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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楞严义疏注经卷第八(之一) 长水沙门子璇集 二返妄归真辨地位之相三。初辨渐次修行者。前由无明动彼静心。从细至粗。遂成三相及二颠倒 又由世界和合相涉根尘相对成业性故。十二区分。类生差别。流浪苦海如汲井轮。其犹空华于湛精明乱生乱灭。此皆尘劳烦恼污染真性不得清净。今欲转染归净返流复源。故立渐次修行以为对治。下喻云。如净器中除去毒蜜。以诸汤水并杂灰香洗涤其器后贮甘露。由此渐次以立地位也 文二。一结前生后二。一结前颠倒因。 阿难。如是众生。一一类中。亦各各具十二颠倒。犹如捏目乱华发生。颠倒妙圆真净明心。具足如斯虚妄乱想 众生妄心无始熏习业苦种子如恒河沙。何啻十二八万四千。故一一类。复具十二。于妙圆中。皆是狂劳虚妄华相 二生后渐次法。 汝今修证佛三摩提。于是本因元所乱想。立三渐次。方得除灭。如净器中除去毒蜜以诸汤水并杂灰香洗涤其器后贮甘露 真心如器。颠倒即毒蜜。汤水等即戒定慧。洗涤即修习。甘露即无生忍。若本无垢。亦无修证。既有修证。须具众因。故此三种皆为本也 二正辨修行二。一征列。 云何名为三种渐次。一者修习除其助因。二者真修刳其正性 前问至何渐次得修行目。今此第二正名修行。故云真修。 三者增进违其现业 五种辛菜名为助因。以能资助烦恼业故。淫盗杀妄名为正性。以是生死根本解脱怨故。根尘偶对。流逸奔趣。正是无明现行业用。是故除而去之。刳而空之。违而背之。苟三行渐着。功用渐成。六用不行。返流全一。妙圆平等。身心快然。是人即获无生法忍 二别释三。一除其助因二。一总指食为助因。 云何助因。阿难。如是世界十二类生。不能自全。依四食住。所谓段食。触食。思食。识食。是故佛说一切众生皆依食住 皆依食住者。食以资益诸根大种。心心所法能生喜乐相续执持。故有四种。段谓分段。以欲界香味触三正消变时有资益义。乃名为食。触食。谓根境识三和合。能引意识相应触起。触对前境。能生喜乐。资益诸根及心心所故。思食。谓意识相应思与欲俱转。于可意境希望偏胜有资益义故。识食谓第八识。由前三食缘助势力。令此第八体有增胜。故能执持诸根大种。能与诸法为长养因。有摄益义。故名为食。如四食章 二别示食辛过患三。一劝令断。 阿难。一切众生。食甘故生。食毒故死。是诸众生。求三摩提。当断世间五种辛菜 有资益义。皆名为甘。不正消变能坏身心。皆名为毒。五辛者。谓大蒜茖葱慈葱兰葱兴渠。是五性热气荤味辣。修行者食。能杀法身。如食毒也。故须断之 二示过患二 一现同鬼住。 是五种辛。熟食发淫。生啖增恚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纵能宣说十二部经。十方天仙。嫌其臭秽咸皆远离。诸饿鬼等。因彼食次舐其唇吻。常与鬼住。福德日销。长无利益 生死根本无过淫杀。此五能助。复加荤秽。引诸邪恶。污清净道。故福德天众舍离。无益诸鬼同住也。唯增痴惑。失正真道。修三昧者岂不慎之 二终作魔民。 是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萨天仙十方善神不来守护。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现作佛身来为说法。非毁禁戒。赞淫怒痴。命终自为魔王眷属。受魔福尽。堕无间狱 臭辣荤秽非可圣意。故不守护。魔不持戒。而修邪定。及修世福。遂感魔宫。以定福力。且顺生报。其毁禁业顺后方受。故云福尽堕狱 三结成行。 阿难。修菩提者。永断五辛。是则名为第一增进修行渐次 二刳其正性二。一劝持戒二。一正劝止持三。一正明。 云何正性。阿难。如是众生。入三摩地。要先严持清净戒律。永断淫心。不食酒肉。以火净食。无啖生气 正性者。此杀盗淫性是罪故。复是生死根本性故。然饮酒合是助因。今为正性者。以过恶深于辛故。以火净食者以浅况深。生果尚须净食。何况酒肉淫盗杀妄。涅槃护讥嫌戒。与性重等。故须防微免致大过 二反显。 阿难。是修行人。若不断淫及与杀生。出三界者。无有是处 岂有具诸功德出离之体而从淫盗杀妄中得。必不然也 三顺结。 当观淫欲犹如毒蛇如见怨贼 毒蛇怨贼。能杀生身。不损法体。淫欲能损法身慧命。真修行者必须永断。涅槃经说。菩萨观爱有九种过患。一如债有余。二如罗刹女妇。三如妙华茎有毒蛇。四如恶食性所不便而强食之。五如淫女。六如摩楼迦子。七如疮中瘜肉。八如暴风。九如彗星。下文云。十方如来。色目行淫同名欲火。菩萨观欲如避火坑 二教行次第。 先持声闻四弃八弃。执身不动。后行菩萨清净律仪。执心不起 比丘四重。尼复加四。谓触八覆随。