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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罚淫律(白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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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2 23:56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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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罚淫律(白话版)



有句古话叫万恶淫为首。在阳间的法律对犯罪的人判的已经很重了,阴间的冥律比阳间的法律更严惩,为罚极多。其中厉害关系,见到这篇冥间处罚犯淫罪的律条的,请各自警戒自勉。
 
  (1)嫖淫一次娼妓:减寿半年,染上性病的,减寿一年,若能改悔,免去减寿,

  (2)女人找男人的同罪。十六以下照处女论,十六以上,照室妇论;挟幼童者,照嫖娼同罪论。即同性恋者.

  (3)制造淫书的:减寿二纪(一纪十二年),若有因阅读书造成淫害,罪坐已身,书不消灭,永不超生,拍摄淫戏春宫,与此同罪。

  (4)宣扬一次色情事件的:减寿半纪,若有害人命,减寿一纪;女孩之间宣扬谈论房事的,与此同罪。若能改悔,罪俱减等。

  (5)犯乱伦罪的,将永远关在地狱裡。同时又害人性命的,将遭受天雷击死。侮辱戏弄尸体的,与此同罪。已经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可以不受雷劫。如果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准充抵掉四分罪过。行大善一千五百亦可抵四分罪。  

(6)强奸寡妇的,没有后代,断子绝孙,受苦地狱,历五百劫,转为虫蚁,又五百劫,转为禽兽,又五百劫,再转投胎成一个做妓的身体。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免受一百劫。有害人性命的,罪加五等。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准抵一半,行大善五百,亦抵一半。

  谨按:地狱历劫者,每一劫,即历一地狱受刑罚之苦一次。阴间司法受罪,可不比阳间法律,虽然刑罚一次,他的身体已死了,又必须使之恢復还原人形,再受刑罚之苦一次。历劫满数后,这一罪才算完,如果再有犯其他罪的,再按罪使之受地狱刑罚。在《洞冥记》中,详细的登载了犯淫孽罪的,生前如果有悔改向善的,死后自然能抵除减罪,如果至死不改者,死后由一殿压解至各殿,必须历受诛心狱、铜人狱、割肾狱、鼠啮、油釜车崩大小各地狱之罪,若乱伦的更入乱伦等狱。或永远关在地狱裡,受尽诸多刑罚。虽刑罚于淫孽的,但是犯乱伦罪为特重。以上地狱,各受若干劫,满后始得转劫,转劫者系投生一次,为一劫。又见金科辑要、轮科辑要二书中,详列赏善、罚恶各条,而此冥律诸条,亦有减免加等,准抵差别,以见善恶分明不爽毫发,若参观金轮二科,暨洞冥记,则因果报应,益信而有征也。

  (7)引诱奸寡妇:自其第二世开始断绝子孙,这个劫要各历四百次,尽受地狱之苦,转投胎成虫蚁,历四百劫,投胎成禽兽,历四百劫。再转投胎成一个先天残疾的身体。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只可免八十劫。有害人性命的,罪加四等。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准抵消七分罪。行中善五百次的,亦只可抵消七分罪。

  (8)调奸寡妇:自其第三世开始断绝子孙,这个劫要各历三百次,尽受地狱之苦,转投胎成虫蚁,历三百劫,投胎成禽兽,历三百劫。再转投胎成一个天生贫穷下贱的身体。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只可免六十劫。有害人性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只准抵九分罪。行小善五百次的,亦可抵九分罪。

  (9)强奸处女:自己的子女会淫荡,这个劫要各历四百次,尽受地狱之苦,转投胎成虫蚁,历四百劫,投胎成禽兽,历四百劫。再转投胎成一个给别人做奴隶的下人。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准抵一半罪。行大善四百次,亦可抵一半罪。

  (10)诱奸处女:自其第二世开始断绝子孙,这个劫要各历二百五拾次,尽受地狱之苦,再转投胎成虫蚁,历二百五十劫,再投胎成禽兽,历二百五十劫。再转投胎成一个出生就满身疾病的人。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免七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准抵七分罪。行中善四百次,亦可抵七分罪。

