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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lxg20130220

[学佛文档] 安士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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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9-10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兼言行大小。远近
闻见而言。扬字。所该亦广。兼笔舌劝化。自作教他而言。 下附征事(三条)
宿世口业 佛在祇洹说法。有六十初发心菩萨。共到佛所。五体投地。悲泪如雨
。各问宿世业缘。佛言。汝于拘留孙佛时。出家学道。道心减灭。其时有信心檀
越。供养二法师。极其钦敬。汝于是时。生嫉妒心。在彼檀越所。说法师过。令
彼渐生轻慢。断其善根。以是因缘。堕于四种地狱中。若干万岁。后得为人。五
百世中。生盲无目。愚痴无智。常为人之所鄙贱。汝等将来命终后。于五百岁正
法灭时。尚当生于恶国恶人之处。为下贱之人。被他诽谤。迷失本心。过是五百
岁。然后灭尽一切业障。得生于阿弥陀佛国。极乐世界。时彼如来。方授汝菩提
之记。 〔按〕毁谤三宝。拨无因果。与弒父。弒母。弒阿罗
 汉等。同为第一等重罪。以其断人善根。障人慧眼也。世俗见人斋供僧尼。未
有不发阻挠之言。盖有二故。一则资性刻薄。以讥评讪笑为才干故。一则昧于三
世。不知三宝为大福田故。
口业余报 罽宾国有一罗汉。名为离越。山中坐禅。有人失牛。寻踪而至。时值
离越煮草染衣。其衣自然变作牛皮。染汁自然变作牛血。所煮草。自然变作牛肉
。所持盂。变作牛头。牛主遂送官禁狱。在狱十二年。恒为狱监饲马除粪。业
缘将尽。离越弟子。遥见其师在罽宾狱中。即来告王。王令狱中有僧。听出。离
越闻之。须发自落。踊身虚空。作十八变。王大惭谢。离越自言。我于往昔。亦
曾失牛。诬谤罗汉。一日一夜。故堕三途。受苦无量。余殃未尽。今得罗汉。犹
被诬谤。
 〔按〕罗汉已断后有。犹不免有余报者。以其尚有怨对在也。然须知罗汉所受
业果。与世人所受业果。固是悬绝。譬之诸天共器。食判精粗。三兽同河。渡分
深浅。未可以一概论也。
绮语华报 宜兴潘书升。讳宗洛。康熙甲子年秋。梦至关帝殿。适在散卷。唱首
名人到。随即踢下。第二名。乃即己也。唱第三第五名。俱不到。又见壁上挂一
黄榜。榜首之名。乃为楫二字。独不见其姓。俄而赤面者。提其首所戴盔。加于
潘首。觉而讶之。及榜发。潘果得元。因访名为楫者。既而知为娄县之傅鹿野
。特往拜之。而傅素有文誉。主司果拟第一。首二场文。评阅甚佳。因失第三场
卷。遂至摈弃。盖傅之为人。有口才。生平最多绮语。好扬人短。故得斯报。揭
晓后。主司甚爱其文。特请会面。自后傅怏怏抱恨。不踰时。而以鼓胀暴亡。 
〔按〕文
 人口业。绮语独多。他人刺心之事。彼偏能以谈笑出之。在我之口头愈快。则
在彼之抱恨愈深。每见慧业文人。往往贫穷彻骨。潦倒不堪。甚至反不如负贩小
民。得以稍安其衣食。岂必尽属生前之故乎。苟能立心仁厚。常以隐恶扬善为怀
。则口四恶业。不期寡而自寡矣。
不可口是心非
〔发明〕口司出纳。食进于口。所以养其身。言发于口。所以养其心。心口相符
。是非乃当。不然。则诈伪叵测。纯以机械用事。未邀有口之功。先蒙有口之过
。负于口者实多矣。◎口不能思。而心能思。口常受役于心。故出伪言者。口也
。使之出伪言以欺人者。心也。人于接物之时。不能表里如一。其过不在口。而
仍在心。但使心地如青天白日。则口头自不至覆雨翻云。君子但当反求其本而已
矣。 下附征事(两条)
咒诅酷报 佛世有微妙比丘尼。得阿罗汉果。与诸尼众。自说往昔所造善恶果报
。曾于过去。为长者妻。其家巨富。自无子息。妒妾生男。私自杀之。其妾怨詈
。乃自誓曰。我若果杀尔子。使我夫为蛇螫。所生儿子。水漂狼噉。自食子肉。
身现生埋。父母居家。失火而死。自此没后。堕于地狱。受苦无量。地狱罪毕。
为梵志女。怀孕弥月。同夫至父母家。中路欲产。宿于树下。忽有毒蛇。螫杀其
夫。妇哭之闷。俟天初晓。手携大儿。复抱小儿。涕泣进路。适阻大河。无舟可
渡。乃留大儿于此岸。先抱小者。置于彼岸。复入水中。来迎大儿。儿见母来。
赴水抱母。遂为漂去。还取小儿。狼来囓去。血肉淋漓。不觉肝肠寸断。路逢一
人。是其父母相识。告以所苦。且问父母平安否。曰。近日失火。一门尽死矣。
后复适人。娠身欲产。夫饮酒回。正在分娩。无人启户。夫破门入。擒妇毒殴。
随煮小儿。逼令妇食。妇畏夫故。强吞一口。痛入心肝。因弃夫逃。至波罗奈国
。息一树下。有新丧妻者。遂为夫妇。经于数日。夫忽命终。时彼国法。若其生
时。夫妇相爱。夫死必为殉葬。遂复生埋。适有贼。旋来开冢。因而得出。妇
自念言。宿有何罪。数日之间。连遭奇祸。闻释迦如来。在祇洹中。即往佛所。
求哀出家。由于过去施辟支佛食。发愿修行。故于今世值佛。得成罗汉。〔按〕
惨哉。数日之间。连遭如此奇
 祸也。快哉。遇佛出家。竟成罗汉也。一则以口是心非。咒诅求直之故。一则
以施食发愿欲求出世之故。故曰。祸福无不自己求者。
一目准誓 宋钦宗北狩时。既成和议。显仁皇后将还。帝挽手泣曰。吾若南归。
得为太乙宫使。足矣。他无望也。后誓曰。吾归后不来迎汝者。当瞽吾目。比至
。高宗殊无迎复意。后怃然。不敢力言。不久失明。广募医疗。莫之能治。后有
道士入宫。将金针一拨。左目顿明。后喜。请更治其右。道士曰。后以一目视。
一目准誓可也。后悚然起谢。道士竟去。 
 〔按〕轻诺者。必遭人怨。轻誓者。必受天诛。显仁后之不得践言。非
 负约也。迫于势耳。向使痛哭流涕于高宗之前。上意必不可强。后亦可无负厥
心矣。不能出此。而第准之以一目。何尝不原其情而罪之乎。
翦碍道之荆榛。除当途之瓦石 
〔发明〕荆榛碍道。必触人衣。翦之。则利于行走。瓦石当途。必伤人足。除之
。则便于步趋。于此留神。则一举足而不忘利济可知。况以明眸之人。而当白昼
。其翦除之功犹小。若暮夜昏黑。或两目失明。则翦除之功尤大。甚勿以其善小
而不为也。由翦除之心推之。则豪强当道。奸宄弄权。公门有把持官府之吏。
村落有武断乡曲之人。必当排击斥逐。不遗余力可知。
 楼主| 发表于 2020-9-10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由翦除之事广之。则田间
有碍路之深草。岸上有拂纤之小树。水滨有未烂之木桩。河边有坏舟之大石。港
