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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律] 梵网经菩萨戒讲解----慧僧法师--四十八轻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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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1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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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演程居士 于 2012-10-11 18:04 编辑

目录
释迦宣说菩萨戒(分三)
十重戒
四十八轻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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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佛教总会 . DRBA / BTTS / DRBU
经文│目录.下一页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1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演程居士 于 2012-10-12 08:15 编辑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佛说梵网经讲录
◎慧僧法师一九八O年讲于
万佛圣城法界大学养秋堂
第一.不敬师友戒
若佛子。欲受国王位时。受转轮王位时。百官受位时。应先受菩萨戒。一切鬼神。救护王身百官之身。诸佛欢喜。既得戒已。生孝顺心。恭敬心。见上座。和尚。阿阇梨。大德。同学。同见。同行者。应起承迎礼拜问讯。而菩萨反生憍心。慢心。痴心。瞋心。不起承迎礼拜。一一不如法供养。以自卖身国城男女七宝百物而供给之。若不尔者。犯轻垢罪。
此是四十八轻戒之第一戒。不敬师友戒,师就是师父,友就是同参,同参道友,对于师友要是不恭敬,这就犯了四十八轻第一条了。一切受佛戒人,皆应敬重师友。“以有爵位者易生憍慢,故偏举王及百官为诫。”因有高官厚禄者,易生贡高我慢,所以偏举王位及百官为诫。“受戒则福庇幽明,所以鬼神救护。”受戒后,则福庇幽(鬼)明(神),所以鬼神都做他的护法。“又能弘护法化,故诸佛欢喜。”大凡受戒的人,他能够护法,也能够弘扬佛法,宣化佛教的道理,所以诸佛欢喜。
“上座”者,有三种。(一)生年上座:戒腊在先。以其戒腊多少为准,譬如,受戒十年为下座,受戒二十年为中座,受戒三十年就为上座。(二)福德上座:众所推敬。这就不讲戒腊了。这个人德行高,福德大,大众推敬他为上座。(三)法性上座:证入圣位。法性上座,就是他道行高,已经悟了道,断了惑这样的人,证入圣位了,而尊称为上座。譬如,须菩提尊者,他还是个沙弥,七岁就证阿罗汉果,虽然他岁数小,但道行高,是证入圣位的人,被尊称为法性上座。
“和尚”,梵文邬波驮耶UPADHYAYA。此翻“亲教师”,又翻“力生”。即亲皈依师父,由此人力,生我无漏妙戒身故。“阿阇梨”,或云阿遮梨耶,梵文ACHARYA,翻此方话,就叫“轨范师”。怎么叫做轨范师呢?谓教授威仪,示我轨式。能够教导怎么样的具足威仪,告诉我们怎么样的行动,亦即教诫法师。“大德”,总叹具大功德之僧侣。言说这个人的德行大,具大功德,所以叫做大德。“同学”:宗同一师脉,同一个师父的意思。就像同参,一块用功的人。“同见”:心同一解,两个人的见解都是相同的。“同行”:身同一业,或修持同一法门。
若对师友,怀“憍”心:亢己。即骄傲心,自己贡高。“慢”心:忽人。即轻忽他人。“痴”心:不知贤圣。他不认识贤圣,就是愚痴。“瞋”心:心怀忿恚。他自己心里头瞋恚人家。此种种心,皆是破戒行为。“以自卖身等者,举重况轻”:谓尚应如此供养,况迎拜之仪而不为耶。菩萨应当自卖其身及国城男女等,以为供养,何况承迎礼拜师友耶?更不能忽略矣。
具缘:此亦性遮二业。四缘成罪。(一)师友:谓上座及同行等。(二)师友想。(三)不敬心:对于师友不起敬心,或憍慢、或瞋恨、或嫉妒障碍、或懒惰懈怠等。(四)应迎不迎,应供不供等:应当去欢迎而不去欢迎,应当供养而不供养等。四缘具足,乃随事结罪。
“师友知识,是得道大因缘,是全梵行。不敬则永失法利,魔所摄持。敬则常遇善缘,成就佛法。”因为师友和善知识,是我们修行人得道的一种大因缘,他是具足梵行(清净行)的人。如果不去恭敬,不去承迎礼拜,就永久失掉佛法之利益,是魔王所摄持。要是恭敬供养,就可以常遇着善缘,成就佛法。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2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饮酒戒
若佛子。故饮酒。而酒生过失无量。若自身手过酒器与人饮酒者。五百世无手。何况自饮。亦不得教一切人饮。及一切众生饮酒。况自饮酒。一切酒不得饮。若故自饮。教人饮者。犯轻垢罪。
饮酒,在菩萨戒里,犯轻垢罪。在五戒里头,是根本戒、重罪。菩萨戒,以卖酒结重罪。卖酒是害人,饮酒是害己,所以此戒是四十八轻的第二条。
故饮者,是明知故犯,而非误饮。一切众生,是包括异类。其余在第五重戒----酤酒戒中已经说明。
具缘:此唯遮业,王法不制故。四缘成罪。(一)是酒:谓饮之醉人,喝了能够醉人。(二)酒想。(三)有饮心。(四)入口,咽咽结罪。好比说,拿着一盅酒,你喝的时候,咽一次,咽二次,咽三次,一杯酒咽三次。这一咽就是一个轻罪,一咽就是一个轻罪,咽咽得罪。若教他人饮,咽咽二俱结罪;喝的那人有罪,你也有罪。
开缘:(一)若有病,而非酒不疗。例如伤寒等病,需服用虎骨酒等,不犯。(二)如末利夫人事。佛在世时,波斯匿王有一个太太,叫做末利夫人。末利夫人受八关斋戒。有一次,波斯匿王要把厨房的厨子杀了。末利夫人知道这事不好,就打扮得很漂亮,擦上香粉,头上戴花朵,预备了很好吃的菜和很好喝的酒,带着几个宫女,就去见波斯匿王。波斯匿王一欢喜,就陪着她喝酒,吃菜。这时,末利夫人就假传圣旨,下个命令,叫人不要杀厨子,这就没杀厨子,算是救了厨子了。第二天,末利夫人就去佛那儿忏悔了。因为她受八关斋戒,身上擦香粉,这是犯涂香油的罪;头上戴花朵,犯了戴花鬘的罪;喝酒又犯了酒戒,所以就上佛那儿去求忏悔。但是她完全是为救厨师的关系,所以佛说,不但不犯,而且还有功德。
自饮或教人饮,死后招极恶果报,有五五百果;不是一个五百世,有五个五百世。第一,五百世在咸糟地狱。第二,五百世在沸屎地狱。第三,五百世在曲蛆虫地狱。第四,五百世在蝇蚋地狱。第五,五百世在痴热无知虫地狱。戒文中云五百世无手者,单举出最后五百世之果报。饮酒其果报严厉,乃因为酒能乱性,遮障智慧,妨碍道业,乃至一切善根尽失,不成道果。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3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食肉戒