  (11)调奸处女:自己的妻子女儿来偿还罪过,这个劫要各历一百次,尽受地狱之苦,再转投胎成虫蚁,历一百劫,再胎成禽兽,历一百劫。再转投胎成一个中等贫穷的人。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免四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准抵九分罪。行小善四百,亦抵九分罪。

  (12)强奸室妇:自己的妻子女儿来偿还罪过,这个劫要各历三百五十次,尽受地狱之苦,再转投胎成虫蚁,历三百五十劫, 再投胎成禽兽,历三百五十劫。再转投胎成一个奴隶兵卒身。已受到阳间法律处罚判刑的,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准抵一半罪。行大善三百,亦抵一半罪。

  (13)诱奸室妇:减寿二纪,金科辑要则云:一纪为十二年。以上之劫,各历一百年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一百劫。再转为人,为孤独身。已受阳罚,免三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三百,亦抵七分。

  (14)调奸室妇:减寿一纪,以上之劫,各历七十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七十劫。再转为人,为中贫身。已受阳罚,免二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一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三百,亦抵九分。

  (15)以上的寡妇、处女、室妇俱属别人家,如果是亲戚,加倍治罪。如果是平常的亲戚,罪次乱伦;若果人家还在服丧中,罪加三等。无论僕妇,无论奴婢,奸淫之罪,俱照上论。奸淫之事没成的,减寿半纪,有害人命者,照成奸论。

  陆判官淫律补篇(判官名之道,宋时人也)

(16)凡奸淫之事后怀孕的,有用药打胎,致丧一命者,加倍治罪。

  (17)凡奸淫处女,在十二岁以上者,虽属引诱调戏,俱以强奸论,若有害人命者,加倍治罪。

  (18)凡已经有老婆的而又娶小老婆的,娶一人,减寿二年。有功名者,削功名八分,不减寿。

  (19)凡寡妇无意改嫁,而用计诱之者,减寿三年。有意改嫁,免去减寿。

  (20)凡娶一个寡妇,留夫家一子女者,减寿二年,子女致死者,减寿一纪。  (21)凡朋友相见,一起谈论色情之事的,三次,减寿一月。导致他人犯淫罪的,减寿三年;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

  (22)凡在路上遇到美女,回头看不停直到人家走远的,三次,减寿半月。如果假借名义假献殷勤,其实心存恶意的,一次,减寿三月。

  (23)凡喜爱听色情淫戏者,一次减寿三月。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点一次,减寿三月,若有所害,转兽一世。

  (24)凡喜爱看色情书籍,色情图片的,三次,减寿半月,致生疾病者,减寿三年。

  (25)凡是引诱他人行淫事者,照人所犯之罪减二等,父兄纵子弟行淫者、纵容奴僕下人犯淫的亦同罪。

  陆判官云:按此冥律处罚条例,种种淫罪固然难得宽恕,然而犯乱伦罪的尤其严重,无论以下犯上的,以长欺幼,死后俱入无间地狱。  现在世风日下,犯此冥律的大多是出自于有钱人家,当官人家,会读书会认字的,耳听眼看的时间长了,就习以为常,迷不知耻,将不知所终。

  天上诸神仙不得已,奏明玉帝将此冥律处罚条例明白的广传阳间,不必隐藏忌讳,其中只要有人见到此冥律处罚条例,而知到悔改的,减罪。忠心报国孝顺长辈的,减罪。积功德的,减罪。

  如果见到这篇律条仍不知改悔,反而加以抵毁诽谤的,一定会遭恶报或雷击,或者有见到此篇冥律遵守尊重相信并且广为传播的,传一百人,增寿一纪。传二百人,无子得子。传三百人,增寿二纪。传四百人,子孙盛昌。传五百人,功名连绵。传一千人,名登赤箓。传流天下,死后成仙。传十富豪,抵传二百人。传一个当大官的,抵传一百人。