内有捕鱼障蟹之簖帘。必宜多方设法。尽除其害可知。◎荆榛瓦石。皆是眼前障
碍。不能顺利之物。良由世人。心多障碍。不能予人以顺利。以故生此浊恶世中
。所见每多如此。余读起世因本经。见金轮王出世时。海中自然现出宝阶。能周
行四大天下。轮王没后七日。宝阶遂隐。此轮王之福力使然也。又见大悲经云。
如来行路时。能令大地高处自下。下处自高。一切丛林坑坎。瓦石臭秽。自然扫
除。一切香花树林。倾侧向佛。如来过后。辄复如旧。可见一切境界。皆由心造
。今人生于荆榛瓦石中。惟恐人受荆榛瓦石之害。而能代为翦除。直是种净佛国
土之因。岂特人天福报乎。 下附征事(两条)
拔荆得金 临川民周士元。入山采茶。被荆棘钩衣。向前跌踣。木刺入肉。流血
不止。因念同伴诸人。俱由此路。恐亦被伤。乃忍痛坐地。用力拔去荆条。根下
闪烁有光。视之。乃黄金一锭。持归作本贩卖。三年之后。遂成富室。 〔按〕
世间尽有毒草恶木。力能伤人害物
 者。若遇见此。但当披去。不可栽培。
梦人赠桂 元周德。家贫好善。遇途间秽滑之物。及砖瓦石片。有碍行路者。必
扫除之。见跛眇之人。必扶掖之。种种善事。力行不倦。后梦老人。折桂花一枝
。赠之曰。赐汝贵子。以酬汝劳。后果生子。弱冠登第。 〔按〕不受瓦石之累
。不知拔去之功。犹记康熙四十七年。苏
 郡大水。饥民载道。有人贩糙粞一船。行至长洲沙河口。不知水中有大石。顺
风扬帆触之。其舟立破。粞沈河底。舟人俱入水中。时已隆冬。冻馁几毙。至第
二日。方雇小舟。捞出水粞。仅存其半。而贩粞两人。皆破家矣。乃知捞出河底
碍舟之石。其功尤大。
修数百年崎岖之路
〔发明〕名之曰路。必有无数人往来。路而崎岖。必有无数人不便于往来。一日
不修。则一日不便往来。数百年不修。则数百年不便往来。若今日能修。则自此
以后。数千百年。日日便无数人往来。就无数人中。于大风大雨。便其往来。于
重担行李。便其往来。于暮夜昏黑。便其往来。隐然免无数老弱之惊惶。隐然省
无数瞽人之跌扑。厥功顾不巨耶。崎岖之路。本就陆道而言。若推广其说。则
川源之淤塞。溪涧之迂回。一应阻碍舟楫之处。即崎岖之路也。其法在于因利乘
便。设法疏通。使后人永享其惠。亦即修数百年崎岖之路矣。 下附征事(两条

七十里塘 昆山至和塘。自县治以西。达于娄门。凡七十里。通连湖荡。皆积水
泥涂。无陆地可行。甚为民患。由晋唐以来。不果修筑。宋皇佑中。有人建议绘
图以献。亦不果行。至和二年。主簿邱与权。始陈五利。力请兴作。既而知县钱
公纪。复言之。乃率役兴工。始克成塘。遂以年号为名。开通河港。凡五十有二
。以泄横冲之水。上设桥梁。以便行人来往。至今犹受其惠。 〔按〕所谓五利
者。一曰便舟楫。二曰
 辟田野。三曰复租赋。四曰止盗贼。五曰禁奸商也。夫以如是之大役。由于邑
尉之创始。卒贻后世无穷之利。然则留心民瘼者。岂必专藉爵位之崇高哉。
镕锡灌闸 昆山张虚江。讳宪臣。嘉靖间。为浙江宁绍台道。方赴任。例送调和
及下马饭银。虚江概却之。居官一尘不染。尝曰。吾只饮浙江一勺水。庶吾子孙
亦得宦此。后其孙泰符。讳鲁唯者。果为绍兴知府。时府城五六十里外。有星宿
闸。为一府水旱所关。乃朱买臣所筑。其地濒海。有二十八洞。延袤三四里。水
势最急。修补甚难。一钱太守修后。日就坍毁。屡筑屡坏。民甚苦之。张公相度
形势。以为筑石非可永久。乃镕铅锡以灌之。其桥石与闸。铸成一块。约费巨万
。至今屹然不动。绍民乃以神祠之。厥后泰符亦升宁绍台道。继为方伯。累迁至
七省总漕。仕宦总不离浙。人以为虚江清正之报。 〔按〕虚江
 先生之父。南麓。因其先世出方孝儒门下。避罪于长洲之唐浦。子孙业农。每
以读书为讳。一日出外。见路傍遗一囊。挈之甚重。约有三四百金。不敢启视。
停舟岸下三日。见一人仓皇寻至。询其的实而反之。于是暮年生虚江。其母管夫
人。怀孕十六月而生。幼时过目成诵。冠弱即登嘉靖会魁。子孙科第不绝。
造千万人来往之桥
〔发明〕地上有河港。划断南北东西。使行者望洋浩叹。一旦济之以桥梁。是犹
绝处逢生。不舟而渡也。谓建桥者非大功勋事乎。岂止千万人往来乎。◎修造桥
梁。是渡人于川涧。布施作福。是渡人于贫穷。改恶修善。是渡人于患难。勤学
好问。是渡人于愚痴。修行学道。是渡人于生死。内典称六波罗蜜。即所谓六度
之意也。 下附征事(四条)
海神示约 福建洛阳江。地形濒海。旧设海渡渡人。每遇风波。溺死无算。宋大
中年间。有舟将覆。忽闻空中曰。勿伤蔡学士。已而风浪顿息。一舟无恙。询之
。舟中无姓蔡者。止有一妇。厥夫姓蔡。时妇方娠已数月矣。心窃自异。即发愿
云。若所生之子。果为学士。必造舆梁。以济渡者。后生子。即忠定公襄。以状
元及第。出守泉州时。母夫人犹在。促公创建此桥。公念水深莫测。且潮汐频至
。何以兴工。于是因循者年余。母夫人促之益力。公乃移文海神。遣一隶卒赍去
。其卒痛饮大醉。投书海中。酣卧海上。醒后视之。书已易封。公启视之。止一
醋字。翰墨如新。公恍然曰。神其命我二十一日酉时兴工乎。至期。潮果退舍。
泥沙拥积丈余。潮之不至者。连以八日。遂创建此桥。其长三百六十丈。广一十
有五尺。共费金钱一千四百万。因名之曰万安桥。
 〔按〕时董其事者。有卢实。王锡。许忠。及释氏义波。宗善等。十有五人。
独言蔡公者。因其为之倡也。
延龄裕后 程夷伯。年二十九。一夕梦其父谓曰。汝今年当死。可求觉海救之。
夷伯醒而惘然。一日遇见一蜀僧。善相术。叩其字。号觉海。问及寿算。曰。君
年甚促。恐不能至明岁矣。夷伯固恳之。乃觅水一杯。呵气入其中。令夷伯饮。
且曰。今夜若有吉梦。可即报我。是夜。梦至一官府。
 楼主| 发表于 2020-9-10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左廊下所立男子女人。皆
衣冠整肃。有喜悦状。右廊所立。皆枷锁缧绁之人。哀号涕泗。旁一人云。左廊
是修建桥路人。右廊是毁坏桥路人。若要福寿。自可择取。夷伯遂发心修补桥梁
道路。不遗余力。后复见觉海。曰。寿已延矣。后夷伯年九十二。子孙五世昌盛

 〔按〕造桥与拆桥。明明两种人。善报与恶报。明明两条路。若说因果虚。必
定遭奇祸。
建桥福果 昆山周季孚。富而好善。中年无子。后迁至苏郡。遇一异人。告曰。
汝命数无子。必欲求之。当修造桥梁三百。便可得子。周曰。吾无其力。奈何。
或曰桥不拘大小。亦不必创造。但能修补缺略。亦可凑足其数。周欣然从之。欲
造者造。欲修者修。略无难色。恰满三百之数。而周已六旬矣。其后连举三子。
皆为名儒。其一则息关蔡先生之婿。公之没也。在康熙四十九年。时已八十有四
。 〔按〕一桥既成。
 犹能济人无数。况三百乎。宜其转无后为有后。命数不足以敌其福报也。
毁桥获谴 江宁贡院前。为秦淮湖。素无桥梁。行人以舟为渡。康熙甲辰。有巨
商涉此渡。适乏渡钱。舟子逼勒之。商怒曰。吾于此建桥甚易。岂靳一钱乎。舟
