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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生活] 用意识转换因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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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2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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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意识转换因果《一》

雪峰


    一个不到30岁的女子,抱着她周岁的女儿,跳楼自杀了,原因是,她回家看到自己的丈夫与另一个女性在床上。

    这是自杀吗?不是!这是他杀。

    是谁杀了她?

    不是她丈夫,也不是另一个女子,而是传统的思维法力杀了她。

    要避免这个因果,最好的方法是转换意识,假如这位女子这么想:丈夫与另一女子发生情爱,这没什么了不起,大不了离婚,再找一个更加优秀的。或者想:好呀!你偷吃禁果,姑奶奶我也偷吃,我放你一马,到时你也放我一马,公平。

    意识不转换,因果必然发生,意识转换了,因果就能被改变。

    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关键是要转换意识,要突破思维法力。地球上的人都生活在前人的思维法力中,如果不走出他人思维法力的束缚,人永远成不了仙,成不了佛。

    比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是一个思维法力,这个思维法力禁锢人们长达几千年,迫使父母逼子女结婚成家,迫使人们生儿育女,否则,就是最大的不孝。人们就挣扎在这个思维法力的落网中难以自拔,更使许多没有子女的人背上了沉重的精神和心灵上的负担、压力和歧视,如果不突破这个思维法力的束缚,结婚成家生儿育女的因果是必然要发生的,但是,假如我们这么想:佛陀说人间是个苦海,那么,我生儿育女就是把孩子推进了苦海,这对子女而言,不是好事,既然这样,我不在人间结婚成家生儿育女,我先修炼自己,先到千年界去,然后把孩子生在天国千年界,这才对得起子女。如此一想,就突破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思维法力的束缚,就可以心安理得地享受人生了。

    再比如万恶淫为首,这就是一种思维法力,本来的含义是过度的意思,但这里把狭义到两性性行为中,凡夫妻之外的性行为都称为了,是恶,并且是万恶之首,如此一来,人生最美好的景色之一被抹去了,迫使人们去偷,偷了以后又背上了精神和心灵上的自我压抑和摧残,由此制造的人间悲剧数不胜数。倘若我们这么想:情爱是上帝赐给人的珍贵礼品,享受情爱符合上帝意愿,是在法自然,享受性的美妙,就是对上帝的尊敬和感激,再说人生如梦,转瞬百年,鲜花易谢,青春易逝,只要能使人愉悦的,又不干扰他人和社会的,干吗要自我封闭、压抑和摧残。如此一来,万恶淫为首的思维法力就突破了,人生的空间就无形中扩大了,自由度就更大了,原来的因果就被转化了。

   《待续》
发表于 2017-4-14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4-15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佛兄好:八万四千法门只要对人有意义。请多多包涵随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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