  此皆经孚佑帝君奏明玉帝,照准施行。

  谨按:《金科辑要》,系清咸丰六年!文昌帝君降于湖南醴陵县之擂鼓桥诚尽林,此科原乃上帝所定,秘之玉箧!文帝恳求玉旨,颁行人世,发明天律,又曰阳律,罚民之恶,降灾劫以诛其心。清光绪三年!文武二帝,恳蒙玉帝准后,颁《轮科》彰明阴律,核人之罪,有地狱以诛其魂,又经诸仙述辑,凡《金科》所未尽有者,是书续传其旨,飞鸾缮稿,普示人间。

  按:地狱不是佛菩萨设的,是各人自己的恶业感召的。所以不要说佛菩萨会不会原谅我,佛菩萨一直在原谅我们。很多朋友看了这个冥律害怕,因为自己造过一些罪业。害怕是应该的,但仅仅害怕是不可取的。一口气在,就有回转余地,弥天大罪,真悔即可消除。唯一的办法是立即回头,戒除邪淫,立功赎罪,一心念佛,求生西方,方可转地狱苦报为莲花国土。阿弥陀佛有大威神,地狱现前的众生一念改悔称念佛名,还能救度到西方淨土,何况我等还没有到地狱现前的地步,千万不要拖拉自误。南无阿弥陀佛。

  云水怜心按:古时要广传多人,非耗费很久时间,甚至数百年以上方能流传天下,然拜网络科技所赐,如今只要移动鼠标点按贴文,一夕之间即可完成古时不可能的任务!上天慈悲,亦未因为科技发达而否定或改变古时颁布的《冥罚淫律》明传阳世施行条文,同时这也是给有心改过、有缘、有幸能够看到此篇条文的善信大德最好、最大、也最快的改过、积阴德方案,如果您有心广传天下,看要復制粘贴任何论坛、BBS站、部落格、家族、文章、个人网页,甚至再懒一点只贴《戒邪淫论坛》网址http://bbs.jiexieyin.org,吸引他人浏览亦达广传之效,不用客气,我们完全支持您,您爱怎麽转贴随您运用,且《功过格》有云:

  「凡人有过错,低心相劝,曲挽从正,犯错者遵从:记50功;

  凡人有过错,低心相劝,曲挽从正,纵使他人不听:记5功。」

  聪明人应该知道怎麽做吧~反正不管他人遵不遵从,只要有人浏览了《冥罚淫律》就开始记功,若有心劝人者、发大无畏心者,可直接发布运用,若因此被人嘲笑、揶揄,您仍被记功,若因此挽救沉沦学子则记功更多!《功过格》有云:

  「造一部戒淫书:记300功;

  当欲染境,守正不染:记50功;  发一言利及百姓:记50功;

  发至德之言:记10功;

  发言有章,隐恶扬善,劝人行正:记5功;

  对人讲究三教格言,善恶报应:记5功;

  传人一保益性命事:记5功;

  编纂一保益性命经汝:记5功;

  劝止传播人恶:记5功;

  见一美色不留盼:记5功;

  兴事利及十人:记1功。」怎麽算,都划算 附:邪淫抱铜柱--淨空法师说故事

  民国初年,章太炎先生遇到一件事情,这是他的女婿朱镜宙先生告诉我的。有一天晚上,有几个小鬼抬了轿子来接章太炎先生,他说:‘到哪裡去?’他们说:‘东岳大帝请你去当判官。’他一想:‘当判官,不就要死了吗?’他们说:‘不会,早晨我们会再送你回来。’这样他就去了,不去也不行。

  东岳大帝的判官,地位很高,如同现在的秘书长一样。所以,他很忙碌,日夜都不能休息,白天要办人间的事情,晚上要到鬼道去上班。有一天他突然想起地狱裡的炮烙,抱铜柱就是炮烙,将铜柱烧得通红,人抱上去,这个太残酷,他建议能否把这个刑罚废除。东岳大帝听了笑笑,他说你先去参观一下。阎王就派了两个小鬼带他去,到了炮烙的刑场,但他看不见,于是就觉悟了,原来这是自己业力变现的,章太炎先生没有这个业力,所以到刑场他看不到,于是就不再提了。