子争论不已。哄然市人咸集。商即以二千金买木石。其工匠则一僧募焉。僧乃露
栖其处。以董其役。不胜劳瘁。踰年而后告成。丙午秋闱。江宁府脱科。咸归咎
于桥。诸生呈于当事。因拆毁之。僧恚甚。投湖而死。未几。倡首拆桥之士。亲
见僧来诘责。数之以罪。立时呕血而死。〔按〕脱科亦偶然事。未必果系乎桥。
即或因桥
 而有碍。亦当更想榜上所登者。为何如人。设或读书学道。动师古人。每事必
欲济人利物。脱科固是可恨。不然。一登仕籍。即欲奉妻孥。美田宅。结交官吏
。武断乡曲。使善良之士。畏若虎狼。则桥之当拆与否。尚可徐商。正不必如是
之汲汲也。
垂训以格人非
〔发明〕天地间一切人类。皆吾胞与中之人类。人类中有一毫不是处。即吾分内
中有一毫亏欠处。故于为子者。愿其孝。为臣者。愿其忠。为兄弟者。愿其友爱
。刚强者。愿其柔和。鄙吝者。愿其施与。游手游食。斗殴赌博者。愿其各循本
分。谦和自守。苟可用吾之劝化。不惜剀切敷陈。忠告善道。其或口舌所不能及
者。笔之于著述。以示天下后世。其为垂训也大矣。 下附征事(两条)
立命之学 袁了凡先生。讳黄。初字学海。幼遇云南孔姓者。其人得邵子皇极数
。推袁入泮当在明年。所决县试府试进学名次。三处悉验。因卜终身休咎。言某
年当补廪。某年当贡。某年当选四川一大尹。在任止二年半。以五十三岁。八月
十四日丑时谢世。惜无子。袁备录之。凡考校名数皆合。将入南雍。访云谷禅师
于栖霞山。对坐三昼夜不瞑目。云谷曰。人所以不能作圣者。祗为妄念相缠耳。
汝坐三日。不起一妄念。何也。袁曰。吾为孔先生算定。荣辱死生。皆有定数。
无可妄想。云谷笑曰。我待汝为豪杰。原来只是凡夫。从来大善之人。数不得拘
。大恶之人。数亦不得拘。二十年来。被他算定。不曾动转一毫。岂不是凡夫。
袁曰。然则数可逃乎。曰。命自我作。福自己求。诗书所称。历有明训。释典中
。有求功名得功名。求长寿得长寿。求男女得男女之说。佛岂以妄语欺人哉。今
后宜时时积德。事事包容。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从后种种。譬如今日生。此
义理再生身也。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孔先生算汝不登科
。不生子。此天作之孽也。汝今力行善事。广积阴功。此自作之福也。易曰。君
子趋吉避凶。若言天命有常。吉何可趋。凶何可避。开章第一义。便说积善之家
。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汝今还信得及否。于是遂出功过格示袁。
袁即拜而受之。将从前过恶。为疏文一通。尽情发露忏悔。誓行三千善事。以求
登科。云谷并教以持诵准提咒。以期必验。遂改学海。字为了凡。盖欲不落凡夫
窠臼也。明年。礼部考科举。孔先生算该第二。忽考第一。其言不验。而是秋中
式矣。自此德日益修。功日益密。暗室屋漏之中。唯恐得罪天地鬼神。自己巳岁
。发愿奉行。至于己卯。盖历十年。而后三千善事始完。是时遂起求子之愿。亦
许行三千善事。因与室人互相劝勉。有善即书。有过即退。其时善念纯熟。将及
满数。而遂得长男。癸未年九月十三日。复起求中进士愿。许行善事万条。丙戌
登第后。授宝坻知县。日则见善必行。夜则焚香告帝。方忧日间无事可行。万善
之数难足。一日梦神告曰。只汝减粮一节。万善之数已完矣。盖宝坻之田。每亩
二分三厘七毫。先生代其区画。减至一分四厘六毫。果有此事。心颇疑惑。适幻
余禅师。从五台来。以梦告之。师曰。善心真切。一行可当万善。况合县减粮。
万民受福乎。先生喜。即捐俸银。令其就五台山斋僧一万。而回向之。孔先生算
寿止五十三。后康强寿考。至于望八。子孙科第不绝。 〔按〕立命之说。发于
孟子。而能
 身体力行。历历有验者。则了凡先生一人而已。然了凡先生之能改弦易辙。深
信不疑。行之勇决者。又在云谷禅师一人。谁谓空门中。必不能发明孔孟之渊微
乎。世俗见人力行善事。便从而讥之曰。作善须无心。若一执着。便生望报之想
。此种议论。未尝不高明。然而阻人勇往之志。多矣。农夫终岁勤动。而曰。尔
无望收获。士子十年辛苦。而曰。汝勿想功名。彼能欣然从之乎。
国策去毒 战国七雄起时。无不斗智角力。全以机械用事。小人见之。击节叹
赏。以为得计。君子观之。唯有感慨咨嗟。觉其可怜而已。譬之鸩酒。暂时止渴
。其毒难医。平湖陆稼书先生。选战国策。将说士用贪用诈之事。尽行删去。独
留彼善于此。数十篇文字。名之曰国策去毒。可谓读书有真眼。不被古人瞒者矣
。 〔按〕知国策中有毒。
 秦汉以后之书。亦皆不免于毒可知。但其毒不同。存乎明眼人之静观耳。即如
先生著述。发明书理固多。其中蹈常袭故。附和于俗见者。亦或间有。吾是以读
先生之书。即用先生读国策之法。非敢轻有訾议也。
 楼主| 发表于 2020-9-10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书是天下古今公共之物。道
是吾性分中自有之理。爱先生。则不敢媚先生。徇先生矣。
捐赀以成人美
〔发明〕成人之美。君子素怀。欲成之中。便有所费。若不捐赀胜事难就。盖世
间不费钱财之惠固多。而需用钱财之事尽有。且如婚姻丧葬。治病扶危。以及济
人利物之事。皆赖资财。以为经理。无论吾之独任其事。或半任其事。或少分之
中任其事。更或吾倡之于前。众人相助以任其事。甚至有人创始。吾复赞叹随喜
以任其事。捐赀不同。要其成人之美。则一也。◎细玩美字。当以修善修福。利
及于世者为第一。成就一人一家者次之。至于赛会迎神。张灯演剧。开设茶坊酒
肆。建造水陆神祇庙宇。此皆诲淫诲盗。杀生斗殴之根源。但招业果。初非美事
。不可不知。 下附征事(一条)
乐善不倦 明张振之。字仲起。太仓蔡泾人。尝守吉安。有吉安丞张大猷。晚年
妾生一子。甫三岁。大猷与妾。相继病故。子遂流落民家。公知之。为置媵保以
归张。长邑令沈某。一室相继而亡。公治棺而归之。仅存孤孙。托有司护持。天
台令死于官。不能归里。其家流寓杭州。一孙女甫髫。落奸人手。为妓家女。公
闻流涕。为之赎归。俾择良配。如是捐赀济人者不一。子际阳。为一时名流。子
孙特盛。 〔按〕赈济
 困乏。俾得还乡。是成其美于生前。人之嗣续。拔人于患难。是成其美于身
后。
作事须循天理
〔发明〕天理二字。与人欲相反。天理者。作事之准则。犹匠氏之有规
矩。射者之有正鹄。循之则是。舍之则非。循之则公。舍之则私。循之则为上达
。舍之则为下达。循之则宅衷仁恕天道佑之。动与福俱。舍之则立意溪刻。恶星
随之。动与祸俱。其得其失。相去天渊。◎此与下句。文义互见。言作事。则出
言亦在其中。犹下文言顺人心。则循天理亦在其中也。 下附征事(四条)
不弃疯女 福清文绍祖之子。与柴公行议婚。既聘。柴女忽患疯。绍祖以其恶疾
