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佛友,享用更多功能,实修路上我们携手并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击注册
x
放下你手中的屠刀 (此文节选:丹增嘉措活佛的讲话) 《章节经》中云:"一切有情生命皆可爱,遭受惩罚自然生恐惧,由此揣思自己之感受,不可鞭挞亦勿要杀生。"现在,我们到处都能看到那些鸡、鱼、兔子和猪等有情,被送到屠宰场的情景。此时,如果将它们观想成真实的自己,先想一想,过一会儿后,我们肯定会毛骨悚然的。逃也逃不脱,反抗也不能,又没有保护拯救者,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会感受到极大的恐怖和撕心裂腹的痛苦。可爱的和可珍惜的生命,现在就要失去了,就要去另一个世界了……由此对比我们人的身体,其忍耐度是很小的,连被针扎一下的疼痛也不能忍受,马上会喊"哎哟、痛哟",会躲避的,那么又怎么能忍受那用刀割断脖子,从胸膛中取出跳动的心脏等的痛苦呢?!这样仔细地思考,我们肯定会不由自主地生起慈悲心的。动物除了不会讲人话外,其痛苦的感受与人是明显一样的。 在宰杀那些动物时,能叫出声音的动物,它们会发出凄惨的叫声;不能叫的动物,因不能忍受剧痛而心惊肉跳,极力挣扎--这些都是能亲眼看到的。我在和一位居士闲谈时,她说,她在未入佛门以前,曾经宰杀了一些鱼。我就问:"你在宰杀那些鱼时,它们难以忍受被宰杀的痛苦而翻跳颤粟,你见了心里感觉如何?对鱼不能忍受如此剧痛,你心里曾考虑过吗?"她说:"它们不能忍受剧痛,我也想到了,但是,为了食物的原因,便照父母的话,不得不杀呀。虽觉得很对不起,但一边想就一边杀了。"这说明,她是稍有考虑的。如果细加考虑的话,至少那类似"对不起"的感受谁都会产生的。可是,一般人是连考虑都不会考虑的。愚者们除了自己以外,对其它生命苦乐是想都不想的。 以前,我们家乡有一位喜欢经常殴打折磨他人的干部,后来很不幸运他也被定了罪,成了被他人殴打的对象。他这才如梦初醒地说:"根本没想到,以前在殴打他人时会给人造成这样的痛苦。现在,落到了自己身上,才发现有这么大的猛烈的痛苦啊!"确实如此,那些喜欢杀生的人们,除了自己以外,对其他生灵的痛苦,一点也不考虑不关心,满不在乎,肆行屠杀。可怜呀!许多没有依怙的、弱小的动物,毫无罪过,就受到如此残酷的惩罚,真是太可悲愍了!这个社会对那些动物太不公正、太不平等了。 我们人类比起那些动物来,有着崇高的智慧,但因为错误地应用,想出各种不同的屠杀手段,过份地宰杀动物,从而使得某些动物已从根本上灭绝,虎和犀牛等许多珍贵动物也快要灭绝了。有情共业所成的这个世界,是人类的,也是动物的。在一个大家庭里一起生活的人和非人的众生,应当要千方百计相依并存。如果一类的生存有赖于另一类灭绝的话,对于人类一定是没有长远前途的,这也是与文明思想所不相称的。我们人类,对大自然中所有的动物当以慈悲的眼光,加以适当的保护和饲养。这样做,不仅可以使得那些动物们从生死畏惧中解脱出来,而且有些 环境保护组织也宣布对动物适当的养护间接地对于人类也有着不小的益处。确实从各方面都是有巨大的利益。 遗憾的是,随着那些干恶劣行径的人的增多,这个时代的动物们出现了新的危机。不论什么动物,人类都对之不加区分地乱杀,由此食血肉的弊习如燃林之火蔓延各地。天上飞的、地上行的、水中游的,总的来说,现在几乎找也找不到不被食用的动物了。在以前,习惯中是不食用狗、马等肉,以及蜘蛛、蝎子、青蛙和虫子等的肉。而今,这已成为"上等食品"被随意享用了。特别是小的生命,如虫类,身体很小,为了填饱一次肚子吃它们,就需要杀死成百上千的生命,会造下很大的恶业。还有比这更恐怖的,那就是活吃动物的习俗。听人讲,有打开活猴的头颅,一口一口地吸吮其脑浆的;有从活蛇的尾部开始,逐渐分割,一段段食用,并且,对吃剩的蛇,将其被切断处放到油中炸一下,不使其死去,等到第二天接着吃的……我自己曾亲眼目睹。 在一些大饭店,有很多象蝴蝶的动物装在一个盘子里,往上面倒上滚烫的油,过一会儿,那些小生命如同恢复知觉一般,蠕动起来,有些掉到了盘子外面……这时,食客们用筷子挟着活生生地吃了。我见了,很是惊愕!为什么要干那些生吃活吞的罗刹勾当?!为什么要残害无辜的生灵?!为什么要无视那些动物的生命价值?!就这样没有丝毫恐惧、没有丝毫羞耻地,如野鹰围抢撕肉般,蜂拥争夺地狂食--看着他们的"吃法",真象一群凶恶的猛兽,我心中十分难过。 对于老虎吃人,人们称它是凶恶的动物,但是人吃了活着的动物,却不称人是凶恶的。仔细想一下的话,在所有的动物中,最残忍的不就是那些干恶劣行径的人吗?!那些人的行为太野蛮了! 一般来说,女人自然比男人胆量小,性情温柔。所以我想看看,她们敢不敢吃活生生的动物。有一位女性,看上去知书达礼,品行贤淑,而且禀性纤柔还轻声细语的。就是这样一位女性,我却清楚地看到,她也无所踌躇,叭哒着嘴巴,有滋有味地大嚼起来,令我很失望。另外,某些动物展览上,在观众面前,将" 咩、咩"惨叫着的山羊扔到狮子面前,让它们吃;赌博斗鸡,让两只鸡相互疯啄身上的羽毛,直到毛被啄光,啄出粉红的肉体,最后其中一只将另一只活活啄死--这些难以忍受的无量折磨,真是让动物们承受着地狱之苦啊!然而,又有谁来同情它们?又有谁来救护它们?假如换人去遭受这些痛苦,然后杀掉,那么,所有的人都会感到震惊。 杀生的罪过是很大的,其理由是,任何一个众生,除了自己的生命以外,是没有更加可爱惜的,而不怕死的众生是很稀少的。一切众生都具有生命,有着苦乐的感受。对于这些相同的原因,自己是如此,其他生灵也是如此。在佛陀的大悲心中,对于有情没有亲疏之分,一切都是平等的;既不会偏袒人,也不会偏袒动物--佛陀始终处在平等自性之中。包括小动物在内,凡是具有生命的,对于它们,我们根据自己的感受,是不可以伤害的,这是佛对弟子们的教诲。 《大乘圣布施波罗蜜多经》中讲:"所谓生命,即是甚至对于蝼蚁在内的有情,都是可爱的、珍惜的和惬意的。对于自己,生命也是可爱的、珍惜的、喜爱的和悦意的。困此,谁也不愿意别人杀害自己,或指使他人杀害自己,以及随喜别人杀害自己。自己也不杀谁,不指使人去杀谁,不随喜杀谁。所以,大菩萨是舍弃杀生的。在怀胎之中,皆爱自之命,珍惜自家命,亦应不杀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