故云八弃。梵云波罗夷。此云弃。谓犯此者。永弃佛法边外。犹如死尸大海不受。故名为弃。入大乘道而先学小者。十轮经说。若不先学小乘。即学大乘。无有是处。乃至云。无力饮河池。讵能吞大海。是故一切菩萨。皆先学三乘。唯不究竟证于小耳 二明利益二。一远多过累。 禁戒成就。则于世界永无相生相杀之业。偷劫不行。无相负累。亦于世界不还宿债 三缘若断。三因不生。故于世间不相酬报。皆由持戒成就故尔 二获多神用。 是清净人修三摩地。父母肉身。不须天眼。自然观见十方世界。睹佛闻法。亲奉圣旨。得大神通游十方界。宿命清净得无艰险。是则名为第二增进修行渐次 持戒清净魔事不生。观行既成。故能发用。于父母所生之身。得相似五通。此同法华观行持经于现身中获六根净。文云。虽未得天眼。但用父母所生眼。彻见三千界等 三违其现业三。一返流全一。 云何现业。阿难。如是清净持禁戒人。心无贪淫。于外六尘不多流逸 由前起后也。清禁既圆。观行仍就。于六尘境已知虚幻。终不信任随流奔逸妄有取着。 因不流逸。旋元自归。尘既不缘。根无所偶。反流全一。六用不行 正违现业也。既不随尘。复归元性。元性之中本无根尘。夫何为偶。根境不生。六用不起。唯一圆常妙觉明体。此同观音圆通生灭既灭寂灭现前也。故上偈云。一处成休复。六用皆不成。尘垢应念消。成圆明净妙 二获忍无生。 十方国土皎然清净。譬如琉璃内悬宝月 此叙证真相也。国土融真。圆明体现。故如琉璃内悬宝月。清净者空义。琉璃宝月空假中也。故圆觉云。觉圆明故显心清净。心清净故乃至一世界多世界清净等。 身心快然。妙圆平等。获大安稳 前则世界圆明。此则身心圆明。本由迷倒。身之与心。外洎山河虚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今复本源。故身心世界妙圆平等。更无差别。法界一相。创证此境快然安稳。即分得涅槃安乐处也。 一切如来密圆净妙皆现其中 此获胜德。即所证理显也。现谓显发。理智行三名密圆净。即涅槃三德也。一一德中具一切法。三一无碍。故称为妙。此二种法。诸佛所证。是佛果德。摄尽十方三世佛法。今日于此一念显现通达无碍。故云皆现其中。 是人即获无生法忍 结能证也。真如实相名无生法。无漏真智名之为忍。得此智时。忍可印持法无生理。决定不谬。境智相冥。名无生忍。华严初住。余经初地。是得忍位。今经第三渐次便得此忍。迥异余说。于此忍中。随所证得不异而异。即立诸位。故名圣位。此则初渐次正修观行。第二渐次观成入似。第三渐次既言获无生忍。即同初住至等觉位 三结显立位。 从是渐修。随所发行安立圣位。是则名为第三增进修行渐次 从此第三渐次。随起何行。随行附义以立位名。不离前来密圆净妙境智行也 二明地位差别。夫论地位者。皆是诸佛菩萨亲证境界。约断伏次第发真妙用功力浅深。以立位次。起信论云相似觉随分觉究竟觉。以分地前地上及究竟位。华严经智度论。约入大海。辨功用浅深。但迟速有异。分根性利钝。如涉长途非无里数。诸大乘经。若说平等法界。无佛无众生。则无地位可立。如华严经云。众生妄分别。有佛有世界。若了真法性。无佛无世界。楞伽云。无有佛涅槃。亦无涅槃佛。远离觉所觉。又云。寂灭真如有何渐次。上文云。妙性圆明。离诸名相。本来无有世界众生。此等令观一真法界本来平等无修无证亦无迷悟。故无地位可立。此显心真如门也。若依心生灭门。有迷有悟。识然修证差别不同。且圆顿大乘。无过华严涅槃仁王璎珞大品法华等经。虽明法界平等无说无示。而菩萨行位终日炳然。故华严云。不为钝根下劣众生说于地位。仁王云。若言越此地位得成佛者。是魔所说。此则异诸外道天魔各自谓得无上觉道不说地位。今显佛法有不思议功德。旷劫修行。因圆果满。方称究竟。又诸经论建立地位多少不同。仁王五十一位。璎珞五十二位。华严四十一位。大品四十二位。此经五十七位。下文复云六十圣位。圣说不同。或开或合。各是一意。若约天台圆教位次对今经者。有同有异。同故地前俱是证位。异故此干慧心便是第三渐次无生忍中。随义建立。不同天台入初住时方证无生忍也 文九 一干慧地。 阿难。是善男子。欲爱干枯 持戒清净。远离贪淫。故名初干。即断烦恼障也。干义有二。一欲尽故曰干。二但慧故曰干。今即初义根境不偶 由三昧力。返流全一。破所知也。 现前残质不复续生 报障尽也。亡欲爱故无润惑。根不偶故无业性。纵有业苦种子。无润不生。尽此报身更不相续。即生实报土也。此即惑业苦亡。无润生理。即干义也。 执心虚明。纯是智慧。慧性明圆。莹十方界 戒定既圆。从此发慧。即转前三障纯成智慧。慧光发明莹十方界。即慧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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