也。欲更之。妻大怒曰。吾有儿。当使其顺天理。自然久长。背礼伤义。速其祸
也。仍娶柴女归。次年子登第。女亦病痊。三子皆贵。 〔按〕古来娶瞽女病女
者。类多身荣子贵。无他。以其立心仁
 厚。能为彼苍包容一人。彼苍亦将优待一人矣。
弃妻重娶 娄县顾元吉。初作吏。手不释卷。后为诸生。试辄冠军。生徒日众。
然每入场辄见有妇女随之。文思遂乱。盖顾少年曾聘一妻。以其出自寒微也。竟
不娶。致彼抑郁而死。晚年得狂疾。屡欲自击其阴。门人尝坚护之。少懈。辄欲
奋击。既而行至桥上。见河水甚清叹曰。此处可葬我。遂自投而死。时康熙某年
六月初一日也。 〔按〕
 以寒微而弃之。天必使其终于寒微矣。宜其具此文才。讫无成就。终葬江鱼之
腹也。
雷诛母子 康熙乙亥。苏郡大水。某村有孕妇。以夫卧病乏食。乃抱三岁儿。入
城借米。得四斗归。遇雨困惫。近家里许。不能复负。见一家门首有童子。以米
寄之。约其置儿来取。童子商诸母。遂屏匿之。妇畏夫。不归。且腹中甚饿。遂
缢死屋旁。夫失所依。未几亦死。次年六月。匿米者迁至郡城养育巷。忽作鬼语
曰。吾于某处讼汝。即雷部亦告准矣。不三日。雷电交作。提母子于庭中击杀之
。妇尸犹抱童子。时康熙丙子年七月初三日也。 〔按〕若据后儒言之。则此母
子两人。
 不过阴阳不和。偶然震死耳。世人闻之。其心泰然。竟无忌惮矣。
邪淫负托 太仓诸生王静侯。为人谦谨。忽遭雷击。众共惊讶。一日请仙判事。
叩之。判云。彼于某年月日。应苏州府试。寓饮马桥民家。主人已在狱中。妻见
王谨厚。以财托之。嘱其出夫于狱。王见妻子可胁也。逼焉。且私有其金。致寘
之死。故有此报。〔按〕此种隐密之罪。
 王法所不能及。若无罪福报应。小人乐得为小人矣。故开陈因果之说。隐然助
扬王化。辅翼于名教者。不浅也。
出言要顺人心
〔发明〕言行二端。君子立身之要务。作事循天理。则行寡悔矣。出言
顺人心。则言寡尤矣。孔子曰。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又曰。仁者其
言也讱。又曰。言未及之而言谓之躁。言及之而不言谓之隐。未见颜色而言谓之
瞽。故知立言之道。千难万难。从来道高德厚之人。必不轻于出言。沈机观变之
人。必不轻于出言。谦退守己之人。必不轻于出言。轻于出言者。大抵心志浮躁
。遇事喜于见长。故其所发议论。但能形之于口。心中未尝三思筹划。纵使得罪
于世。贻笑于人。有所弗顾。何暇计其言之当否乎。◎人心者。至公至当之心。
即苏子所谓。不言而同然之情也。人心所在。即天理所在。故须顺之。然顺亦非
谄媚之谓。但须察言观色。质直无欺。出之以详慎。示之以谦和。斯亦慎之至矣
。至于大喜大怒大醉之时。必有过情之议论。尤当缄默无言。以防过咎。◎前辈
有云。凡燕会交接之时。稠人广众之际。其中人品不齐。或者素行有亏。或者相
貌丑陋。或今虽尊显。而家世寒微。或前代昌隆。而子孙寥落。以类推之。忌讳
甚多。必须检点一番。不可犯人隐讳。使人愧愤。若不能识。最忌妄谈时事。
及呼人姓名。恐或犯其父兄亲戚之所讳。常有意外之祸也。昔有一友。于广座中
。谈及一贵客。其人因言。与彼交谊最厚。未几。贵客偶至。其人不识。与之揖
让。因问旁人为谁。旁人曰。此即顷所言与君交谊最厚者也。举座皆相顾微笑。
嗟乎。此亦可为轻于出言者之戒矣。 下附征事(三条)
鲁使对薛 滕侯薛侯。来朝于鲁。二国争长。薛侯曰。吾先封。滕侯曰。吾周之
卜正也。薛、庶姓也。吾不可以后之。公使羽父。请于薛侯曰。君与滕君。辱在
寡人。周人有言曰。山有木。工则度之。宾有礼。主则择之。周之宗盟。异姓为
后。寡君若朝于薛。不敢与诸任齿。君若辱贶寡人。则愿以滕君为请。薛侯许之
。乃长滕侯。 〔按〕薛词固嫌直遂。
 滕语亦太迫切。唯有羽父之言。谦和宛转。文彩动人。细玩其词。当分作六层
看。首二句。?明其事。以下便作宽缓之语。将山有木一层。陪起宾有礼一层。
得借宾引主之法。不说宾无礼。
 楼主| 发表于 2020-9-10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反说宾有礼。犹之子产不言曲钧。而曰直钧。何
其善于辞命也。周之宗盟。异姓为后。正是推原欲长滕之故。要说君若辱贶寡人
。先说寡君若朝于薛。其语谦婉和平。令人闻之自喜。正如秦伯对晋使。不言执
其主以归。反说寡人之从君而西。亦晋之妖梦是践。岂非巧于措词耶。此种皆出
言顺人心处。初非谄媚逢迎可比。
随宜说法 宋高僧求那跋摩。族姓剎利。罽宾国王兄也。元嘉八年正月。来至建
业。文帝引见。劳问殷勤。且曰。寡人常欲持斋戒杀。而势有未能。奈何。师曰
。帝王所修。与士庶异。士庶身贱名劣。号令不行。若不约己节物。何以修身。
帝王以四海为家。万民为子。出一嘉言。则士庶咸悦。布一善政。则神人以和。
用贤使能。轻徭薄赋。则雨旸时若。桑麻野。以此持斋。斋亦大矣。以此戒杀
。戒何如之。岂必阙半日之餐。全一禽之命。而后为宏济耶。帝乃抚几叹曰。俗
人迷于远理。沙门滞于近教。如师所言。真是开悟明达。可与言天人之际矣。因
敕住京祇洹寺。师临殁。头顶间有物。如龙蛇状。上冲于天。见者数千人。
 〔按〕法师所言。句句是吾儒议论。然佛理亦在其中。正所谓出言顺人心也。
巧为讽谏 明王尚书友贤。山西宁乡人。尝买妾。困于妻。尚书宦游时。幽闭
一楼上。饿且死。妻之子毓俊。甫数岁。谓母曰。彼若饿死。人将谤母。不如日
饲粥一碗。令其徐徐自死。人始不以母为不贤矣。母从之。而俊阴以小布袋藏食
于内。乘进粥时密授之。因得不死。逾年生一子。尚书潜育他所。及尚书卒。毓
俊抚爱其弟特至。〔按〕以
 言应世。固当顺乎人心。即以言事亲。亦不可逆乎亲志。孔子尝言事父母几谏
。几谏者。悦亲顺亲之谓也。王君谏母。庶几得之。
见先哲于羹墙
〔发明〕先哲者。谓往古圣贤。见之云者。谓心慕身行。如或见之也。羹
墙二字。勿泥。当与参前倚衡一例看。◎圣贤道理。随处发现流行。活泼泼地。
倘执着行迹。稍存意必固我。是犹叶公但知画龙。而不知有真龙矣。余昔年偶见
一人。手执中庸。因与论中庸大义。且告之曰。中庸本无形相。若执定三十三章
者以为真中庸。孔颜之道。尚未梦见。其人大怒曰。君是禅学。非吾儒道。遂将
中庸反掷于案上。余曰。子诚小人矣。其人问故。余曰。仲尼不尝曰。君子中庸
。小人反中庸乎。今子反中庸于桌子上矣。其人曰。小人反中庸。岂反置手内所
执者乎。余笑曰。然则吾所谓无相之中庸者。固如此也。其人默然有省。◎一日
有人举尽信书。不如无书之说。余曰。此语却未敢便道孟夫子说得是。此友拂然
。余微笑。其人良久。始恍然曰。君可谓善读孟子者矣。我几为君所卖。◎尧舜
禹汤文武周孔颜曾往矣。要其遗文固在也。闲尝神游千古。网罗百家之言以读之
。反复沈思。参以先儒议论。若其言与吾合。则密恬吟。悠然神往。间有一二
