法,必要发大心,方能修大行而得大果。

4、善财每遇善友皆云:‘我已先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而未知云何学菩萨行,修菩萨道。’是知发大心者,必修大行。住、降,正修行之切实下手处也。

5、然此二问,实在相资。以觉心住,则妄心不降而降。妄心降,则觉心不住而住也。



六、如来赞许  赞印



佛言。善哉善哉。须菩提。如汝所说。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



1、二“善哉”,一赞他大智慧见,二赞他大悲代问。

2、善现所见,世尊欲令众生于其著衣持钵、去来动静、日用平常生活中,领取护念付嘱之意。



七、许说  总示  诫听标宗



汝今谛听。当为汝说。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1、“谛”,真实正确。不贡高,不卑下,虚心领受。

2、看经闻法,必须抛开一切知见。以一心对境,方能契入。

3、二“如是”,克指上文善护念、善付嘱二句。有现前指点、当下即是之义。

4、佛之示现,是无我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真诚、清净、平等、正觉、慈悲、看破、放下、自在、随缘。都在穿衣吃饭上显示无遗。于此体会得,念佛必定见佛。



八、契旨请详



唯然。世尊。愿乐欲闻。



1、“唯”,是住降之理,彻底明□。然如来护念付嘱,他尚未见,故代为启请。

2、“愿、乐、欲、闻”四字,后后深于前前。义甚深广,应知。

3、人人本具如如不动之自性。无明为障,致妄心生灭不停。故学者应在闻字上用功。返闻闻自性,时时照、时时闻,则见诸法实相。



九、详谈  约境明无住以彰般若正智  的示无住以生信  标示



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



1、“佛告”句,甚为紧要,不可忽略读过。“诸菩萨”句,指发大心之善男女言。

2、发心要发得圆满究竟。如上成佛道、下化众生。又知虽上成而实无所成,虽下化而实无所化。乃是无所成而上成,无所化而下化。则性德究竟,体用圆满,而称为大菩萨矣。

3、如念佛法门,本是至圆至顿之无上妙法。因行人发心不大,只知自了。则最上乘法,竟成为小乘矣。所以只能往生下品,甚且并下品亦不够。岂不上负佛恩、下负己灵。此皆由不明无上大法之所以然也。是学佛不能不开智慧。

4、“降伏其心”,是令妄想不起。使不觉者觉。初发心人,下手只有降伏。古人云:‘但求息妄,莫更觅真。’即是此意。

5、不但初发心,实则自始至终,亦只有降伏之功。乃至成佛,亦无所住。

6、不住生死、不住涅槃。除降伏外,别无进修方法。



十、正明



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



1、缘合现生,缘散即灭。当体即空,了无所得。就性言则本既不生,今亦无灭。2、妄尽情空,业识既转,生灭心灭,生死海出,而证入不生灭之圆明性海,谓之入无余涅槃。为究竟觉果之称。

3、“入无余涅槃”者无他,灭识色欲之生灭心,便度生死海,而达涅槃之彼岸矣。

4、经云:‘佛种从缘起。’又云:‘凡是有心,定当作佛。’又云:‘有性无性,齐成佛道。’佛性虽众生本具,而佛种要待缘生。

5、学性宗者,往往执性而昧种,如执性废修。学相宗者,又往往执种而昧性,皆不明经旨之过也。

6、“实无众生得灭度者”,观照无生无得之理,乃真实无,非假想无也。古德以五义作观:(1)缘生,四大五蕴之假合,当体即空。(2)同体,相虽别而体同,一法界也。(3)本寂,本无生灭,安有涅槃。(4)无念,若无有念,则众生无,得亦无。(5)平等,一切众生,本来是佛。平等真法界,佛不度众生。

7、总之,性真实,相虚妄。证真实性,于一切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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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著相而归于自性,乃为真实。

8、观照纯熟,当体即空。起念则有,若无于念,一切皆无。故知本来平等。

9、真心妄心,本来同体,起心动念,则全真成妄。心开念息,则全妄即真。所谓除妄,实无可除。所谓降伏,乃善巧转移,大而化之耳。

10、发大心便能化,发广度无量无边之心,久久观纯,不知不觉,情执消泯矣。

11、发广度心,大悲也。观实无理,大智也。悲智具足,福慧双修。

12、立志坚强,勿生怯弱,看破放下,求生净土,即此便是降住。

13、真心不现,全由妄障。妄不除尽,而曰安住如如之真,即此一念,依然是妄想。经云:‘因明照生所,所立照性亡。’又曰:‘知见立知,是无明本’。所以古德云:‘但求息妄,莫更觅真。’‘但尽凡情,别无圣解。’经又云:‘狂心不歇,歇即菩提。’

14、度尽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如此大慈大悲,则贪嗔二毒除矣。又虽度生,实无所度,不著有也。虽无所度,度之不息,不著空也。具此妙慧,痴毒亦除矣。

15、凡夫我见重,三毒深,病根实由心量狭隘。须以广大心治其病根。从根本上解决,诸病自然易除。

16、大心行人,既不能无所缘境而著空,著空则无从起修。又不能取著于境而著有,著有则堕六道。要在不著两边,合乎中道。如此历事锻心,正大修行入手处。

17、‘识’,原是自性所变现。用以分别执我,便成为识,名之曰妄。若用以降伏分别我执,即是引归正道,名曰正智。若用以念佛求生净土,即是无上正等正觉。

18、净土法门,下手便是转识成智,便是降伏,便是观照般若正智,便是即念离念,二边不著。

19、念佛人要发大心,普愿法界众生,同生极乐。以此正念,冥熏法界,广度含灵。若能融会得这点道理,还有不加紧念佛的麽!还怕念佛不得力麽!要紧、要紧!