若佛子。故食肉。一切众生肉不得食。夫食肉者,断大慈悲佛性种子。一切众生见而舍去。故一切菩萨不得食一切众生肉。食肉得无量罪。若故食者。犯轻垢罪。

“故食”者,不是误食也。“一切众生肉”者,不论水陆空行;但是有情身分,悉遮止也。水里游的,陆上走的,空中飞的,这一切众生肉都不可以吃,一概地遮止。因为,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皆堪作佛。一切有情,与我同体。今恣情啖食其肉,于心何忍?这是非常残忍的。故戒文云:“断大慈悲佛性种子。”而今世间战争不停,刀兵四起,导致生灵涂炭,其原因乃是广造杀生之业所感。今生我吃你的肉,来生你吃我的肉。《楞严经》云:“人复为羊,羊复为人”,杀杀不已,辗转相报,此乃战争诛杀之祸端。因为动物被杀时,它死的时候,心怀怨恨,将来机缘到了的时候,它就要报复;若食其肉者,则吸收此怨毒,食后可引致种种之奇病绝症。所谓:“千百年来碗里羹,怨深似海恨难平。欲知世上刀兵劫,细听屠门夜半声。”吾人若发心持不杀戒,不吃众生肉,则世上战争,必能平息矣。

往严格来说,持菩萨戒的人,则蚕口兽毛,亦所不忍;凡有众生身分之物,也禁使用。譬如,鞋上不能补牛皮什么的,蚕丝的衣服都不可以穿。《鸯掘经》云:“若丝绵绢帛,展转传来。离杀者手,施于比丘。亦不应受。受者非悲也。”

具缘:此是遮业,四缘成罪。(一)是肉:所吃的是肉,是有情众生之身分。(二)肉想:你心里想,吃的是肉。(三)有食心:正是业主。(四)入口,咽咽结罪。

开遮:“或鹿角虎骨等,制入药中,此应非犯。若为药故伤生命,同得杀罪。”药店里现成的药,含鹿茸、虎骨等,为治风寒病,那么这是一种开缘。但是,不可以为自己的病,而杀这一头虎或杀这一条鹿,这就不可以。

讲起吃肉,有以下的一件公案:在中国南北朝时,梁武帝时有一位云光法师,其辩才无碍。讲《法华经》时,天人散花供养(现在南京还有这雨花台,就是当时天人来散华的纪念。)但他生平极好吃牛肉。志公禅师屡劝他说:“法师!你讲经讲得这么好,怎么这点就放不下呢?”他屡劝不改,且巧辩:“我这是吃而不吃!”舍身之后,虽然讲经讲那么好,也是得随业受生,托生牛了。托生为牛,四、五年的时间,这牛就长大了。牛拉车劳作,还受人鞭打,饱受煎熬,其苦难言。

有一次,它拉的车陷在烂泥里头,它拉不动了。这时候,适逢志公禅师路过,以天眼观之,知它是云光法师转生的,就问:“云光!当初劝你不要吃,你说你是吃而不吃。那么,你现身为牛,云何拉而不拉?”它听了之后,生大惭愧心,把头往回一回,天灵盖撞到车辕子头,就把天灵盖撞漏了,流血,不久也就死了。它就这么样的自杀了。所以这是吃众生肉,就有这种业报债,就得去还债。

至于“吃而不吃”,志公禅师才有这个本领。有一次,志公禅师的皈依弟子送了鸽子肉供养师父,让小沙弥送去志公禅师的寮房。途中,小沙弥闻这鸽子肉特别香喷喷,馋涎欲滴忍不住,就偷吃了一只翅膀,心里忖量:“盘子里既有几只鸽子,我偷吃一只翅膀,师父大概不会知道!”到那儿,把鸽子肉送至和尚前,转身就要走。志公禅师说:“等一等,不要走!”他就不敢走了。志公禅师当着他的面,把所有鸽子吃了,就说:“今天你送来的鸽子不够数啊!”小沙弥匆忙否认:“够数,一个不缺。”志公禅师说:“一个不缺?缺一只翅膀。”小沙弥急忙说:“不缺,翅膀也不缺!”同时,心想:“鸽子已被你吃进肚里了,有什么证明呢?你要说缺,没吃以前,你要说还可以;吃完了,那就没有证明了?”

这时候,志公禅师给他拿出证明来了。用手往口里一探,呼!就飞出一只来,又探,呼!又飞出一只来。一只只飞着飞着,最后这只就飞到地上,飞不起来。你看!这只是不是一个膀子?这时,小沙弥没办法,他不能不承认了。像志公禅师这样的,可以说是“吃而不吃”。能吃死而吐活;此时,吃它就是度它。没达到这种程度,还是要持此戒。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食五辛戒

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茖葱。慈葱。兰葱。兴渠。是五辛。一切食中不得食。若故食者。犯轻垢罪。

五辛,在中国,亦云第五荤。茖葱,就是韭菜。慈葱,就是葱。兰葱,就是小蒜,亦名薤。兴渠,就是洋葱。薤跟蒜一样,但是它小,就像杏核那么大似的。兴渠,中国古代,因为交通不便利,所以没有这个东西,也就不知道它长得什么样子。在近代,由日本来的,它叫洋葱。洋葱也像蒜那样,比蒜大,小萝卜似的那么大。一切食中杂有此五辛,纵是少许,也不得食。譬如北方人每吃菜时,菜里头都有葱花,把葱切碎碎的,放到菜里头提味;食物里头参杂有五辛,都不可以吃;单吃五辛,更不可以了!

具缘:此是遮业。因为五辛臭秽,妨于净法,故制。四缘成罪。(一)是辛:这是五辛。(二)有辛想:你吃的时候,有五辛想。(三)有食心:吃的时候,有食这的心。(四)入口,咽咽结罪:咽一口结一个罪,咽一口结一个轻罪。

开缘:“病,非蒜等不愈。须处僻静别室食之。不得入佛塔僧堂。不得入僧浴室。不得上都圊内。俟断食更七日后,臭气都尽。沐浴浣衣,香熏入众。具如律明。”人若有病,非蒜等不愈,则可服用。但须处僻静处,别室食之,不可以和大众僧一块住,因为它的味道不好。吃过之后,不可以入佛塔、僧堂(大众僧住的地方),大众僧的浴室也不可以去,大众僧的厕所也不得入,他自己得单单另立出一个厕所。等他不吃五辛了,得过一星期以后,都排泄没有了,臭气都除尽了,然后还得沐浴浣衣,衣服都要洗净,身体得要沐浴,再用香熏,然后才可以入众,具如律明。