欲合而必不可者。则笔之于书。质诸至圣先师。俾存其说于天壤。故三十年来。
曾有质孔说一编。以自娱玩。非敢谓如见先哲也。祇期发明圣学。不负先哲之训
已耳。爰摘数条。以公同志。 下附质孔说七条
孔氏三代出妻 甚矣。小儒之不知字义。诬谤圣门也。夫子刑于之化。未必逊于
文王。纵配偶之贤。不及后妃。何至遂遭斥逐。一之为甚。况三代乎。且夫妇之
伦。名教所重。倘其过小而出。家法未免太苛。若其过大而出。孔氏何其不幸。
况夫子为万世师表。夫人乃以失德而被出。已足损其家声。更加以夫人之媳亦被
出。媳之媳又被出。成何体面。一日将檀弓白文细玩。读至不为伋也妻者。是不
为白也母。不觉恍然曰。既是不为正妻。想必定为侧室。然则所谓出母者。并非
出逐之母。乃所自出之母。犹言生母也。不丧出母者。生母不服三年之丧也。盖
子思亦系庶出。伯鱼曾教其服生母三年之丧。子思不便言其过礼。故曰昔者吾先
君子无所失道。道隆则从而隆也。自此以后。孔氏家法凡系庶出之母。皆不令其
服三年之丧。永为定例。故曰孔氏之不丧出母。自子思始。甚是明白晓畅。檀弓
以出字代生字。可谓秀雅不矣。后儒自己不识字。奈何使万世宗仰之夫人。浪
被恶名乎。且今士大夫家。若其夫人未尝斥逐。而妄传斥逐。犹为累世之恨。仁
人君子。犹当代白其怨。况以大圣人之夫人。而可使其姑妇三代。同抱千秋之恨
耶。是宜改正俗解。示来兹。以醒从来之误。 〔按〕
 古人出妻。多以小故。不尽因失德。如曾子以梨烝不熟出妻。见孔子家语。孟
子见妻踞。即欲出之。而以白母。母责孟子失礼。孟子自责。遂止。见孟子外书
。观此可知。此文为后儒方便说法。为孔氏三代夫人雪不白之冤。其用意至美。
用心良苦。但读者诸贤。慎勿以辞害意。误认孔氏三代开纳妾丑风。是不可以不
辨正也。
忠恕之外。无一贯 吾道一贯。乃夫子一生本领。亦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历圣以
来相传之本领。颜夫子从博文约礼后悟及。所以有喟然之叹。此外得其传者。不
过曾子子贡耳。夫子于一贯之理。头头是道。所以在川上。则曰逝者如斯。其教
及门。则曰无行不与。正为出户不由道。饮食不知味者。作现前指点耳。门人不
得其解。故有何谓之问。曾子亦用现前指点之法以教之。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
矣。譬之有人。问如何是海。其人即取海中勺水示之。曰。此便是海水。若谓勺
水之外无海。直是痴人说梦矣。今之学者。动云忠恕之外无一贯。何以异此。
雍也可使南面 南面二字。注中训人君听治之位。谓因仲弓宽宏简重。有人君之
度。故以此许之。看来似觉未妥。盖人君者。天子诸侯之号。仲弓虽贤。犹在弟
子之列。以尊君之夫子。即许其弟居天子诸侯之位。试问置周天子鲁定公于何地
。盖古来设官分职。苟有一命之荣。无不南面临民。可使南面者。犹之可使治赋
。可使为宰之类是也。 
执鞭之士 士与事。古字通用。周书康诰篇之见士于周。即见事于周也。以此例
观。则执鞭之士者。犹云执鞭之事也。若作士君子之士。则士而怀居。不足为士
。夫子已有明训。怀居不可。况执鞭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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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有本末节 注以此节为结上文。故以物有本末。为结首节。而以事有终始。为
结次节。此向来定解也。然玩通章文势。此节当是起下两节耳。所谓物者。即身
。心。意。知。家。国。天下也。所谓事者。即格。致。诚。正。修。齐。治。
平也。物字事字。如此配合。不惟确切不浮。兼亦功力悉敌。以国与天下并言。
则国为本。而天下为末。以家与国并言。则家为本。而国又为末。推而至于身心
意知。亦复如是。是本末二字。有节节灵活之妙也。以治与平对观。则治为始。
而平为终。以齐与治对观。则齐为始。而治又为终。推而至于格致诚正。亦复如
是。是终始二字。有节节灵活之妙也。本末终始。既节节活。则先后二字。亦节
节活。并近道二字。亦节节活矣。盖此节尚是虚笼法。引起八条目之义。所以直
接古之欲明明德两节。缴足知所先后二语。若以物有本末结首节。事有终始结次
节。配合便多牵强。盖知止一节。本从止至善句申说而出。对上节不过。而物有
本末两句。明系势均力敌之文也。况天下岂有心不妄动。可称之为事。所处而安
。可称之为事者乎。事字既欠妥。则先后亦欠妥。并近道亦欠妥矣。此虽无关大
旨。然或稍可发明圣经。何妨姑存其说。
补格物致知章 朱子读古本大学。谓听讼章后。亡失格致一章。因托程子之意。
而自作一章。列于贤传之内。当时议纷然。以为后儒虽贤然无自补经书之理。
孔子作春秋。如夏五郭公之类。何难增补几字。以成其文。而终于阙疑者。慎之
也。况朱子所补皆近后人时文之调。不似圣经贤传之体例也。然知其一。未知其
二也。以鄙意揆之。此章。原未亡失。所谓释格致者。即听讼章是也。盖天下物
理。本无穷尽。进一境。则复有一境。即以狱讼言之。人第知剖决至当。便为极
则。岂知听讼之外。尚有无讼一着。更为超出其上乎。夫人格物致知。识得天下
之理。件件有最高一着。其于修齐治平。不难矣。故借听讼一端。以为触类引伸
之藉。初非即以是为释本末也。盖此章本重知字。不重本字。朱子重看偶然用来
之本字。而忘却此章专重之知字。故以之为释本末也。且夫曾子所释者。不过三
纲领。八条目耳。本末既非纲领。又非条目。何必特释。若本末既释。终始又何
不释耶。今即细玩各传文法。亦自灼然可见。祇因诚意为第一章。故曰所谓诚其
意者。特用专释之语。若以下四章。皆用蝉联之笔矣。倘专释诚意之前。又加一
章所谓致知在格物。则文法乱矣。经传具在。读书者何不静气一观。至于第二节
此谓知本。及此谓知之至也两句。乃反复叹。令人恍然有觉之意。亦非衍阙之
文。
服尧之服 服者事也。尚书缵禹旧服。以常旧服等。皆作事字解。服尧之服。犹
言事尧之事也。下文诵尧之言。行尧之行。正是服尧之服批注。当与君子动而世
为天下道动字。一例看。今注中谓曹交衣冠言动不循礼。故以此告之。则服字。
竟作衣服之服矣。但尧之所服。乃日月星辰之十二章。曹交如何可服。若云尧所
制之法服。则衣冠服色。随代变更。生今反古。宣圣所戒。曹交生于周末。忽教
其服千八百年以前之古服。似乎怪诞。至于桀虽无道。其所服者。亦必天子之服
。决不曰吾是无道之主。别作无道之衣冠。以遗后世。曹交何自仿其遗制而服之
邪。故不如训作事字之说为当。 〔按〕书者。圣贤之书。
 理者。天下古今之理也。天下古今之理。天下古今皆可言之。所以古人著书。
必曰。以俟后之君子。其心甚望后人转胜前人。非欲其一代不如一代也。若谓已