十一、征释



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



1、执我分别,乃凡夫通病,岂是菩萨。

2、我相因我见生,我见因我相显。一表一里,从来不离。破我相即是破我见。

3、四相即是一个我相。发心为一切众生,即降伏我相。皆度之成佛,即降伏人相。心中不起如何能度尽之念,即降伏寿者相。实无众生得灭度者,即降伏众生相。

4、发无上心者,要行菩萨行,普贤行。一切佛法,说到修持上,总不外观照。

5、或云念佛不是观。此语不然,须知即念即观。若妄想纷歧,散心念佛,不得受用。必须口念佛号,心想弥陀,如在目前。如此念佛,则妄想无从起,即是观。修观是收摄意根。净宗心想佛,口念佛,手持珠。‘都摄六根,净念相继’,实为最上乘之妙法也。

6、观即思惟,照有二,照住照见。照住,由思惟而来。心寄一处,即照住,此时许多妄念,暂时停止。本有光明,自然发露,此即智慧。照见,指工夫修成,如《心经》之‘照见五蕴皆空’是也。观照须观吾人之心性,所谓消归自性。

7、读诵受持大乘经典。受持,即观照也。

8、众生之大病根,即是心量狭小。因狭小,即执我。故佛教人将此心放大,潜移默化,大而化之。即是除我见,去烦恼之妙法。

9、因缘聚合,当体皆空。又众生同体。如此观照,则不知不觉,我执自然化去,此乃消归自性之善巧方法。

10、一切众生,无不有欲、色、识。此三者若不转移,则永远轮回三界六道。而转移之最善巧,无过于念佛求生净土。

11、化除我见,即转第七识为平等性智。不起分别,即转第六识为妙观察智。此二既转,则五、八亦随转为成所作智、大圆镜智。修行要在转识成智。

12、佛法看似广大无边,实则亲切有味。看似高深,本是平实。



十二、明不住于相即是正住  正明无住  标示



复次。须菩提。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



1、“布施”赅一切法,佛法要行不要住。应当无所住而行一切法。

2、前发大愿,此起大行。愿与行不能相离,有愿必有行,有行必有愿。

3、菩萨行六度,不外戒、定、慧三学,对治贪、嗔、痴三毒病根。

4、布施有财、法、无畏三类。是对治无始根本之悭贪毒害。

5、持戒为学佛之基始,有止、作二类。‘止持’即诸恶莫作,‘作持’即众善奉行。戒杀多治嗔,戒盗多治贪,戒淫多治贪、痴,戒妄语亦多治贪、痴,戒酒则治贪、嗔、痴三毒是也。最初持戒,重在事实不犯。若为菩萨,则动念即犯。

6、忍辱,是安忍、顺受之意。安心顺受也。辱而能忍,则无事不能忍。若闻佛法,遵照实行,不怀疑、不夹杂,为法忍。又如‘生本无生’之理,吾人能明□,能实行,为无生法忍。对治嗔恚。

7、精进,精有精细、精密二义。进步而不盲从,是精细。进步而不躐等,是精密。对治懈怠。

8、禅定,是寄心一处,久后得定,得定即称三昧。对治散乱、昏沉、掉举。

9、般若,是性体上发生的正智,不同世智辩聪。对治愚痴,能破无明毒害。实行一切法之功夫,能不著相,即是般若。佛法最重定、慧。

10、不修一切法,如何能度众生。修一切法而著相者,亦不能度众生。修一切法,究竟从何修起,则先行布施。布施为四摄法之首。

11、布施即一切佛法。佛法自始至终,不外一‘舍’字。布施即舍,即放下。推之,持戒舍贪、嗔、痴,忍辱舍嗔恚,精进舍懈怠、昏沉、掉举,禅定舍散乱、昏沉,般若舍二边及我法二执。

12、如听经,舍世间娱乐而来学佛,天人舍欲界即升色界,舍色界即升无色界,舍我执即证阿罗汉,舍法执即为菩萨,舍娑婆即生极乐净土,并舍亦舍即成佛。由此可知,只要一面行去,一面不放在心里,即两边不著矣。处事、待人、接物,必然公而无私,国而忘家。可知布施一法,包括一切。



十三、指释



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



1、举“色”等六尘,摄尽一切法。尘有众多义、有染污义。一有沾惹,即为所污。

2、“不住”,即不执著。一无所住,方为波罗蜜。

3、财施即前五尘,法施即法尘。皆是缘生之法,当体即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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