  ‘抱铜柱’是邪淫的果报。所以,地狱是不是真的有?不能说真有,也不能说没有。为什麽?业力变现的,就像人作梦一样。你说梦有没有?不能说有,也不能说没有。因此,地狱种种刑罚都是自己业力变现出来的。明白此理后,恶的习气不能不改,要是不改,将来就变这个境界,真是自作自受,不是阎罗王给你受的。人间的牢狱、种种体罚是人造的,地狱裡的不是人造的,不是阎罗王造的。  由此可知,天上的福报,如佛经上讲的欲界天、忉利天、兜率天、化乐天的福报,是不是上帝建好了让我们去享受的?不是,善业所感的善果,也不是人为的。由此可知,善恶的力量不可思议,经上常讲‘心佛众生三无差别’,这三个力量一样大。所以,佛陀对我们的恩德无他,就是把这些事实真相统统告诉我们,觉悟的人、明白的人就要知道自求多福!       
 楼主| 发表于 2017-6-22 23:58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冥罚淫律   从来恶孽,惟淫为大,阳罪甚重,冥罚尤严,为罚极多,爰撮要端,见此篇者,各宜戒勉。   乱伦之人,永闭地狱,有害人命者,死遭雷击,戏尸之人,与此同罪。已受阳罚,皆免雷劫,有忠孝事,准抵四分。大善千五,即千五百善亦抵四分。强姦寡妇,当身绝嗣,受苦地狱,历五百劫,转为虫蚁,又五百劫,转为禽兽,又五百劫,再转为人,为娼妓身,已受阳罚,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五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五百,亦抵一半。   谨按:地狱历劫者,每一劫,即历一地狱受刑罚之苦一次也。阴司受罪,非比阳世,虽刑罚一次,其身已死,又必使之復还人形,刑戮如前状,历劫既满,此罪始完,如再有他罪,再按罪使受地狱刑罚,尝见洞冥记中,详载犯淫孽者,生前如悔改向善,死后自抵除减罪,如至死不改者,死后由一殿解至各殿,须历受诛心狱、铜人狱、割肾狱、鼠啮、油釜车崩大小各地狱之罪,若乱伦更入乱伦等狱。或永闭地狱,受诸刑罪。盖刑罚于淫孽,乱伦罪为特重。以上地狱,各受若干劫,满后始得转劫,转劫者係投生一次,为一劫也。又见金科辑要、轮科辑要二书中,详列赏善、罚恶各条,而此冥律诸条,亦有减免加等,准抵差别,以见善恶分明不爽毫髮,若参观金轮二科,暨洞冥记,则因果报应,益信而有徵也。   诱姦寡妇:二世绝嗣,以上之劫,各历四百即受苦于地狱,为虫蚁,禽兽,各历四百劫。再转为人,为残疾身。已受阳罚,免八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五百,亦抵七分。   调姦寡妇:三世绝嗣,以上之劫,各历三百即受苦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三百劫。再转为人,为贫贱身。已受阳罚,免六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五百,亦抵九分。   强姦处女:子女淫佚,以上之劫,各历四百即受苦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四百劫。再转为人,为奴僕身。已受阳罚,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四百,亦抵一半。   诱姦处女:二世绝嗣,以上之劫,各二百五即受苦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二百五十劫。再转为人,为疾病身。已受阳罚,免七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四百,亦抵七分。   调姦处女:妻女偿还,以上之劫,各历一百即受苦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一百劫。再转为人,为中贫身。已受阳罚,免四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四百,亦抵九分。   强姦室妇:妻女偿还,以上之劫,各三百五即受苦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三百五十劫。