有定解。后人即有发明。不许吐露一字。是为一先儒。而障天下后世之口矣。可
乎哉。
慎独知于衾影
〔发明〕君子小人之分。不过为己为人之别。人若有志为己。而于隐微幽独之处
。不能刻刻防闲。战兢惕厉。则为己之功。终有疏漏。古人云。独行不愧影。独
卧不愧衾。能到衾影不愧时。方是慎到极处。◎此句。即上文见先哲于羹墙之实
际。亦即下文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之本领。独知不是空空一慎。须知前后皆有工
夫。慎独以前。须用学问思辨。慎独以后。不过笃行而已。此与上句。用意最深
。工夫最细。分明是帝君自道其所得。不许俗人问津。◎独知之时。独知之境。
人人皆有。各各不同。名者。有名者之独知。利者。有利者之独知。要皆业识茫
茫。不知觉悟。譬之龙不见石。鱼不见水。人不见尘。血肉之躯。不见鬼祟。自
然之势也。若于昧爽之时。回光返照。试问吾于父母兄弟前。稍能尽其孝弟否。
于亲族朋友间。果能以诚相与。耦居无猜否。于临财之际。果能见利思义。不受
人间造孽钱否。于行住坐卧中。曾念及天地父母之恩。思欲报答否。每日自朝至
暮。曾有一二时中。发济人利物之念否。于美色不留盼否。见人得意时。无嫉妒
之心否。于处顺境时。果能以卑自牧。不骄奢否。不凌虐无告人否。饮食当前能
念及农夫之憔悴否。见贫者来乞。必能稍有以周之。无厌恶之心否。如是逐一检
点。则独知之际。必有大不慊于怀者。岂容轻于自恕乎。 下附征事(三条)
见猎心喜 宋河南程颢。字伯淳。学者称为明道先生。少年好猎。后见濂溪周先
生。顿除其习。自谓无此好矣。濂溪曰。何言之易也。但此心潜隐未发耳。一日
萌动。复如前矣。越十二年。偶见猎者。果有喜心。乃信濂溪之言不谬。 〔按
〕戒杀放生。乃为善去恶中极容易
 事。断除畋猎。又戒杀放生中最粗浅事。以明道先生之贤。又经十二年之学道
。而方寸杀机。尚未断尽。宜乎精严戒律之高僧。天神皆为敬礼也。厥后先生主
上元县簿。见乡多胶竿以取鸟者。先生命尽折其竿。且下令禁止。想此时一片杀
机尽断矣。岂特十年读书。方去得一矜字。十年读书。方去得状元二字乎。
偶动邪念 昔有禅师某者。研究禅理。道风颇高。欲求和尚付法。和尚不允。微
有怨望之意。和尚去世二十年后。其僧偶在溪边走过。遥见对河女子濯足。偶动
一念。以为其足颇觉白皙。忽见和尚现形在傍。厉声诘之曰。此念可付祖师衣
否。其僧不觉惭愧拜下。
 楼主| 发表于 2020-9-10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伏地忏悔。 〔按〕以世俗言之。不过微细过咎。若以
戒律论之。此念已
 犯淫戒矣。盖欲界六天。不比世人。其福转重。则其欲转轻。到化乐天上。不
过共相瞻视。欲事已竟。不待笑语。又上之。如他化自在天。但闻语声。或闻香
气。欲念已竟。并不待瞻视矣。岂若世俗之耽着所好。遂乐此不疲耶。
举念戒牛 无锡书吏王某。顺治丁酉以钱谷事。狱死北都。康熙二年四月。苏州
金太傅子汉光。自京归家。舟次张家湾。有人请曰。吾无锡王某也。幸附我去。
许之。泊舟而王不至。舟发。复呼如初。汉光诘之。王以实告曰。吾怨鬼也。舟
离岸远。故难登耳。舟中皆惊。鬼曰无妨。居于舟隅可也。舟近岸似有人跃入。
行未几。复叫跳。问其故。曰遗一小囊于岸。内有钱粮数目。归家质对。藉此为
凭。乞停舟取下。汉光从之。既行三日。将暮。鬼曰姑止。此地普斋。吾欲往投
。汉光问何谓普斋。曰。即世所谓施食也。去须臾即下。曰观世音主坛。无饭与
我。以生前喜食牛肉耳。盖菩萨值坛。凡嗜牛者。概不得食。时汉光方醉。拍案
曰。天下有此奇事乎。吾素食牛。今当戒之矣。少顷。鬼大哭。问之。曰天上戒
坛菩萨至。吾不可以居此。汉光曰。汝归将奈何。曰。更俟他舟耳。汉光停舟。
鬼杳然竟去。 〔按〕汉光戒牛之言。方出于口。而戒坛之
 神即至。可见举心动念。天地皆知。记过记功。纤毫不爽。昔戚继光。日诵金
刚经。有鬼托梦。求其一卷以超生。而继光诵经时。适有婢送茶至。因摇手止之
。其夜鬼复来告曰。诵经甚佳。但中多不用二字。故不得力。明日。戚虔诚复诵
。一念不起。于是鬼始托生。复来致谢。盖神趣鬼趣。皆有他心通。每动一念。
如见肺肝。今人自朝至暮。自暮至朝。杀盗淫妄。五逆十恶之念。至于不可穷极
。焉得不犯天地之诛。触鬼神之怒乎。然则独知之际。诚不可不慎矣。
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发明〕此两句。收缴全篇之局。诸恶。即上文淫杀破坏等事。众善。即上文忠
孝敬信等事。言莫作者。乃禁止之词。言奉行者。有劝勉之意。两句。阿难亦曾
言之。见于增益阿含经。帝君或本诸此。亦未可知。
◎儿童口中。皆读大学之道。曾子口中。亦说大学之道。同此四字。而所见浅深
。有天渊之别。此二句文。亦复如是。昔善信菩萨。往劫生于无佛法世。寻求正
法。空中告曰。此去东方一万由旬。其国有一女人。生自卑贱。形貌丑陋。彷佛
能知半偈一句。然其中路。隔一淤泥。纵广万里。践形即没。善信闻之。踊跃前
行。竟过泥河。见此女人。敬礼如佛。礼拜赞叹。女人答曰。诸佛妙法。无量无
边。我之所闻。止有半偈。善信拜求。愿闻半偈。女人答曰。唯有诸恶莫作。众
善奉行而已。善信闻之。身心清净。思惟其义。洞达斯旨。即获神通。飞还本国
。宣此偈。降伏众魔。可见八字之中。浅者见之得其浅。深者见之得其深。非
仅为善去恶之常谈也。 下附征事(六条)
失目因缘 昔阿育王妃。莲华夫人。生一子。面貌端正。目似拘那罗眼。因字拘
那罗。王甚爱之。其后王子与妃。共至鸡头末寺。见尊者夜奢。夜奢知其夙因。
将必失眼。即为说眼无常相。时王正后。慕其容貌。强欲逼之。王子不从。后因
大恨。必欲挑去其眼。后乘阿育王病。王子在外。讨北方干陀罗国。后即诈为王
敕。令人挑去其目。王子尔时。虽受此苦。然念及尊者眼无常相之语。深恶血肉
形骸。愿求清净慧眼。应时即得斯陀含果。其后王子。还至本国。父犹不知。忽
见其子两目已盲。形容枯悴。衣裳敝垢。号泣问故。答曰。此父王意也。有敕书
在。王大怒。推求敕书。知是王后所为。即欲杀之。尔时王子。百端劝解。王总
不听。遂大积薪油。而焚杀之。尔时比丘。问尊者优波?多。有何因缘。答曰。
王子往昔。在波罗奈国为猎人。于山窟中。捕得多鹿。恐其逃窜。乃尽挑其目。
次第杀之。从是以来。几百世中常被挑眼。又于过去。拘留孙佛入涅盘后。修造
塔寺佛像。随发愿云。使我来世。得如此佛。由修造塔像故。常生尊贵家。以发
愿故。得证斯陀含果。〔按〕
 其后阿育王。闻菩提寺僧名宴沙者。是罗汉。即携王子。同到寺中。大修供养
。请僧哀救。且普敕国中明日听法者。各持器来。以承涕泪。明日道俗竞赴。闻
说十二因缘法。无不悲伤堕泪。共收其泪。贮之金盘。师乃对众立誓曰。向所说
