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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2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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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张辉(他叮嘱限于职业关系,不要用他的真名,故这里是化名。),他是一位科长,小我一轮,同属相,原先我在省厅宣传处工作时结识,近二十年来交往甚密。
虽然四年前我从宣传处调到现在的身份证制证中心,但友谊早已超越了工作关系。每隔一二个月总要电话相互问候一下。他一直关注我的书。这次邂逅,他又问起我最近有何新作。
我告诉他灵魂附体这本书来了,只是还没有来得及送他。他当即随我回家取书。我告诉他这本书我只能当“吝啬鬼”,只能借不能送他,让他理解。
过了三天的晚上,我刚吃饭,他把书送来了,说他干了两个通宵就读完了。随后闲聊,他突然问我:“你小时候打没打死过蛇?”
“没有。但我听过二起打死蛇遭遇不幸的事。”我简要地讲了二起例子,其中一起是我省金昌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亲历的。赵主任他也认识。
他说:“是啊。我就犯了这样一个愚蠢的错误。让我倒霉事不断。”我问咋回事,他细细地从头讲了起来:
我本来是从来不相信这些事的,可是最近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让我不得不信,尤其看了你的书后,我简直有点恐惧了。好在已经做完,我今天就迫不及待地到你家里来专门和你聊聊。
先从一个半月以前我老婆李蔓接到她的表姐从黑龙江海林县打来的电话说起。这个表姐是李蔓舅舅的女儿。她把我岳母叫姑姑,也就是姑表关系。
表姐的父母兄妹五人,老家是山东平度人,因家境不好,表姐的爷爷在解放前闯关东去了东北,把兄妹五人全扔在老家。
表姐的父亲为老大,我的岳母为老三。60年代初,我老婆的大舅为生活所迫,就带了他的一家大小从山东出发一路讨饭,走了一年多才到了黑龙江海林县找到父亲。
而我老婆李蔓的妈妈等三个兄妹在一次支边活动中到了兰州。因为其他兄妹对老大撇下他们不管,自顾自带老婆孩子去东北很不满,所以兄妹们现在处在东北、西北、山东三地就很少有联系。
直到80年代末期,生活都好了,这个表姐带着孩子才代表爹爹来兰州看望了一下二个姑姑。
其中一人就是我岳母。她来兰州时正逢李蔓和我谈恋爱,我那时刚从警校毕业分到兰州市公安局才几年,还未结婚。我去李蔓家时见过几次这个表姐。表姐这次在兰州住了二个多月。
表姐今年51岁,比我老婆大六岁。自从这次见面后,处在黑龙江、甘肃、山东三地的兄妹儿女都未见过面,原先写过信,这几年人人有电话了,电话联络才多了一些。
李蔓知道这位表姐原先是一位工人,后来下岗,日子过得很艰难。再后来大病一场,好了后就有了特异功能。
这一次,表姐来电话问候,自然问李蔓家里怎么样,李蔓说不怎么样,下岗后开餐馆,当了几次老板总是搞不成,只能给别人干。丈夫身体总有点小病,尤其当科长已十几年,能力也强,和领导关系也好。曾经三次先后有两任主管局长亲自推荐副处长,眼看已成定局,而在最后一个会上被否掉。
这位表姐听后说,我给你看看。李蔓回家就给我说了。我当然想知道结果,第三天我就亲自打电话过去问。
表姐说得很谦虚,说:“我看的也不是很清楚,也许不对。你周围有小人捣鬼;你的父亲辈好像伤害了一个狐仙;你父亲辈里还有人非正常死亡,暴病而亡;好像你小时候打死过一条蛇。它们都在找你麻烦。”
放下电话,我心里当然不平静,反复回味表姐说的话,一一梳理。“周围有小人捣乱”,这是一个共性问题。凡人谁周围没有几个对头呢?尤其在提拔这号事上,一个处有七八个科长,只提拔一个,能没有反对的嘛?这一“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所谓问题不算,也可以叫胡说。
稍有社会经验的卜卦者对任何人尤其公职人员都这么说,准没错。这也是我过去不信这些东西的一个理由;第二条,说上辈有暴死之人这一条不难分析,父亲兄弟4人加上堂弟共13人。