为何要如此严禁?《楞严经》云:“是五种辛,熟食发淫,生啖增恚。纵能宣说十二部经,十方天仙嫌其臭秽,咸皆远离。诸饿鬼等,舐其唇吻。福德日消,长无利益。修三摩地,善神不护。魔王得便。命终自为魔王眷属。受魔福尽,堕无间狱。”五辛,把它煮熟了吃,能够长人欲念的心;而生吃,能够生瞋恚心。诵经,持咒,更不可以吃这五辛。吃五辛的人,护法善神都远离;饿鬼喜欢这种味道,就接近了,舐吃五辛这人的嘴唇。与鬼相近,这也是一种不好的关系。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7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不教悔罪戒
若佛子。见一切众生犯八戒。五戒。十戒。毁禁。七逆。八难。一切犯戒罪。应教忏悔。而菩萨不教忏悔。同住。同僧利养。而共布萨。一众说戒。而不举其罪。不教悔过者。犯轻垢罪。
“八戒”:即是八关斋法。(一)不杀。(二)不盗。(三)不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六)不着花鬘璎珞及香油涂身。(七)不坐高广大床。(八)不非时食。“五戒”:是清信优婆塞、优婆夷所受。“十戒”:是十善戒,沙弥十戒,又指此经十重戒。“毁禁”:总明犯一切戒,即毁三世诸佛明禁。“七逆”:下文将详。“八难”:并非禁戒本身之名,而是犯戒之果报。(一)地狱。(二)畜生。(三)饿鬼。(四)盲聋喑哑,诸根不具。(五)生邪见家,世智辩聪。(六)佛前佛后。(七)北瞿卢洲。(八)无想天。有半句偈,念熟便容易记得八难。偈云:
三涂北长寿,前后辩聪根。
三涂,就是地狱、饿鬼、畜生;北,北瞿卢洲;长寿,就是无想天;前后,就是佛前佛后;辩聪,就是生邪见家,世智辩聪;根,就是盲聋喑哑,诸根不具。
“一切犯戒罪”:若大若小,若重若轻,若因若果,皆教忏悔。或是大乘戒,或是小乘戒;或是犯十重戒,或是犯四十八轻戒;无论他是犯戒因,或是已经犯戒了(果),皆应当教他忏悔。
“教忏悔”:以见闻疑三根举事,令改往修来,舍过迁善。或是见到,或是听到,或是疑惑这个人犯戒;有见、闻、疑这三根,才可以举事。目的是为了帮助他,教他改以往的过错,修将来的善根;舍去过错,迁上善道。
梵语“忏”摩,KSAMAYATI,此云请忍、请恕之意;请你要安忍,请你要恕过。即表除于往昔罪愆。“悔”是此方之语,义称恶作。谓追责前来所作是恶,决志改途易辙。即表修于来善。追责以前所作是恶,决志改过。即表示修于将来诸善。“忏悔”合起来是改往修来之义。
“同住同利”:是共食味。“布萨说戒”:是共法味。布萨就是诵戒,这叫做布萨。若僧团中有犯戒者,理应如法举罪。若故意不举不教者,犯戒。
具缘:此是遮业。四缘成罪。(一)有罪。(二)有罪想:知道对方有罪,有这个思想。(三)不教心。(四)默然同住。不教悔是一罪。同食味复一罪。同法味又一罪。随事各结。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0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不供给请法戒

若佛子。见大乘法师。大乘同学。同见。同行。来入僧坊。舍宅城邑。若百里千里来者。即起迎来送去。礼拜供养。日日三时供养。日食三两金。百味饮食。床座医药。供事法师。一切所须。尽给与之。常请法师三时说法。日日三时礼拜。不生瞋心。患恼之心。为法灭身。请法不懈。若不尔者。犯轻垢罪。

这段文是说,要是遇到大乘的法师,或是大乘的同学,或是同见(见解相同),同行的人,来到僧坊或舍宅城邑。这人是有道德的高僧,要是远从百里千里来的,要起身迎来送去,顶礼供养,日日三次供养。日食三两金,百味饮食,床座医药,都得要供养。一切所须,尽给与之,常请法师三时说法,日日三时礼拜。对于法师还不可以生瞋心、患恼之心。要为法灭身,请法不懈。如果不是这么样,就犯轻垢罪。

“日食三两金”:是极势之语。意思是,凡是法师从远方来,应不惜金钱财宝以为供养,请其说法。乃至日食三两金,也在所不惜;何况普通饮食、衣服、卧具,更不应悭吝。

“三时”:是指中前、中后、初夜。“瞋心”:是心里恚恨此法师。“患恼”:恐己侈费;恐怕自己费用太大。以上之瞋心、患恼之心,皆不是求法者应有的态度,皆不如法。“为法灭身”:是举重况轻。反而,应当为法灭身,请法不懈,无有暂舍。

具缘:此是遮业。四缘成罪。(一)是法师:来的人是法师。(二)法师想:知道他是法师。(三)不请心:没有请他的心。(四)漠然空过,随事结罪:明知而漠不关心,由其空过而不请者,犯戒。

说起这个事儿,有个公案:明朝时候,见月大师有一次到另一个庙去了。早晨,到这个庙上,他一推门就进去了。进去了,那人正在煮饭,也没理他,只说:“你请坐吧!”没理他,见月大师就到灶旁帮人家烧火。饭煮熟了,那人拿过来放到桌子上,自己拿碗盛饭吃。见月大师到那儿,也拿碗,自己盛饭吃。这个人就说:“天下还有你这样人?人家主人都不让你,你自己就这么吃?”见月大师说:“天下还有你这样人?客人来,你让都不让,你自己就吃?”见月大师这样一说,这人说:“哎呀!你真够上一个禅和子!还有别人没有?如果有人,请他进来。”见月大师说:“我还有同参。”就进来。若不是见月大师这么说,他就连饭都吃不着。这个人他没有供养心。

再者,香港东普陀有一位也平法师,他们四、五个人去一个地方挂单,在那儿住一夜,第二天早起。他的主人非常吝惜。这大师父很好,多下米,饭都煮好了,把饭盆端到桌上。他们几个人一看,没有筷子,没有碗,他们就去找筷子和碗。一找筷子,找碗,这当家的来,把饭盆端跑了。他们这几个人把筷子、碗拿来了,却没有饭了。有人说:“唉呀!我们这个当家就是这么样吝啬,你要是打他一顿就好了。”他们几个人后来就到街上买点东西吃了。所以,出外参方,有的人遇到吝啬的,回到寺里头就跟外头学,不给挂单了。也有的人发慈悲心,到外头看到不挂单,令挂单的人很苦恼,寺里头就开着长单了。

北京庆佛益法师,有这样一段事。庆佛益为了传戒,有一次,到山西大同的一所庙去化缘,想在这庙挂单,这个庙不留单。不留单,庆佛益就到山门外坐。当家的就告诉两个小和尚说:“往地下泼水!”这两个小和尚觉得很难,不泼,但泼水是师父的命令;泼水?这很觉得难。但是最后也就泼了。泼水了,庆佛益就说:“这是前生与他没结下缘。”说完就走了。

到戒期开戒的时候,这两个小和尚来受戒了。庆佛益就告诉客堂说:“把这两个小和尚送客堂。”就不送到大众戒堂,单送客堂,每天都和引礼师一起吃饭。受戒时候站班,大众都是一样的。五十三天戒期圆满了,庆佛益把这两个小和尚叫来了,说:“你认识不认识我呀?”说:“好像在什么地方看过似的。”说:“我上你们那儿去,你师父不叫我住。我在山门外头,你师父叫你们两个往地下泼水,那不就是我吗?”这两个小和尚觉得很难为情的。

之后,这两个小和尚回寺里了,向他师父说:“我们不留单的那位师父,就是北京庆佛益。他是北京了不起天字第一号的大德高僧,国王大臣都皈依他。长江以南的人,如果朝五台山,到北京要是没见过庆佛益,认为五台山朝得都没意思。这么大的高僧,咱们都不让挂单!”他师父一听,痛哭一场,就把庙献出来,永久做为十方丛林,就不做子孙丛林了。

你看!当初他那么样吝啬,因为庆佛益这么样的宽大,就把他感化过来了。庆佛益法师要是瞋心,说:“这两个小和尚不叫他受戒!我们上他们那儿去,连单他都不给挂,我们也不给他受戒!”要是这么样,这不就糟了?但是,他以德报怨,虽然有这个怨,但他拿厚礼来对待他,因此就把他感化过来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10-30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七.不往听法戒

若佛子。一切处有讲法毗尼经律。大宅舍中有讲法处。是新学菩萨。应持经律卷。至法师所。听受谘问。若山林树下。僧地房中。一切说法处。悉至听受。若不至彼听受谘问者。犯轻垢罪。
“一切处”:通指僧坊俗地。“大宅舍”:专指俗家人住所。“山林”等:是专指僧人住所。“法毗尼经律”:法,名轨持;毗尼,名灭,灭一切恶也。法、毗尼,是所诠的道理。经律二字,是能诠之法。“经”是诠法,“律”是诠毗尼。毗尼正翻为律。凡在一切处,不论僧地俗地,有讲经律者,新学菩萨应前往听讲谘问,若故意不往听法者,犯戒。