法。其理若当。愿以众泪。洗王子目。令得复明。设理不当。目盲如故。于是将
泪洗眼。王子由是两目复明。
增价自毙 太仓钱君球。于顺治末年。见渔人卖一?。索钱五十。君球许以二十
五。将买放之。适张伯重至。增其五文。买而烹之。羹犹未熟。张忽大寒。发谵
语云。我本有人买放。汝何故夺吾杀之。索命甚急。家人哀恳。曰。既如此。须
钱某来。君球至。代恳释放。伯重遂苏。因此誓不食荤。未几。见有卖河豚者。
伯重复买食之。病即随发。踰日遂死。
 〔按〕不超度?。纵不茹荤。怨亦终报。但争迟速不同耳。
雷诛赌逆 湖州南浔镇。有寡妇之子好赌。一日负钱莫偿。欲母典衣与之。母云
。吾欲往汝姊家。且穿到。与汝可也。子遂为母驾舟而往。母素惜衣。欲待登岸
而后服。子疑母之弗与也。怒与母角。沈之于河。返未一里。殷殷然闻雷声。急
抵家。谓妻曰。速以大缸盖吾。妻问故。不答。乃强从之。而雷声甚细。终未震
也。有顷。妻见缸边血水流出。怪甚。启视之。夫已无首。但鲜血淋漓。惊唤邻
里至。人皆谓其谋害。故为诳语。乃驾舟候其姑至。欲鸣之官。舟至半途。有物
碍楫。乃一女尸浮起。手执人头。发挽指上。细视之。尸即其母。而头即其子。
始悟其母为子所害。而释其妇。 〔按〕害母者。固豺虎之不若。究其祸根。乃

 因负钱而始。然则赌博之为祸。亦烈矣。安得长民者。痛除其弊乎。
一脔三命 康熙辛亥。大旱。七月十五日。昆山榭麓地方。有夫妇戽水。忽雷雨
大作。震死其夫。然其夫素行诚实。莫测其故。妻私叹曰。祗为十八斤肉耳。众
争问。乃云。去冬输租入城。泊舟岸侧。
 楼主| 发表于 2020-9-10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见空舟上有肉一肩。无人来取。乘隙速
棹舟回。称之。重十八斤。而此肉乃岸上富家物也。有婢置于船上涤之。偶以他
事暂去。及回而失去其肉。主母挞之。失手遂毙。其夫谓必破家。与妻大闹。妻
愤甚。亦自缢死。雷斧之诛。职是故耳。〔按〕道路所遗之物。往往有偶然取之
。累人丧
 身失命者。如此类是也。卒之人遭其祸。而己亦被谴。安用此非义之财为。故
曰。苟非我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
存心疗治 明潘夔。号僦庵。乌程人。精于岐黄。留心利济。岁大疫。赖公起者
八九。而不计药本。邻有赵某。尝讼公于官。而病甚剧。谓其子曰。能生我者。
潘公也。其子谓。方与潘讼。奈何。赵曰。吾虽恶之。然其心甚慈。必不害我。
公遂悉心调治。病以得痊。公三子。伯骧。桂阳令。仲骖。翰林编修。季驯。宫
保尚书。公赠如其官。孙大复。丙戌进士。
 〔按〕救人之念既切。则报复之念自轻。至讼我之人。亦思归命而望救。则所
感乎人者亦深矣。
忍饿给囚 明杨士惩。鄞之镜川里人。初为县吏。存心仁厚。守法公平。时县令
严酷。曾挞一囚。流血满前。怒犹未息。杨跪而宽解之。且曰。如得其情。哀矜
勿喜。喜且不可。况于怒乎。由是宰为霁容。家甚贫。馈遗一无所取。遇囚乏食
。多方济之。一日。有新囚数人。待哺甚急。家无第二日粮。因问囚从何来。曰
来自杭。忍饥久矣。乃撤己之米。煮粥济之。后生子守陈。累官翰林学士。赠如
其爵。 〔按〕自己之饿。尚
 在本日。诸囚之饿。已在前日。如此一较。与其自饱。无宁给囚。杨公设想。
自应尔尔。
永无恶曜加临。常有吉神拥护。
〔发明〕承上诸恶莫作二句来。惟其不作诸恶。故无恶曜加临。惟其奉行众善。
故有吉神拥护。上二句是因。此二句是果。善恶有大有小。有暂有常。故吉神恶
曜亦有大有小。有暂有常。如影随形。如声赴叩。一定之理。不爽纤毫。◎吉神
恶曜。有在天趣摄者。有在神趣摄者。有在鬼趣摄者。虽然。各有职司。不过因
物付物。要到永无恶曜。常有吉神地位。除非大福德人。宿业未到。庶或能之然
而难矣。 下附征事(三条)
投河不死 毗婆尸佛在世时。有一比丘头痛。是时薄拘罗尊者。乃一贫人耳。持
一诃梨勒果施之。病因得愈。以是因缘。九十一劫以来。天上人中。享福快乐。
未尝有病。后生婆罗门家。其母早亡。后母屡欲杀之。不能为害。复投之河。为
大鱼所吞。鱼随被获。剖腹得儿。为长者子。后成罗汉。 〔按〕济一病僧。而
至九十一劫无病。且多遇折
 磨而不死。则以福田殊胜之故也。岂非恶曜永离。吉神常护乎。
鬼神默佑 宋刘安世。字器之。忠直敢言。累抗疏论章惇。极言其不可用。及章
惇用事。公遂远窜。虽盛暑畏途。泛海冒险。监督者不少宽假。人皆谓公必死。
而公竟无恙。年八十。未尝一日病。时一有赀郎。迎合惇意。自求杀公。惇即擢
为本路判官。其人飞骑追公。去贬所止三十里。明日将欲杀公。左右震惧。夜半
忽闻钟声。赀郎如有物击。吐血而死。公得无恙。 〔按〕以刘公之贤。乃欲揣
章意而杀之。宜乎
 恶曜反及其身。而吉神常护君子矣。
寇不能劫 明嘉靖初年。仪真县金某。开典铺于镇。是时江寇窃发。劫掠富家殆
尽。独金氏当铺无恙。有司疑其与盗相通。及寇被获。诘其何故不及金姓。因言
几次往劫。见屋上有金甲神无数。故不敢犯。官犹未信。呼地邻询之。皆曰。金
某实系积德。各典出轻入重。惟彼出入公平。估物甚宽。限期更远。且访知亲邻
之老而贫者。破例免息。又冬则免寒衣之息。夏则免暑衣之息。岁以为常。天佑
善人。故吉神拥护耳。令大加称赏。直指闻之。旌其门闾。 〔按〕典铺本属便

 民。独其轻出重入。于贫民面上。分毫不假借。不免涉于市井耳。金某不惟无
此弊窦。并能格外施仁。岂火盗官非。所能损其福泽。
近报则在自己
〔发明〕此与下句。亦承上起下之词。近报远报。俱就善一边说。正为
下文百福千祥张本。近报。不必指定现在。即他生后世。亦近报也。何也。以就
自己言之也。◎富贵贫贱。死生寿夭。皆有定数。此定数者。即报也。自己作之
。自己受之。近莫近于此矣。此乃帝君教人以自求多福之意。 下附征事(六条

公主自福 波斯匿王。有一公主。名曰善光。聪明端正。举宫爱敬。王语之言。
汝因我力。举宫爱敬。女答王言。我有业力。不因父王。如是三问。答亦皆然。
王怒。遂以公主。嫁一贫人。且告之曰。今当试汝。有自业力。无自业力。公主
嫁后。问夫父母。夫言。我父是舍卫城中第一长者。因死亡殆尽耳。遂同公主。
复住故宅。地中自然掘得伏藏。一月之后。宫殿楼阁。皆悉成就。奴仆珍宝。充
满其中。王闻之喜。问佛因缘。佛言。过去迦叶佛时。有一女人。欲以肴膳供养
如来。其夫阻之。妇言。吾已发愿。莫退吾心。夫还听妇。得遂供养。尔时夫妇
。即今夫妇。因曾阻妇善念故。恒处贫穷。以还听妇故。今日因妇富贵。 〔按
〕波斯匿
 王。复有一女。系末利夫人所生。容貌极丑。发如马鬃。王命禁闭。不许见人
。公主自恨其形。乃广塑佛像。苦自恳求。积有年月。一日感佛降临。忽变好相
。父王问之。具以实告。又阿育王第四女。事与此颇同。故今北山。玉华。荆