1981年父亲58岁那年,亲兄弟四人在一起喝酒,只喝了二杯酒,父亲突然一口栽倒在炕上暴病而亡。父亲身体非常健壮,平日也没有什么病。而其他人包括堂兄弟却都没有这种状况。近30年后的今天,也有去世的,却都是70多岁以后了。这一条应该算对的。
第三条,说我本人打死过一条蛇,开始没想起,拼命回忆,后来突然想起,那是三十六七年前,我还在上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真有这么一件事。
我们老家在甘肃庆阳县,离兰州有700公里,是黄土高原的沟壑区。我们家在沟里住,家家住窑洞。背靠山崖,门前百十米外也是山,而山上则是平的。
一天下午放学后,我和另二个同学在自家窑院里玩。在养牛的窑洞门前,有几捆大人从地里割挑回来的苜蓿。一个小小的农家院子,几捆苜蓿就可以当孩子们捉迷藏的地方,这样的孩子能有多大呢。我们正玩得起劲,突然,我发现放苜蓿捆的上方,约一米多高的崖墙上凿的放煤油灯的小孔里盘了一条蛇。孔洞不大,最多二十厘米宽,也不深。不知蛇是怎么上去的。我们既感到慌张,也感到新奇刺激。大人下地还未回来。经过一阵简短的商议后,我拿来一把两齿铁叉,使劲捅到孔洞里,把蛇叉住,担心跑出来,就在里边使劲搅拧。
足足搅拧了十几分钟,分析肯定死了,才战战兢兢地拉出来,发现除过蛇尾巴有三四寸还是蛇的样子外,其余已全搅成了烂泥糊。
这件事确切地说,已过去三十七八年了,不是媳妇的表姐今天说起,我早已忘到脑后。我心里万分惊奇,不得不佩服,也感到有点害怕。
表姐远在黑龙江省,她怎么会知道我三十七八前十一二岁时发生的这么一件事情。黑龙江和甘肃,一个是大东北,一个在大西北,有万里之遥啊。连我自己都忘了,也根本不可能对别人说过。我的媳妇是我在兰州工作后才经人介绍认识的,老家又在山东。
我从来也未给她讲过,我和这个表姐也是在二十多岁谈恋爱时见过她一面,足有二十五六年没有见过面,也从未通过电话,她怎么就知道了。我真感到有点害怕了。
人们平时说的因果报应灵魂不灭之类的事情好像是真的。至于上一辈人伤害狐仙的事情我就实在没办法知道了,成了我的心病。
恰好,今年国庆节刚过,我二叔父从庆阳老家来兰州看他在兰州做生意的儿子,我去看望。迫不及待地向叔父提了一个问题:“你们当年是否打死过一只狐狸?”
“打死过呀。那是一九五几年的事情了。有一段时间,野狐狸把村里的鸡拉得实在太多了。咱们家前前后后十几只鸡被咬死了。有一晚上,狐狸又来了。
鸡窝里鸡一叫,你爸、我、还有你二爷的儿子,我们都跑出来打狐狸。把狐狸叉死后吊在门外的树上吊了三天,吓唬其它的狐狸。崖背上夜里,其它的狐狸来惨叫了三天。然后把狐狸皮剥了,拿到集上卖了。”
“那你们以后没有遭报应?”
“咋没有!卖狐狸皮当天,到集上就把一个新新的羊毛口袋丢了。记得那口袋比狐狸皮还值钱。过了一年我结了婚,第一个孩子10个月就夭折了。”
“你们那时信吗?”
“年轻时谁信?以后年龄大了,慢慢信了。”
“这些事给人说过吗?”
“当时村里人都见了。以后没给人说过,现在更没说过,都五六十年的陈谷子烂糜子了。”
“那当时谁拿叉叉的第一枪?”
“那是你爸!”
看来这可能就是父亲暴病而亡的真正原因了。至此,谜底一一揭开,一个一直在我脑子里转了一个半月的问题都得到了完整的答复。
我更感到恐惧:有人说信则有不信则无。看来不是这么回事。事实是,你信不信它都存在,因果丝毫不差。要不是老婆在偶然情况下给表姐聊起我的事,我永远还蒙在鼓里。
只会去埋怨别人,骂领导不公,怕社会风气,等等。绝不会相信三次功亏一篑竟是这个原因。就是到阴曹地府,说不定那只狐狸和那条蛇还会和我打官司。
一个远在万里之外的普通女人怎么能知道我家五十多年和三十多年前发生的事情?还能做出第二种解释吗?显然用所谓的唯物主义难以说圆。
恐怖之余,我又感庆幸:多亏这些“狐仙”、“蛇仙”没有索取我的命,多亏在我上警校时没有找我麻烦,要不,这一辈子都在农村待着呢。
至于当不当处长,比起这些事,就轻得不值一提啦。所以,我得感谢媳妇东北的这位表姐,也感谢狐仙、蛇仙避重就轻地惩罚我。
张辉讲到这里就算讲完了,我说:“凭你的人品、你的职业,你说的这个事肯定没假,很令人震撼,我想把这件事写出来,你同意不同意?”
“同意。这也算是我自己的一次忏悔,也可以教化他人。好事啊。就是把我名字换了吧。外边人无所谓,公安局这大院里知道了总是不好。”
张辉这件事让我震撼,甚至恐怖。
一只狐狸一条蛇,五六十年三四十年阴魂都不散,还在寻衅报仇,这世界还不可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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