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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生活] 阿毗达磨俱舍论卷第十四:分别业品第四之二(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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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3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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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诸师言非性罪。然为病者总开遮戒。复于异时遮饮酒者。为防因此犯性罪故。又令醉乱量无定限。故遮乃至饮茅端所沾量。又一切圣皆不饮者。以诸圣者具惭羞故。饮酒能令失正念故。乃至少分亦不饮者。以如毒药量无定故。又经说是身恶行者。酒是一切放逸处故。由是独立放逸处名。余不立此名。皆是性罪故。然说数习堕恶趣者。显数饮酒能令身中诸不善法相续转故。又能引发恶趣业故。或能令彼转增盛故。如契经说。窣罗迷丽耶末陀放逸处。依何义说。酝食成酒名为窣罗。酝余物所成名迷丽耶酒。即前二酒未熟已坏不能令醉不名末陀。若令醉时名末陀酒。简无用位重立此名。然以槟榔及稗子等亦能令醉。为简彼故。须说窣罗迷丽耶酒。虽是遮罪而令放逸广造众恶。为令殷重遮断故说放逸处言。酒是放逸所依处故。

 楼主| 发表于 2020-8-23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大愿地藏王菩萨  南无大悲观世音菩萨  南无广博身如来  南无妙色身如来   南无除盖障菩萨 南无药师琉璃光如来,南无文殊师利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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