州。长沙。京城崇敬寺等像。皆阿育王第四女造。非近报而何。
亵袈裟报 唐贞观五年。梁州一妇人。家甚贫。其子依赡养寺慧光法师出家。因
乏小衣。乃至其子房中。取故袈裟用之。方着在身。与邻家妇同立。忽觉?热。
渐上至腰。须臾。疾雷震空。掷邻母于百步外。土塞两耳。闷绝经日。而用袈裟
者。竟已震死。火烧焦卷。题其背曰。用法衣不如法。其子收殡之。又复震者再
。乃露骸林下。听其销散。
 〔按〕袈裟谓之解脱服。亦谓之福田衣。披袈裟者。梵王帝释。不敢受其礼拜
。所以龙王救护诸龙。得袈裟一缕。金翅鸟王。遂不能为害。弥猴戏披袈裟。失
足而死。遂得生天。袈裟之衣。利益无穷。佛制。亡比丘所遗袈裟。挂于树上高
处。
 楼主| 发表于 2020-9-10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有情遇之。皆能灭罪生福。宜乎亵渎之罪。天所不容。子虽出家。不能
收敛也。
火神示报 康熙初年。檀香甚贵。苏郡有香铺。以三金请檀香观音像一尊。因私
计曰。若以此像作檀条卖。可得十六金。将毁之。有一佣工人惧罪。于中力阻。
而香铺之婿。以迎妻归。适在岳丈家。止佣者曰。汝为佣人。何预汝事。听之可
也。其夜。香铺之女腹痛。不能归家。留三日。其明日。街上有六岁童子。随父
行路。忽指香铺。问父曰。彼家屋上。何故用红封条封锁。父以为妄。禁之勿言
。是夜香铺回禄。止焚一家。合门尽死。其婿欲从楼上屋窦中钻出。而有物碍定
。竟死焰中。其佣工人。先于晨朝。有别香铺来强邀去二日遂以得免。 〔按〕

 坏佛像。出佛身血。是五无间地狱因。故不行劝阻。即有恶曜加临。片刻善心
。便有吉神拥护。婿与佣人。立心稍异。一则本欲归家。而使其不归。一则不欲
他往。而强之他往。真所谓祸福无门。唯人自召矣。
十倍偿业 镇江凌楷。字子正。康熙癸卯。曾恶邻村恶犬啮人。乃诱入夹衖中。
断其出路。冀饿死以绝其害。将一旬。启而视之。犬竟摇尾而出。不复啮人。而
衖中砖上堆土。被犬食之者将半。经两月。犬即自毙。其夕凌梦至府堂。有二贵
人并坐。绿衣者曰。人而不仁。奈何。赤衣者曰。须十倍以偿之。乃令吏引凌至
后户。见园内梅花开盛。树下金鱼缸内。浮起一死鱼。吏指曰。狱字从犬。君知
之乎。十年后当验。觉而异之。不得其解。至癸丑年正月。以他事被诬入狱。见
狱中梅花正开。有死金鱼浮于缸内。宛如梦中所见。绝粮七日。仅存一喘。凡羁
狱内百日。而后得免。正符十倍以偿之之说。 〔按〕被诬入狱。悬
 知于十年之后。不足为难。独是梅花之开。金鱼之死。亦有定数。乃为异耳。
宜乎大阿罗汉。能知前后八万四千大劫。而诸天寿数之修短。世界成坏之久近。
皆可安坐而致也。凌君系朴诚之士。精于邵子皇极数。与余相对数日。亲为余言
如此。
梦示鸡骨 四川杨琳。字怀眉。顺治十三年。选太仓粮厅。寻升浙江临安县令。
居官清正。而性嗜鸡。积有年月。康熙十六年。梦至冥府。见积骨如山。旁有人
指之曰。此汝所食鸡骨也。汝将到此受罪矣。然汝孽缘未尽。尚要啖鸡四十七只
。然后到此。觉而讶之。微有惧心。自限一鸡分以三日。而口不能忍。更之以两
日。继而仍复如故。到四十五只。忽有微疾。越一宿而病遂重。恰如其数而殁。
 〔按〕或疑所
 食之鸡。既有一定数目。则从前所食。亦分所当然。何以复有杀报。不知四十
七只。乃冥中预知其杀之数。非此鸡应被其杀之数。假令得此一梦。毅然不杀。
定数便不能拘。从前所杀。即可超荐。人之修行。亦复如是。苟能当下斩断。生
死安得而限之乎。
酷令自烧 康熙元年。昆山知县李开先。貌陋而酷。人号为李蓝面。每遇征比钱
粮。必用极重之板。往往立毙杖下。溅血盈堂。罢官之后。寓居苏州。三四年内
。一门死尽。止存一女。与奴私通而遁。仅存一身。贫乏不能度日。至自炊锅
。一日以口吹火。向前跌入门。烧烂其头而死。 〔按〕令之酷者。莫酷于此
人。报之速者。亦莫速于此人。
远报则在儿孙
〔发明〕与人言后世。盖信者半。疑者半。与人言后嗣。则无论智愚。要皆深信
而不惑。是人不幸而不知有自己。亦幸而犹知有儿孙也。但儿孙之贤否。或不能
遥必耳。然而兰孙桂子。往往萃于德门。诗云。克昌厥后。书曰。垂裕后昆。往
训昭然。于今为烈。◎发祥在十世五世后者。固称为远报。即或锺英毓秀。现在
膝下眼前。其报未始非远。何也。以其对自己言之也。获报而不在自己。则远莫
过之矣。 下附征事(三条)
尽诚训导 宋邓至。授徒家塾。凡子弟来读书者。必尽诚以教之。必先德行而后
文艺。成材者甚众。而至之后人。亦多贵显。熙宁九年。神宗御集英殿。第进士
。邓长子绾。为翰林学士。侍上前。唱至其弟绩。绾下殿谢。又唱至其二孙。绾
又下殿谢。上顾而笑。王恭公。从旁赞曰。此其父邓至。尽诚教人所致也。 〔
按〕人既称我为师。北面而事
 我。我必。尽诚以教之。方不负彼之望。邓君既能成就人之子弟。则天亦成就
其子弟。兰桂连镖。固其宜也。
贵子复来 宋虔州王汝弼。言行不苟。其东村刘良。西村何士贤。祖父俱积德。
崇宁癸未。两姓各生一子。俱颖异过人。延汝弼为师。而良与士贤。家赀虽饶。
然颇刻薄。远不逮前人。政和辛卯三月。汝弼立于门首。见人马过。如官府状。
向何氏门内。有指画状。随到刘氏之门。亦如之。询之两家。不知也。未几。疫
作。两家之子皆毙。是秋。汝弼见摄至冥。见主者冕旒南面。呼汝弼问曰。汝是
陕西干州王汝弼乎。曰。吾乃江西虔州王汝弼也。查之。禄寿尚远。因叩主者。
以何刘二子之亡故。主者曰。二子。左辅右弼也。天曹录其祖父阴德。将昌厥后
。不意良与士贤。处心行事。悉反其先世所为。以故夺其贵子。行将尽掠其家赀
矣。王苏。已阅二日。乃呼刘何二姓。详告之。二人涕泣悔过。由是广积阴功。
济人利物。乙未年。复各生一子。刘名兆祥。何名应元。仍延汝弼训之。后二子
。同登绍兴癸丑进士。位至通显。 〔按〕祖父积德
 所致之贵子。犹能以刻薄故而杀之。况本无修德之祖父乎。现在既死之贵子。
犹能以修德故而令其复来。况其未遭天谴者乎。乃知求嗣得嗣。洵非虚语。但须
得其求之之道耳。
神示葬地 建宁杨少师荣。其祖父皆以济渡为生。每至久雨溪涨。冲毁民居。溺
死者顺流而下。他舟皆捞取货物。独少师曾祖。及祖。惟知救人。而货物一无所
取。乡人共嗤其愚。逮少师父生。家渐裕。有神人化为道者。语之曰。汝祖父有
阴功。子孙当贵显。宜葬某地。遂依其所指葬之。即今白兔坟也。后生少师弱冠
登第。位至三公。加曾祖父。皆如其爵。子孙贵盛。 〔按〕葬地吉凶。原系一
定之理。但非
 人力可以强求耳。世之不务修德。但觅地师。希图吉壤者。固非。一概不信风
水。不顾年月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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