具缘:此是遮业。四缘成罪。(一)是讲法律:是讲佛法,讲经律。(二)讲法律想。(三)不往心:没有去的心。(四)不往听,日日结罪。

开缘:

若不解:或不懂法师之语言。若病:或有病在身,行动不便。若无力:或体力孱弱,精神劳拙。若彼颠倒说:或该说法者颠倒说。若护说者心。若数数闻,已受持,已知义:或者本身已多次闻该经律,已经受持,且熟悉其义,深有所解。若多闻。若闻持。若如说行。若修禅定不欲暂废:或另有些修行者,本身已属多闻,或昼夜六时,精进习禅,或读诵受持,不欲暂废。于此种因缘下,可以不往。若钝根难悟,难受难持:或相反地,某人根性愚钝,屡听不解。若不往者,皆不犯。

现略说四料简:(1)戒急乘缓。(2)乘急戒缓。(3)戒乘俱急。(4)戒乘俱缓。“乘”,是法门的一个别名。例如:坐禅、诵经、持咒、礼佛、拜忏等。乘着这个乘,可以由凡夫地至如来地。“戒”,是指戒律而言。

(1)修道“戒急乘缓”者:生善道,不能闻法。这个人持戒很严,但是不用功修行。这样人只能够生到善道,但是没有闻法的机会。因为他对于法门不用力,不下功夫,所以没有闻法的机会。如得生天上,徒持戒而不用功修行,只享天福。天福报尽,还要堕落。

(2)“乘急戒缓”者:在恶道,能闻法。这个人很用功修行,但对于戒律方面,马马虎虎,不坚持净戒,虽然堕入恶道,但尚能闻法。如天龙八部中之迦楼罗(大鹏金翅鸟),摩睺罗伽(蟒蛇)等皆是。龙亦是乘急戒缓之例证。往昔因为勇猛用功,乃得神通。但因不严持戒律,终堕龙身。

(3)“戒乘俱急”:生善道,且能闻法。这是最理想之一类,既用功修行,又持戒精严。故不但能生善道,且能闻法。

(4)“戒乘俱缓”:生恶道,又不能闻法。既不用功修行法门,又不行持戒律,戒乘俱缓的人,这就危险了,永久在三恶道,没有出头的日期。佛出世时光明普照三恶道,乃至地狱众生也能超生。但若宿世与三宝没结缘,就见不着这个光;与三宝有缘,才能见着光而得度。

修道人自身固然要持戒严谨,鞭策诸根,丝毫匪懈,但决不可轻慢他人不持戒。《摩诃止观》云:“不可以抨量众生。智如如来,乃可抨量。”不可以凡夫的眼光去抨量众生,要智慧像如来那样,才可以抨量众生。如定光佛,谁能看他像个佛呢?平常邋里邋遢的,走路歪里歪斜的,这样的人,谁能恭敬他呢?但他是大权示现,只有永明寿禅师才能认识他。凡夫人,谁能认识他是定光佛化身(就是长耳和尚)?同理,诸佛菩萨有时以相反姿态出现,除非具智慧眼者,否则不可妄断,以免招致过患。

中国南北朝时,梁武帝原本是信道教,且对道教很信。后来见到志公禅师和其他高僧,他就信奉佛教,对道教也就疏远了。道教也修苦行,也用功,但是不讲断瞋,所以他们见皇帝信佛了,就起瞋心、嫉妒心,不高兴地都往北走了。走到北魏,他们想要出风头,要跟佛教斗法。

在那时候,有一位白竹(音译)法师。这个法师也是邋邋遢遢的,也喝酒,也吃肉,葱韭薤蒜更不用提,身上简直是很脏的。他一没有钱,就向法师去要钱,要了钱,买酒买肉,就这么样吃。别人就对这法师说:“法师呀!你有钱给他干什么?这样人是造业鬼,你给他干什么?”他说:“哎!他也是个人嘛!你们说的,你还能饿死他吗?你不也得叫他活着吗?”这样。但是这个法师不是凡人,他知道白竹(音译)法师不是一个平常人,而是大权示现,示现这么样的一个人。

当时,由南朝往北朝去的老道有六千人,和尚也聚了六千人。就像大法东来似的,东台上六千,西台上六千,这么两方面,一方面是和尚,一方面是老道。老道有神通,六千和尚在台上坐的时候,每个人都披着袈裟。(古年的袈裟没有钩环,就是往上一搭,就那样散松的,就是这样。有钩环,是从唐朝道宣律师这时候才开始有钩环。南北朝那时候,还没到唐朝,所以没有钩环。)这时候,六千和尚的袈裟都掉了,就在空中旋转,就像旋风似的转。转完之后,袈裟回来了,每个人又给披上了。还不能错,谁的还归谁的,一点不错!

你看!六千个人,不是一个、两个人,六千个人,他能认识这么清楚,这个神通不小啊!闹腾一阵,转完了,这老道就说:“你现一,我现二。”意思是,如果你现一种神通,我就现两种神通。把这一段现完了,该要和尚现了。和尚谁会这套呢?谁有这个神通呢?但是,那个法师不是凡人,法师就说:“那白竹来了没有啊?”白竹就是那邋遢和尚,他在那大众和尚后边睡觉。人家说:“叫你啦!”说:“叫我干什么呢?”说:“干什么?叫你,你就去。”他刚睡醒,揉揉眼睛,就去了,说:“方才你们都说些个什么话,我都没听见呢?”老道说:“你现一,我现二。”

他就站起来了,说:“我现一,那你现二吧!”他就现不出二来了,这没办法了,这一下他也失败了,二又现不出来了。白竹说:“你还做些什么事,我都没看着呢?”老道说:“把袈裟在空中旋转一阵,之后又给披上。”“那么你们再做一次我看看。”再做,不行了!他神通使不出来,做不到了。你看!有这么一个邋遢和尚就把他降伏住了。

当时的道教是吃荤的,以后才跟佛教学,才在各处的也都吃素了。那时候他们道教吃荤、喝酒,所以这个法师说:“我们吃斋茹素的人,不能跟你们吃酒咽荤的人比法。我们这儿有吃酒咽荤的人。”就找这白竹法师。白竹法师,平常他是喝酒、吃肉的人。平常谁认识他呢?但是,他可是一个了不起的有神通之人。平常人不认识,只有那个法师才能认识。所以《摩诃止观》说:“智如如来,乃可抨量。”平常人,不可以拿凡夫眼去看众生。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心背大乘戒
若佛子。心背大乘常住经律。言非佛说。而受持二乘声闻外道恶见。一切禁戒邪见经律者。犯轻垢罪。
若佛子,心背大乘常住经律,而且还说这不是佛说的,毁大乘经典,说是假的。反而受持二乘的小乘经,及外道的恶见,遵守外道的禁戒邪见经律。这样,就犯轻垢罪。
“心背”:明非口说,而是心有此想。背,就是违背,对于大乘不重视。“言非佛说”:即是以言语分别计度,例如云:“此经是伪造,非佛口说。”等等邪谬之谈。
“受持”:拟欲受持也。
具缘:此戒具性遮二业。计二乘,唯遮业;要是他心里头,单只是执着二乘,这就单属于遮业。计外道,兼性业;要是拿外道的经典,当真的这么信外道邪见,那么这里头又兼有性业。因为外道的邪见比二乘人尤甚。若犹豫未决,是中下二种邪见之方便;以其邪计未成,结轻。若邪计已成,结重,则失菩萨戒。邪见乃修道之绊脚石。一旦邪见生出,则不能容正信三宝,害人害己,容易招堕。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2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不看病戒

