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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生活] 阿毗达磨俱舍论卷第十四:分别业品第四之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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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8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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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18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论曰。起殷净心发诚谛语自称我是邬波索迦。愿尊忆持慈悲护念。尔时即发近事律仪。称近事等言便发律仪故。以经复说我从今时乃至命终舍生言故。此经意说舍杀生等。略去杀等但说舍生。故于前时已得五戒。彼虽已得近事律仪。为令了知所应学处故。复为说离杀生等五种戒相令识坚持。如得苾刍具足戒已。说重学处令识坚持。勤策亦然。此亦应尔。是故近事必具律仪。颂曰。
  若皆具律仪  何言一分等
  谓约能持说
  论曰。若诸近事皆具律仪。何缘世尊言有四种。一能学一分。二能学少分。三能学多分。四能学满分。谓约能持故作是说。能持先所受故说能学言。不尔应言受一分等。理实约受等具律仪。以具律仪故名近事。如是所执违越契经。如何违经。谓无经说自称我是近事等言便发五戒。此经不说我从今者乃至命终舍生言故。经如何说。如大名经。唯此经中说近事相。余经不尔故违越经。然余经说。我从今时乃至命终舍生归净。是归三宝发诚信言。此中显示以见谛者。由得证净举命自要。表于正法深怀爱重乃至为救自生命缘。终不舍于如来正法。非彼为欲说近事相。故说如是舍生等言。设说亦非分明理教。谁能准此不明了文。便信前时已发五戒。又约持犯戒说学一分等尚不应问。况应为答。谁有已解近事律仪必具五支。而不能解于所学处持一非余。乃至具持名一分等。由彼未解近事律仪受量少多故应请问。凡有几种邬波索迦能学学处。答言。有四邬波索迦。谓能学一分等。犹未能了。复问何名能学一分。乃至广说。若阙律仪得名近事。苾刍勤策阙亦应成。彼既不成。此亦应尔。何缘近事乃至苾刍所受律仪支量定尔。由佛教力施设故然。若尔何缘不许由佛教力施设虽阙律仪。而名近事非苾刍等。迦湿弥罗国毗婆沙师。不许阙律仪得成近事。此近事等一切律仪。由何得成下中上品。颂曰。
  下中上随心
 楼主| 发表于 2020-8-18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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