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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炳南老居士佛学问答类编(因果第四)
(因果第四)
李炳南老居士解答
四、因果
问:佛教的‘因果律’,似乎与现实相矛盾?(丘八)
答:因是起始,果是结束,还有甚么不合现实?
问:今有甲杀乙,因乎?果乎?有无根据可以知之?(黄涵)
答:在甲为因,前无故而杀之,固为造因,前有故而杀,乃是造因,以被杀者,不了前缘,仍怀怨恨,怨必思报,故曰仍是因,不过果中之因而已,有因后必仍有果也。在乙曰果,欠甲命而偿之,固为受果,虽不欠甲命,当有他因,借此而食果报,故仍曰果,然果中既该因,恐遇缘仍再造因也。如此怨冤相寻,无有已时,所以佛法贵乎觉悟舍且解也。
问:不信佛,亦不信神,如此种人结果得什么报?(朝新班莲友)
答:我执太重,愚痴太重,执重痴重,是谓二惑。起惑无不造业,造业无不受报,造何业受何报,不能预为定之。
问:信仰与悟道,何故非合一不可。(张清锦)
答:信仰是因,悟道是果,悟而后修,修而后证,修证又是一因果。合一者,即是修因求果也。
问:‘定业不可转’,此句话若对学佛之人,能转定业或不能转定业?(郭莲花)
答:学佛之人其心不同凡夫,改往修来,业力焉有不转之理。偈曰‘罪若起时将心忏,心若亡时罪亦亡’。经曰‘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贱,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道,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即为消灭’。前者为消除,后者为转轻。是皆证明业因学佛而转矣!
问:转轮圣王是执管轮回之王吗?(施好学)
答:虚空世界无量,为便于言说起见,假定若干个范围,如以四天下(四大洲)作一个单位世界,此转轮圣王有管领一天下乃至四天下者,用金银铜铁等字代名,并非执管生死轮回之王。
问:宇宙间是不是只有一个执管轮回之王?(施好学)
答:此问或系专言执管生死轮回之神。按众生生死轮回,总以其业力为主因,实则不操于地狱十殿阎罗王之权。但来问者在欲明此阎王是一是多,亦仅就此点答之,世界既是无量,阎罗亦无量也。
问:一个世界的众生是不是限在于其世界轮回?(施好学)
答:众生神识入胎,实不限于一个世界,十方尽能趋往也。
问:佛教对有情众生的生生死死,说是由无明经轮回所致,而未知对无情众生(草木类)的生生死死如何解释?(施好学)
答:万法缘合则生,缘尽则灭,动物除色身外,并有神识(情)故起无明。矿植无神识,只其假相因‘缘’生灭耳。
问:阿修罗是造什么因的果报?(慧德)
答:修罗分在天、人、鬼、畜四界,其属天界者乃下品十善之因。
问:自古以来世人多说因果报应是真,如果因果报应是真,即是自作自受,而世人又不少问神托佛,或拜斗祈求元神壮旺,或求补运,或超拔亡灵等等,此等事依照因果报应而言可能生效否?(施水阁)
答:种豆得豆,种瓜得瓜,确凿不虚,诚属自作自受。惟世人问神拜斗,祈求元神壮旺,或求补运皆是虚妄,无补实际。倘真心发露忏悔,止恶向善,实亦能化戾为祥,此仍是因果也。至于超拔亡灵,若果斋戒至诚,七分之中,亡者可获其一,如虚应故事,则无益也。
问:种豆得豆,种瓜得瓜;有些人说:那么认命就好,反正受业力之果报,无形中养成不思精进懒惰恶习,终成无用之人,如此是否亦为果报?(许炎墩)
答:业由心造,亦由心转。能转即可变更果报,或者减其成分,否则即为业缚,而受果报。甘心懒惰,不思精进,亦是因。终成无用自是果。岂非皆由自取,所谓凡夫认命,智者造命,此处大须著眼。
问:出家之人,心田已变慈悲,每日早晚诵念楞严大悲诸咒,岂不是逢凶也能化吉,如果能这样,佛菩萨何不发心将一切遭凶者化为吉祥呢?(颜宽文)
答:出家者未必全具慈悲心,诵经咒亦未必全具真诚心,因果须竖看三世,横看共业,极不单纯。佛魔盛衰,端在佛徒德之进退。居士只知门外破坏佛法,而不知佛徒破坏佛法,物腐虫生,盖有由矣。然此处极须憬悟,莫徒埋怨菩萨无慈。
问:俗语有云:今生受人钱财,若不能还者,要还后世债。若如此今生受人布施,来生岂不作犬马还人债乎?(善因)
答:受与欠小有分别,设人以钱钞赠与者不必偿还,布施即系赠与。受后但求上弘下化,日加精进,一切功德,普为施主回向,则无错过,若受后懈怠放逸,不求了道,恐有危险。
问:念佛兼有信愿行具备,望往生极乐,今生若受人钱财,未知可能往生?或在六道轮回再还人债否?(善因)
答:念佛若能信愿行三者具备,决定往生,何必多疑。余义可以玩索前答即能自释。
问:我读佛经对微妙法常不能解其究竟,而喜谈因果报应,不知有此专书否?(沙壬)
答:贤愚因缘经、经律异相、法句譬喻经、历史感应统纪等,皆谈因果之类。此外有安士全书一种,内容有事有理,颇合初机。
问:设曰‘众缘和合’如是则‘因多果一’;曰‘一迷而有众相’,如是则又‘因一果多’;曰‘瓜熟结实’如是则‘实即是果’;曰‘种实成瓜’如是则‘实又是因’矣。究竟因因果果,是是非非,祈居士有以明我!(吴捷汉)
答:因结果时,以缘为介,因亦称缘者,仅亲因缘一种,其余众缘,皆作起因生果之用,均不可称因。第一节之疑,乃未能分清因缘界线之误也。‘一迷而有众相’,此须设喻解之:譬如目病眩花因也,视一灯而现多灯果也,此仍是一因一果,多灯只能作一果论。盖一灯者,是一个真总相,多灯只能作一果论。盖一灯者,是一个真总相,多灯者是一个妄总相,病目所见多灯,既为一个妄总相,故仍说是一果。第二节之疑,乃未解一个总相之误也。因果原具有连环性,请研十二因缘自知,此连环性便是因既成果,果还赅因,下实(即种子)于地是因,结瓜是果,瓜内包实,则仍是因,第三节之疑,乃以实为果之误也。
问:修何善而生三善道,修何因而堕三恶道,修何因而为胎卵湿化四类?(春燕)
答:此情形极为复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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