若佛子。见一切疾病人。常应供养。如佛无异。八福田中。看病福田。是第一福田。若父母师僧弟子病。诸根不具。百种病苦恼。皆供养令差。而菩萨以瞋恨心不看。乃至僧坊城邑旷野山林道路中。见病不救济者。犯轻垢罪。

遇到疾病人,不去看他,也不去照应,这样便失去了菩提心。受菩萨戒的人,看一切疾病人,“常应供养”:给他拿水,拿药。“如佛无异”:恭敬病人要跟恭敬佛一样。因为“八福田中,看病福田,是第一福田”:八福田里头,这看病福田,包括敬田、悲田在内。对于病人起一种慈悲心,这是悲田。若病人是三宝中人,这是敬田,所以两种功德都有。

“若父母师僧弟子病”:或者父母有病,或者师父,或者大众僧,或者弟子有病。“诸根不具,百种病苦恼”:这个人或是眼睛也看不着,或是耳朵也听不着,这就更苦恼了,这么百种病苦恼他。“皆供养令差”:这个差,应当念ㄔㄞ(Chai-1,瘥),就是病愈的意思,皆当供养令差。“而菩萨以瞋恨心不看”:而菩萨以瞋恨心,不看视他,说:那个人他死了也没关系!“乃至僧坊城邑”:乃至在大众僧住的房子,或是在城镇里头,或是在空旷的地方,或是在山林里头,或是在道路上,见病不救济者,犯轻垢罪。

八福田:(一)佛、(二)圣人、(三)和尚、(四)阿阇梨、(五)僧、(六)父、(七)母、(八)病人。前七是敬田;前七种都是敬田。病兼悲敬,故云第一;这病还兼悲田,看着病人苦恼,起一种慈悲心,这是悲田。这田就像地似的,你要往里头种,它才能够长种种的东西。我们对前七种生恭敬,能够生福;对病生悲,这福就更大了。所以说,看病福田是第一福田。

具缘:此是遮业。四缘成罪。

佛在世时有位勇军太子。生逢大富大贵,乃日日花天酒地,荒淫无度,恣情纵意,为所欲为。佛在定中观察太子将于七天后命终,随即堕落恶道。佛兴怜悯心,就派遣阿难尊者前往度之,谏其出家,以挽救厄难之将临。

太子听明阿难尊者之来意后,就说:“既然还有七天,让我玩多六天。第七天我必定亲自去佛所出家。请回禀世尊。若他允许的话,就不必再来了;他要不准许,你再来告诉我。”阿难尊者回报佛陀。佛说:“此是太子旷世习染成性了,且由他吧!”

六天过后,至第七天,太子果然来出家了。于是在佛前剃度,披上袈裟,受具足戒。此时,其持戒心异常专精虔诚,无有丝毫杂念。因为明知自己尚有一天在人间,舍身后要堕地狱了。这譬如人渡独木桥,不加小心就会掉河里头,云何不战战兢兢,步步为营呢?太子这一昼一夜之持戒功德,却获得不可思议之果报。第二天太子果然往生。其亲友都惋惜,说:“假如赖出家功德而多活几年,不是很好吗?可是出家还是不免一死!”这时佛说:“从外表观之,出家虽然没有多大影响,其实却不然。单这一天出家持戒的功德,使太子不但摆脱堕地狱之果报,并且还得生忉利天。在忉利天天福享尽的时候,重生人间,届时必将出家修道。人间报尽,又超生忉利天上。如是者往来二十劫,终成阿罗汉果。”

由此公案观之,一日一夜持戒功德,尚且种下成阿罗汉的种子,何况时刻持戒,念兹在兹?解脱的机会更大了。

佛又制比丘日中一食,过午不食,难道佛为其弟子故意添麻烦吗?在家人一天吃一百餐也未犯罪,为什么单给出家人制这个戒呢?此乃因为世尊慈悲本怀,藉此帮助出家人增长福德。戒律上说,一天持午,有六十亿担粮(一说:六十一石ㄉㄢˋ粮)的功德(六十一石,依北方的斗,一斗是四十斤,一石是四百斤),天天持午,功德岂不更大?

至于探病人,今想起一首偈颂,可供诸位作为勉励之词。某次,真歇了禅师卧病在床,于某寺涅槃堂中静养。适逢隆冬,寒风飕飕,冷气袭人,禅师有感而说出此偈:

访旧论怀实可伤,经年独卧涅槃堂。
门无过客窗无纸,炉有寒灰席有霜。
病后方知身是苦,健时多为他人忙。
老僧自有安心法,八苦交煎也无妨!

和来访的旧日道友,论起心腹事来,实在是很可悲伤。常年的独卧在涅槃堂里,也不能起来。门前也没有过客,谁也不来;窗也没有纸,窗户就那样露着。炉子也不烧火,就只有那冰凉的寒灰;因为潮气进屋里来,席子上都有霜。有病的时候,才知道这身是个苦。可是人在健康的时候,多半就为身体忙了,天天为它吃,为它喝,最后病了还是它,苦还是它,要是没有身就没有苦。老僧自有安心法,八苦、一切苦来了也不怕。

真歇了禅师可能在疾苦逼迫之下,悟得人生无常的道理,而证得一点解脱功夫。故云:老僧自有安心法。什么是安心法?就是刚才所说的“乘”。若能选择与自身对机之法门,一门深入,以一念止万念,便能证得自在。因为,邪念与正念,不可同时具。邪起正则隐,正显邪随灭。修行时正念在前,心无旁骛,专精致志,妄念云何生起?邪魔岂能称便?故佛教诸法门,不外教人专一其心,以毒攻毒,以妄止妄。如天台、贤首宗阐扬止观法门;禅宗教人参话头,皆是异曲同工,殊途同归,了生脱死之良方。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4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畜杀具戒

若佛子。不得畜一切刀杖弓箭矛斧斗战之具。及恶网罗罥杀生之器。一切不得畜。而菩萨乃至杀父母尚不加报。况杀一切众生。不得畜杀众生具。若故畜者。犯轻垢罪。

畜就是积畜、保存,保存杀众生的器具。若佛子,不得畜一切刀杖弓箭,或是矛斧斗战之具,及网罗等杀生之具,一切都不可以畜。说严重一点,就是乃至于杀父母尚且不可以加报,何况是杀一切众生呢?众生更不可以杀了!所以不可以畜杀众生具。要是故意地畜,犯轻垢罪。

所谓矛者,即长枪。罥者,以羁擒野兽之具。今时今日,此戒当包括余一切杀人武器,小自手榴弹、机关枪,大至原子弹、氢气弹、死光等等,皆属杀人武器,皆为此戒所摄。杀父母尚不加报,这是举重况轻。世间法与佛法,多处有出入。世间法有云:“父仇不共戴天”,意谓杀父母之仇,焉能袖手旁观?但佛教刚相反。以其洞悉因果律,明白知晓杀身之仇,乃是因果循环,业报递偿。前生我杀你,今生你杀我,来生我杀他,如是者辗转酬对,永无出期。若想出三界,必先断轮回。故佛陀一律戒杀,连杀父母之仇,尚不加报,何况其他怨雠,更应互解。所谓:“怨宜解不宜结”即止是矣。

