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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万法唯识 唯识学的基本理论,即所谓‘万法唯识’,唯识家以为,宇宙间一切法相 (现象) ,全是识所变现,此即所谓‘唯识无境’——境,就是宇宙万有的一切现象。这一切现象,非外在的真实存在,而是识所变现出来的。这叫做:‘识所缘,唯识所变’。 识是什么? <大乘义林章> 曰:‘识者心之别名’,又曰:‘识者心也,由心集起彩画为主之根本,故经曰唯心; 分别了达之根本,故论曰唯识。或经义通因果,总言唯心,论说唯在因,但称唯识。识了别义,在因位中识用强故,说识为唯,其义无二。二十论曰: 心意识了,名之差别。] 由上文可知,识就是心。但此心,并非我人胸中的肉团心。胸腔中的肉团心,只是循环系统中压衔血液的器官,没有了别认识的作用。或有人曰,既然不是胸中的肉团心,当然是脑袋壳中的大脑。这也只对了一半,因为离开大脑固然没有识,但大脑并不是识。这好比有了灯管 (电灯泡) 电才会发光,但灯管并不是电。灯管只是物质性的工具,通上电流才会发光。以此类推,大脑也只是物质性的工具,如果没有识,它同样没有了解、分别的认识作用。 识究竟是什么? 事实上,识只是一种‘功能’,功用和能力。简单的说,识就是一种[能量’。我们由下列三种界说,以说明之: 一、识不是一种有质碍性的物质,而是一种功能。识有四个名称,曰心、意、识、了,唯识家解释这四种名称,谓:‘积集义是心,思量义是意,了别义是识。] 如抬头见时钟,这是明了; 继而分别时间,是名分别。而此四种名称,指的都是一种无质碍性的功能。并且八种识均有这四种功能。都可通称为心、意、识、了,不过以功能殊胜来说,则第八识积集诸法种子,生起诸法,名之为心; 第七识恒审思量,执著自我,名之为意; 前六识了别各别粗显之境,名之为识。以上数者,只是一种能变的法性,而法性是离开名称言说的境界,唯识之教,是‘即用显体’ 。说到其体,名为‘如如’: 说到其用,名为‘能变’。‘能’则势力生起,运转不居;‘变’则生灭如幻,非实有性。唯识立论,谓离识之外,无有外境 。而所谓识,亦不过为一能变的‘功能’而已。 二、识的功能,非局限于肉身,而交遍于法界 (全宇宙) 。大脑是有质碍性的物质,而识是无质碍性的功能。大脑的感觉神经、运动神经,作用只限于我人的身体;而我人的识,目之所见,耳之所闻,以至于意之所思 (所谓法境) ,山河大地,日月星晨,皆在我人心识之中。识量同于虚空而无极,因此识的功用交遍法界 (此系就种子而言,至于识的现行,则随量之大小而有局限。) 三、识为种子起现行,而种子起现行必待众缘。识本来是一种功能,此功能未起现行时,不称识而称种子; 种子起现行时,不称种子而称识。所以种子是潜在的功能,识是潜在功能发生的作用。而种子起现行,必待缘具。此缘有四种,曰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此于后文再释。 三 唯识中道 西元七世纪间,印度的戒贤论师,依 <解深密经、无自相品> ,将如来一代时教,判为‘三时教相’。这三时教相是: 一、第一时有教: 如来为使一切起惑造业的众生,入于佛道,而说业感因缘诸法,即四圣谛十二因缘法门,令诸凡夫外道趣入小乘教法。 二、第二时空教: 如来为使一切虽断我执未断法执的小乘者,宣说诸法皆空之理,为令诸小乘趣入大乘的教法。 三、第三时中道教: 如来更为欲断除小乘人偏有,及大乘人偏空的执著,而说非有非空的中道教。此中道教圆融俱足,是如来究竟了义的大乘教。 以上三时教内,前二时为如来的方便教法,是不了义教; 第三时为如来的真实教法,是了义教。而法相唯识宗的教义,便是宣说三自性、三无性的唯识中道,故法相唯识宗又称为中道宗。 中道是什么? 经云:‘中以不二为义,道以能通为名。’