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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的本意是救命,放生鱼苗不太符合放生的本意,也不符合经文对放生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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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3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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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的本意是救命,放生鱼苗不太符合放生的本意,也不符合经文对放生的定义。

  最近笔者看到,一些放生团体,经常买鱼苗来放生。因为鱼苗便宜,一斤就有很多数量,所以放生的功德仿佛也会多一点。这本是好事,但笔者感觉总有那么一点不对劲的地方,最近查看了一些关于放生的经文,发现放生鱼苗并不太符合经文里对于放生的定义。转贴经文如下:


梵网经菩萨戒—不行放救戒

  ‘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亦杀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风是我本体,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常住之法,教人放生。若见世人杀畜生时,应方便救护,解其苦难。’

《正法念处经》
  云何不杀。见鸟杀害。救令放舍。自不作恶。设作即悔。受不杀戒。以财赎命。令其得脱。复教他人。令助欢喜。
  复有不杀。有诸众生。或以歌音。或琴乐音。箜篌箫笛。诳诸禽兽。令堕网陷。此持戒人。不作如是方便杀害。亦教他人。令行不杀。见他作者。赎令得脱。

  经文:或见猎师罗捕孔雀山鸡种种众鸟。猎师捕得。或养或杀。或以众鸟。作游戏具。是人见之。恐其杀害。赎此生命。放之本处。令得安乐。是名不杀利益众生


  经文:复次比丘。知业果报。观罗睺阿修罗王所住境界。诸阿修罗业法果报。彼以闻慧。知此众生。见渔猎者。张围设网。罝罟遮截。为利众生。令其活命。破彼鱼堰。或有势力。逼令放生。或为自利。或求名誉。或为王者。或为大臣。遮断屠杀。或护种族。先世相习。行不杀法。



      从以上经文,大家可以知道何谓放生。放生就是解救处在困境中的,或有生命危险的众生。随缘放生是最符合经文本意的。只不过,现代社会,野外的捕猎杀生已经很少了,转变为养殖-贩卖-屠宰-分销的产业链。这里头真正有生命危险的是零售分销的时候,而养殖业除了养大后,即将被贩卖的众生有危险外,鱼苗等幼崽并没有危险。相反,幼苗在人工保护下比在野外自生自灭的生存状况还要好,起码人工饲养的存活率要比野外高得多。因此,笔者觉得放生鱼苗并不是真正意义的放生。     当然,若是从生态平衡的角度来放生(比如去除水藻等污染、比如平衡总体鱼群生态等),或是鱼苗本身就有生命危险的前提下,放生也是有意义的。但综合看,大家有能力有机缘还是先解救即将被杀的众生为好。这才是真正意义的放生。






 楼主| 发表于 2020-7-3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佛经中记载的几个护生故事:慈罗放生鳌大难得救,小沙弥救被淹蚂蚁延寿,流水长者子引水救活鱼群...都是看见众生遭遇危难即将遇害而立即解救,而不是去放那些观赏鱼,鱼苗之类的,我们按经书如法放生就对了。若要法布施,可以在鱼苗塘放念佛机或做三皈依也可以的。


   放生功德无量!真正的、如法的放生才能自利利他,南无观世音菩萨!


 楼主| 发表于 2020-7-7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如何没有其它即将被杀的动物,那么发生鱼苗也是一个好的选择。因为毕竟有释放自由,与法布施的功德。只是少了救命的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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