此戒是性遮二业。杀之方便,且结轻垢。随害物时,更结杀罪。

在清朝,清兵南下刚到江苏省扬州时,扬州有一个人,名字叫程百灵。他在前一天梦到观世音菩萨告诉他说:“明天清兵就要到了,你们一家十七个人,十六个人都能没事,唯独你不能免难。明天王麻子来一定要杀你。因为你前生杀王麻子二十六刀,把他杀死了。今生他一定要杀你,你是走不了的。但有一个方便法,你明天最好做一桌席。他来了,你请他吃席。吃完席,叫他杀了你。这或许可以改变情况。”他做这一梦是清清楚楚的。

第二天早上起来,他就上街去,买酒、买肉,买菜的,他是一个很会做菜的人,就做了一桌席。到了中午,外边有人敲门,他就出去开门,说:“你是不是王麻子?”这个人说:“奇怪!我是北方人,你怎么知道我叫王麻子,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呢?”就进来了。程百灵说:“你来了。我为你做一桌席,请你吃席吧!”他说:“你怎么知道我叫王麻子呢?”他说:“昨天我做一个梦,说是我前生杀你二十六刀,今生你来杀我;你把这桌席吃完了,你再把我杀了就好了。”他说:“要是那么样的,前生你杀我,今生我杀你,来生你不还得杀我吗?要是那么样的,不就没有停止了吗?好了!那我也不用杀你,咱俩这笔帐就算一笔勾销了。”后来,拿着刀背对他脊背上就砍了二十六下,表示这算还债了。就这么的,不但以后没杀他,而且还成为最好的朋友了。他说:“清兵后边大批地来,这兵他不讲理的。你们家最好搬到苏州那边去住,那边都治安了。”他就帮他在苏州租房子,就搬到那边去了。

如是十戒应当学。敬心奉持。下六度品中广明。

以上略释十条轻菩萨戒。佛弟子应当学习修持。“六度品”此方不传。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7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一.国使戒

若佛子。不得为利养恶心故。通国使命。军阵合会。兴师相伐。杀无量众生。而菩萨尚不得入军中往来。况故作国贼。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若佛子,不得为贪图利养这种恶心,对国家做串通事情,使两方兴兵战斗,杀无量的人。而菩萨尚且不可以在军中往来,何况在这里头做串通的事情?那更不可以了!

所有利养恶心,明非和合息诤之因缘。军中喧杂,非佛子所行之处,与出家人更不相应。往昔四祖道信大师,皇帝三次下诏书请他上朝,他也托病推却。至第四次,帝遣使往请之,说:“这次大师再不来,你把他脑袋给我拿来。”使者往道信大师所请之,师不允,使者乃拔出长刀,并报明皇帝旨意,说:“这回你要是不去,就要你脑袋了。”大师宁舍身命也不沾荣华富贵,毫不犹豫,从容自在引头就戮,说:“给你拿去。”这使者一听,他不敢杀了,就回去报告皇帝,皇帝对道信大师更加恭敬。因为富贵生活与道是不相应的,何况军中往来,这不是佛子所行之处。尚且不得在军中往来,况且在那里头来回做串通事,更不可以。历代祖师,高僧大德,皆是以此种为道捐躯,为法忘身的大无畏精神,垂范后世。

孟子曰:“我善为阵,我善为战。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又曰:“我能为君,约于国,战必克。”一战就能胜,但是这样的人都是民贼。因为,贼是害意,是一种害的意思。若军阵合会,连络往来,兴师相伐,必害于民,使生灵涂炭。民为国本,所谓“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害民就是害国。出家人于军中往来,更所不应。如明朝姚广孝,出家后,仍与燕王过往甚密,并屡次谏燕王伐南京,夺帝位。某次,燕王说一句上联:“天寒地冷,水无一点不成冰。”姚广孝复对曰:“国乱民愁,王不出头谁作主。”以此怂恿燕王篡夺帝位。后燕王伐南京,得位而立国,姚广孝被誉为功臣。其姊不屑其出家后仍为国使,遂避而不见,故后人赞曰“贤姊”。

具缘:此是性遮二业。正制为利养故,作此相害因缘。随事随语结轻。若瞋怒因缘,自属杀戒。若贪夺宝物因缘,自属盗戒。

开遮:若以善巧方便,和解息诤。如唐朝邓隐峰飞锡止兵,晋朝佛图澄占铃息难等。

隐峰,唐比丘。公元八一五--八一七年北行,适吴元济倡乱,与官兵抗争。师振锡于空中飞过,两军叹为奇迹,其斗遂止。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8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二.贩卖戒

若佛子。故贩卖良人奴婢六畜。市易棺材板木盛死之具。尚不应自作。况教人作。若故自作。教人作者。犯轻垢罪。
贩卖良人奴婢,则有眷属分离之苦。贩卖六畜,则为杀害之缘。市易棺材板木,则必利人之死。教人作者,或为我作,或令自作,皆得罪也。君子谋业,须慎之更慎。孟子曰:“矢人唯恐不伤人,函人唯恐伤人;巫匠亦然,故术不可不慎也。”矢人就是做弓箭的人,函人就是做盔甲的人。做弓箭的人唯恐不伤人,他心里希望这箭快得很,多厚的铁都能打透了。而做函的人,他的盔甲做得愈坚固愈好,就怕人把盔甲打透了,而伤了人。巫,就是巫婆,她帮谁治病,都是希望人病好。匠,就是做棺材的人,他希望人死,越死得多,他的生意才好,这心术就不好了。所以人学技能,不可以不谨慎。八正道中也有正命,士人谋术犹要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何况身为佛弟子而不择正命耶?

具缘:此亦性遮二业。若偷贩牲口,卖畜令杀;或咒人令死以售棺材,别犯盗罪杀罪。

开遮:买畜放生,施棺给贫,不犯。贩卖牲口,其果报者,眷属分离,多病短命。

 楼主| 发表于 2012-11-19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三.谤毁戒

若佛子。以恶心故。无事谤他良人善人。法师师僧。国王贵人。言犯七逆十重。于父母兄弟六亲中。应生孝顺心。慈悲心。而反更加于逆害。堕不如意处者。犯轻垢罪。
“恶心”:指瞋恼之心,欲他人陷没遭殃。“无事”:无见闻疑三根,即无根谤人。故造谣言,加害贤人,说他们有什么什么错处,什么什么坏处,说他们或犯十逆,或犯十重。“父母兄弟六亲”:菩萨视一切人,皆如父母兄弟六亲眷属。

具缘:此是性遮二业。六缘成罪。(一)无罪:对方没有罪,无故地谤毁。(二)无罪想:自己知道人家没有罪,也有这个思想。(三)谤毁心:有这种谤毁心,正是业主。(四)所说过:即是七逆十重等。(五)所向人:向同法谤同法,或向外人谤外人,故轻。向外人谤同法,即是向外界谤三宝中罪过,且是无根毁谤,属重,亦属重戒所摄。(六)前人领解,随语随人结罪:谤毁的时候,旁边这个人听懂了,领解了,这罪就成了。