中道是离开二边对立——离开常、断二见、有、无两边,而臻于不偏不倚的中正之境。 唯识中道,是建立在三自性和三无性的理论基础上。唯识家以为,世间万法——一切存在的事物,都有三自性,也都有三无性。三自性是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而三无性是相无性,生无性,胜义无性。 原来唯识学立论,以为宇宙万法,皆是能变的心识、所变起之境,这即是‘万法唯识’。而心识所变的外境,依其原始的性质,可分做三类: 一、妄有性: 这类事物本来没有本体,是我人假立名相而有的,而我人却普遍的执著计较,计较的物件,不外是名称言说或义理,名称言说不是实有,只有‘妄有]。 二、假有性: 这类事物,是因缘和合——众多因素条件所生起的,如以砖瓦木石筑成房屋,以泥土工具做成瓶钵,它没有本身的实体、自性,不过是‘组合’的存在 (仗因托缘的生起存在) ,这也不是实有 ,只是‘假有’罢了。 三、实有性: 这是诸法的实体、自性,它不是虚妄的、暂时的存在,而是绝待的、超越的存在,事实上这是诸法绝待的理体,也即是‘实性’——真实的存在。 以上三类,在佛学术语上称为‘三自性’——即是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如 <解深密经> 上说 :‘云何诸法遍计所执相,谓一切法,假名安立,自性差别,乃至为令随起言说; 云何诸法依他起相,谓一切法缘生自相、、、、、、云何诸法圆成实相,谓一切法平等真如。’经文中的‘相’字,在此处就是性的意思。所以,换一个方式说,三自性就是: 一、遍计所执性: 这是我人对一切事物,普遍的执著计较。执著于五蕴和合的假我为实我,执著于条件组合的假有为实法。或执于相,或执于名,或执于义理,时时计较,处处计较,这一切执著计较,就是我人烦恼生起的原因。 二、依他起性: 依他起的‘他’,指的众缘——众多的因素条件。世间万有,没有孤立生起或存在的,全是因素条件的组合。既是组合,就会随著组合条件的改变而变化。所以它没有‘自性’ ——即是没有固定不变之性。 三、圆成实性: 圆者圆满,成是成就,实是真实,合而言之,就是圆满成就的真实体性。这真实体性不是事相,而是‘理性’——超越相对的绝待真理。也就是二空——在我空和法空之后,所体证的理体。这理体也就是真如。 三自性,是以依他起性为中心。仗因托缘生起的事物,只是暂时的现象,不是永恒的实体。我人若在这因缘和合的事物上执著计较,这就是遍计所执性——普遍的计较执著,执我执法、执常执断。如果彻悟诸法缘生,常一切时,在依他起诸法上、无遍计所执的实我实法,这就是圆成实性。 <唯识三十颂> 上说 :‘依他起自性,分别缘所生,圆成实于彼,常远离前性。] 前性,指的是于依他起法上,远离普遍执著计较的遍计所执性。 因此,圆成实性,是‘二空’——我空、法空之后,所显的圆满成就的诸法实性,也就是依他起诸法的‘法性’。 一切诸法,各具三自性,同时也各具三无性,那就是相无性,生无性,胜义无性。无性,就是无自性。试想,宇宙万有,无非全是一时组合的假相,依此假相,而立假名。我人在这一切假名、幻相上执著计较,假名幻相何尝有其自性? 其次说生无性,依他起之法,是仗因托而生起的,它是随著因缘的聚散而生灭,它何尝有固定不变的自性? 最后是胜义无性,所谓胜义,就是真如。 <唯识三十颂> 曰:‘此诸法胜义,亦即是真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识实性。’唯识实性就是圆成实性。圆成实性是超言绝虑的绝待之法,显二空之妙理,所以说胜义无性——胜义如果有自性,就不是绝待的胜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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