再转为人,为隶卒身。已受阳罚,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三百,亦抵一半。   诱姦室妇:减寿二纪,抱朴子曰:纪者三百日也,金科辑要则云:纪十二年也。此当以金科辑要凡例之言为准。以上之劫,各历一百年即受苦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一百劫。再转为人,为孤独身。已受阳罚,免三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三百,亦抵七分。   调姦室妇:减寿一纪,以上之劫,各历七十即受苦地狱,为虫蚁,为禽兽,各历七十劫。再转为人,为中贫身。已受阳罚,免二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一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三百,亦抵九分。   以上三条(寡妇、处女、室妇)俱属异姓,若属亲戚,加倍治罪。有服之亲,罪次乱伦;若在丧中,罪加三等。无论僕妇,无论奴婢,姦淫之罪,俱照上论。姦事未成,减寿半纪,有害人命者,照成姦论。   淫一娼妓:减寿半年,染恶疾者,减寿一年,若能改悔,兔去减寿,遗一子女,为兽一世,若能改悔,免为走兽。   渔猎男色:与妇女同。十六以上照处女论,十六以下,照室妇论;挟幼童者,照淫娼论。(此即同性恋者)   造淫书者:减寿二纪,若有因阅书造成淫害,罪坐已身,书不消灭,永不超生,拍摄淫戏春宫,与此同罪。   扬一淫事:减寿半纪,若有害人命,减寿一纪;谈闺阁者,与此同罪。若能改悔,罪俱减等。   ■陆判官淫律补篇(判官名之道,宋时人也)   凡姦淫之事,有用药打胎,致丧一命者,加倍治罪。   凡姦淫处女,在十二岁以上者,虽属诱姦调姦,俱以强姦论,若有害人命者,加倍治罪。   凡已有子而又置妾者,一人,减寿二年。有功名者,削功名八分,不减寿。   凡寡妇无意改嫁,而用计诱之者,减寿三年。有意改嫁,免去减寿。   凡娶一寡妇,留夫家一子女者,减寿二年,子女致死者,减寿一纪。   凡朋友相见,谈淫佚之事者,三次,减寿一月。致人有淫事者,减寿三年;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   凡路遇美色,目逆而送之,三次,减寿半月。若假託殷勤,实存恶意者,一次,减寿一算。原注:一算三月也。抱朴子曰:算者三日也。金科辑要则云:算者,三年也。此当以原注为准。   凡喜听淫戏者,一次减寿三月。有功名者,罚停迟功名。点淫戏者,一次,减寿一算,若有所害,转兽一世。   凡喜看淫书者,三次,减寿半月,致生疾病者,减寿三年。   凡诱人行淫事者,照人所犯之罪减二等,父兄纵子弟行淫者、纵僕类者亦同。   陆判官云:按此冥罚,各淫罪固难稍宽,而乱伦之罪尤重,无论以卑凌尊,以长欺幼,死后俱入无间地狱。今日世风大坏,犯此者每出于仕宦之家,读书之子,相染日久,习以为常,迷不知耻,将不知所终。诸神仙不得已,奏明 玉帝将冥罚明传阳世,不必隐讳,其有见此冥罚,而知悔改者,减罪。行忠孝者,减罪。积功德者,减罪。若见此篇仍不知改悔,反加毁谤者,定遭恶报或雷击,或有见此篇遵信而广传者,传一百人,增寿一纪。传二百人,无子得子。传三百人,增寿二纪。传四百人,子孙盛昌。传五百人,功名连绵。传一千人,名登赤籙。传流天下,死后成仙。传十富豪,抵传二百人。传一仕宦,抵传百人。此皆经孚佑帝君奏明 玉帝,照准施行。   谨按:金科辑要,係清咸丰六年,   文昌帝君降于湖南醴陵县之擂鼓桥诚尽林,此科原乃 上帝所定,秘之玉箧,文帝恳求 玉旨,颁行人世,发明天律,又曰阳律,罚民之恶,降灾劫以诛其心。清光绪三年, 文武二帝,恳蒙 玉帝准后,颁轮科彰明阴律,核人之罪,有地狱以诛其魂,又经诸仙述辑,凡金科所未尽有者,是书续传其旨,飞鸾缮稿,普示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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