发表于 2012-11-26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弥陀佛!顶!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3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四.放火焚烧戒
若佛子。以恶心故。放大火烧山林旷野。四月乃至九月放火。若烧他人家屋宅城邑僧坊田木。及鬼神官物。一切有生物不得故烧。若故烧者。犯轻垢罪。
“恶心”者:恣情纵意,不知慎重也。“四月乃至九月放火”:四月至九月,是指寒带地区而言。此时万物滋生,地上虫蚁尤多,故制放火。约热带地区而言,例如,马来西亚、泰国,一年到头总是那么热,更须审察时宜。
烧他屋宅者,是指因不慎放火而误及之。若为损他故烧,自属盗戒等流罪摄。等流,就是与盗戒相同。“一切有生物不得故烧”:放火虽非为烧生,但必有伤生之势,故专制四月乃至九月不可以烧,远防杀缘。若为杀故烧,自属杀戒中摄。今结云:若故烧者,明非慎重而偶误也;不是慎重而偶误,这是故意的。
具缘:此是遮业。四缘成罪。(一)非时:不是时候;四月至九月,不是可以烧的时候。(二)非时想。(三)不慎心。(四)正放火烧。
开遮:在家人为耕种等业。出家人为除妨害,择时慎烧,无犯。譬如内蒙古(热河省)一带,四周数百万里皆是四、五尺高的草,人在高草原上行走,若望见远处有烟雾,老远冒烟了,必当把自身附近的草地焚烧,作为防火措施,才不致被外来之火所困。比如,后边来的风,它往前吹,把火就着前面去了,你这地方就没有草了。没有草,那火着不到这地方,你就不会被烧死。这是走蒙古地方的一种常识,要不然就会埋葬于火窟里头,这是很危险。此亦属除妨害,不犯。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7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五.僻教戒
若佛子。自佛弟子。及外道恶人。六亲。一切善知识。应一一教受持大乘经律。应教解义理。使发菩提心。十发趣心。十长养心。十金刚心。于三十心中。一一解其次第法用。而菩萨以恶心瞋心。横教二乘声闻经律。外道邪见论等。犯轻垢罪。
“佛弟子”:单指内众。“外道恶人”:单指外众。“六亲”:通指内外众。“一切善知识”:是指交游往还,素相亲近者。于此一切人,“应教解义理使发菩提心”:应当教他们了解义理,教他们都要发菩提心。因为人必由明解义理,始能发心,才不致盲修瞎炼。又单解义而不发心,则增长狂慧。单发心而不解义,唯懂一昧修行而摸不出其中要领;不得明理,则增长无明。故于一切众生,教之使之──要教之,令知真解真修,这才不虚度一生。
“恶心”者:概欲令人入于偏邪。是存毒恶之心教他,欲使令这人堕入偏见邪见,引以误入旁门左道。“瞋心”:偏恼此人,不以正见教之。“横”:即是枉其根性,不称机宜,不是对他根性来教。这正是表明,非应病与药也。譬如观察来人,应以大乘法诲之令其解脱。但因恶心、瞋心、或嫉妒障碍心,反以二乘声闻经律,或以外道邪见教之,则非观机逗教,应病与药也,故犯。
具缘:若教以外道,是性遮二业。教以二乘,唯是遮业。
开遮:譬如随彼机宜说法,故示现同于外道。即是“应以何身得度者,则现何身而为说法。”若当以外道、声闻缘觉身得道者,即现外道、声闻缘觉身而为说法。此乃菩萨权巧示现,方便法门接引众生。四摄法中,亦云同事。
果报:以外教,得邪见报。以小教,障大菩提。以大乘教,自他俱利。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1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六.为利倒说戒
若佛子。应好心先学大乘威仪经律。广开解义味。见后新学菩萨。有从百里千里来求大乘经律。应如法为说一切苦行。若烧身烧臂烧指。若不烧身臂指供养诸佛。非出家菩萨。乃至饿虎狼狮子。一切饿鬼。悉应舍身肉手足而供养之。然后一一次第为说正法。使心开意解。而菩萨为利养故。应答不答。倒说经律文字。无前无后。谤三宝说者。犯轻垢罪。
“好心”:即是上求下化之心;上求佛道,下化众生也。“先学”:是自利利他之本。势必先对经律真有所解,方能饶益后学来问者,启迪迷津。“威仪”:是化导之轨范。凡举止动静,行住坐卧,四大威仪,八万细行,务必皆如法次第,方堪为人师表。“经律”:是进修之门户。“广开解意味”:极广大而尽精微,即非皮毛肤浅,似是而非,一知半解。
“烧身臂指供养诸佛”:是与众生同悲仰而上求佛道之极致。“舍身肉手足供养饿鬼虎狼狮子”:是与如来同慈力而下化众生之极致也。行菩萨道,乃甘愿舍尽身肉四肢,头目脑髓,以圆满“上求下化”之愿心。故菩萨当先为来者说此如法苦行,以大其心志,坚其誓愿,然后一一次第为说正法之阶段(即三贤十圣位,乃至等觉妙觉)循序渐进。且要随问而说,说时中肯如法,不颠倒说,不邪谬说,方能使其心开意解。此是先学菩萨之职任。若“应答不答”:应答时不答,则不是一一说。“倒说”:则不是次第,即前后颠倒说。“谤三宝”:说出来的话是毁谤三宝,则非正法。
此是遮业。不先学,是一过。不正说,又一过。若为利,是染污犯。若无知机智,非染污犯。
开遮者:(1)若知其机性而故不说。(2)或为断其邪命,破其偏执,而诃苦行。
怎么叫做断邪命呢?因贪名利的心,而修烧身、烧臂、烧指,等等苦行,这都算邪命。在佛教里头,你发心是为了生脱死,或是为上求下化,这可以;若是为名利发菩提心,这个菩提心就不正确了。或者为名利而行六度,这都是一种堕落因。六度是一种菩萨行。这菩萨行,你是发菩萨心去修六度,这可以;要是为名利而修六度,这就不好了!这就是一种堕落因了。譬如,六度之中第一度是布施,为名誉行布施,那这就是一种堕落因。或者为名利而持戒,假装很精进地烧身臂指,为名利而这么样做,这就糟了。
又者,破愚执而谈理行。有些外道专修苦行以自豪,其实钻牛角尖而走火入魔。对此类众生,不宜赞叹苦行,应当破其愚昧执着。故凡说法者,必善观察来者之因缘、根性,始为说法,才能收事半功倍之效。
在中国浙江省的宁波府贸易县,那地方有个阿育王寺。阿育王寺有一个舍利塔。这塔大概有五、六寸高,黑色的,里头有一个小金钟,金钟下边悬个舍利。凡是去拜舍利塔时,香灯师会拿出来让你看,有的人能看得到,有的人看不到,有的人看成白色,有的人看成红色,有的人看成黑色。所谓“一颗金钟四小珠,青黄赤白现无穷。自心浮现自身相,非是如来色不同。”这说的就是舍利的作用力。
在舍利塔那地方,有的人燃指,有的人燃香,有的人燃灯,在那儿供养。供养,为的是什么呢?为报佛恩,这可以;要是为名利去,这就不好了。中国东北,有位比丘尼想燃指,但常住不肯给燃。为什么呢?因为男众容易,男众燃完指就随男众入广单,常住不用另外开销。女众就不行,女众得请一个女工照应她,还得另给她单屋子,常住里头就得多开销。多开销,所以常住不给她燃。不给她燃,这比丘尼说:“真是啊!女众想要做这供养就不行!”她就拿刀把手指剁一段。剁一段,这就感动了一位女居士给她出钱,之后她又燃了指。这是为报佛恩,可以。
有一位年轻小和尚,总也没有人供养他。别人劝他:“你发点心,你燃个灯,将来人家知道你是修行的,你就有供养了。”他就燃个灯。燃个灯,很苦恼,他根本没心燃嘛!燃灯,热得很,很痛的。结果燃完了还是没人供养。他就埋怨人,说:“你说燃灯就有人供养,到现在还没人供养我!”你看!他这为的就是名利,这就糟糕了!这不是正念,而是一种邪念。烧身臂指时,有一种上求下化的心,这是报佛恩的心,这样才可以。如果为名利修一切善法,这都不是正念,都是堕落之因。
修行人,切不能为名闻利养故而发菩提心,或以贪瞋故而志修六度万行。所谓“因地不真,果招纡曲”,其因不坚固,将来必会堕落。所有戒律,不外教人远离贪瞋痴。贪瞋痴是怎样来的呢?都是薰习的,都是过去劫中与那样环境接近,就接受那样环境的薰习,薰成熟后,就不能改了。所以人生一世,各人性质不同,有贪重的,有瞋重的,有痴重的,这都是一种薰习性。
佛经上有这一段引证:有一位国王,他有一头香象,这象很有战斗力。譬如,对方敌军来了,这象见到人就用鼻子把人卷起来往地下摔,用脚踩人,它就是一种最厉害的武器。这象后来住的地方,旁边有座庙,常听沙门诵经的声音,慢慢地,把这象薰习得没有战斗力了。之后,它遇战争,它不战了!它不杀人了,它既不踩人,也不拿鼻子摔人了。这国王就害怕了,说:“咱们养这象是预备防备敌人的,现在它这样,这怎么办呢?养它!这不就没用了吗?”有位智慧之臣说:“它因为住的地方离沙门近,常听经,所以它现在没有战斗心了。若把它拴在屠户跟前,天天看杀猪、杀羊、杀牛,慢慢就能把它性情改过来。”依这大臣的方法,就把象拴在屠户旁边,它常看到杀生。结果,这象的凶性又发起来,又能战斗了。
所以人的贪瞋痴就是因为环境的薰习,遇着什么境就起什么心。现在,我们想要除去以前所薰习的,那么就得用点方法。方法是什么呢?小乘教有五种停心观,专为歇止狂心野性。今略释之:
(一)多贪不净观:
通常作九种不净观。人身死后,于其尸首作(1)肿胀想、(2)青瘀想、(3)坏想、(4)血涂想、(5)脓烂想、(6)啖想、(7)散想、(8)骨想、(9)烧想。作如是观照,知身体是秽物,不堪依恋,乃可减轻贪欲。
(二)多瞋慈悲观:
人若多瞋,应对一切众生起慈悲观照。当想云:一切众生,皆是过去生之父母兄弟,六亲眷属,焉能起瞋?慈悲观又分三种:
(1)生缘慈:对一切众生作父母亲属想。此观成就,能证生忍。
(2)法缘慈:观想诸法从缘生,诸法从缘灭。诸法生而无生,灭而无灭,终归于寂静。譬如,地水火风,寒暑冷热等,皆是因缘法,终归于无。成就此观,能证法忍。
(3)无缘慈:此是最究竟,最圆满之观想。即是毫无分别心,不分善恶美丑,不被称讥毁誉所摇动;有如太虚,无所不容;有如日光,无所不照。若能成就此观,则证得无生法忍。
(三)愚痴因缘观:
佛教里所说的愚痴,非是一般人所说的呆傻、白痴等义,而是谓人不明因果。不明因果,心识暗昧,灵知不显,故曰愚痴。逢愚痴者,当会修十二因缘观。十二因缘: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若能修还灭门,推溯明白,究其本源,则是破除愚痴之良方。
(四)散乱数息观:
心绪散漫,不易专一者,可以观呼吸数息。吸入云入息,呼出云出息。息,是出入中间接连之鼻息。很多修行人都用数息观,兼不净观;此二法门能断妄想、贪心,又名二甘露门。唐道宣律师曾提倡:青年人数出息(助消化);老年人数入息(能提气)。但一般人认为随其发展亦可。
(五)多障念佛观:
念者,此处是指思惟法门;是摄意忆念执持,非口念佛号义。障有三种:(1)昏沈暗塞障,宜念应身佛。(2)恶念思惟障,宜念报身佛。(3)境界逼迫障,宜念法身佛。今略释之。
(1)昏沈暗塞障:昏沈即容易困乏而入睡。这是由于大脑缺乏分别作用所起之遮障。此时当念应身佛,思惟佛身三十二相,八十随行好,一一辨别清楚。心识起此分别,则不会昏沉或入睡。
(2)恶念思惟障:恶念与善念不可以同时俱。通常恶念一起,很难制止。若用善念而止恶念,宜念报身佛。忆念佛“百劫种相好”,而每种相好,是由多种功德而成就。以此种善念而止恶念。
(3)境界逼迫障:是人或有逆境来临,恶缘逼迫。遂怀忧悲苦恼,唏嘘嗟叹。或有器量狭窄者,逢不顺之缘,甚至萌自杀之念。此时当念法身佛。法身佛是无形无相,遍一切处,无所不包,无所不容。作此观时,能宏大其心量,扩充其志愿,则能战胜境界逼迫障。
通常,善念与恶念不可同时俱。恶念一起,当以善念止之。一旦放肆纵容,任其发展,很快便濒临危险之悬崖。故吾人不能不慎,要时刻管制妄念,不使其生起而得方便。永明寿禅师曾说:“恶从情起,如铁生垢,而自毁铁形。善由心生,犹珠现光,还照珠体。”恶念乃由妄情所生,能害人害己,犹如铁锈,终毁铁形。善心乃由本性所生,能自利利他,犹如珠光,还照珠之本体。故修道人,要时刻摈除恶念,培养善念。若能如此积福积慧,离菩提道果则不远矣。
发表于 2012-12-22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阿弥陀佛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8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七.恃势乞求戒
若佛子。自为饮食钱财利养名誉故。亲近国王王子。大臣百官。恃作形势。乞索打拍牵挽。横取钱物。一切求利。名为恶求多求。教他人求。都无慈心。无孝顺心者。犯轻垢罪。
恃势,就是仗势,仗着认识百官的这种势力,向人家硬要。若佛子,为自己饮食、钱财、利养、名誉的关系,亲近国王、王子、大臣,百官。仗势他们作为一种势力,以乞索打拍牵挽等方法,不顺道理地横取钱物。这一切求利方法,名为恶求多求。若不但自己恶求多求,还教他人去求。这样的乞求法,完全失去慈悲心,也没有孝顺心,这就犯了这条恃势乞求戒。
“自为”:以明非为三宝,而是为个人私利。“为饮食乃至名誉”:以明非为道也。要是为道,为大众去乞求,这可以。但他不是为道,而是为饮食,为名誉。“恶求”:威逼故非善。以威力凌人,逼迫索求,这是一种逼迫性,不是善良性。“多求”:无厌故非少。即是贪无厌足,愈多愈好。“教他人求”:教人为我求,如遣使或作书之类。
此具性遮二业。与盗戒等流。若非分陵夺,自属盗戒。开遮者:若为三宝,为病人,为众生,不犯。但亦要如法营求,切不可仗三宝或病人名分,作多般不合理之苛求,更不能恃势压逼,或用种种武力方法,如殴打、谩骂、凌辱、牵挽等,横取他人财物。或口说为三宝,实纳为己有。有心乞求,是障道因缘。贪心攀缘心不断,逢缘奔驰而不得自在,舍本逐末,焉能成就道果?古谚云:“人到无求品自高”,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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