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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扬经论] 过午不食 日中一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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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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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午不食,是佛陀出家人制定的戒律。在律部中正确的说法叫“不非时食”。也就是说不能在规定许可以外的时间吃东西。这个时间就是在太阳到正中午后,一直到次日黎明,这段时间是不允许吃东西的。
  佛教认为:清晨是天食时,即诸天的食时;午时是佛食时,即三世诸佛如来的食时;日暮是畜生食时;昏夜是鬼神食的时候。
  如本法师《佛学问答》写道:过午不食的好处极多,是故佛陀制定之:
  一、食欲少,能减低男女爱欲之心。
  二、能得身心轻安,让肠胃得到适当休息。
  三、易入禅定(梵语dhyana)。
  四、有更充裕的时间可修行悟道。
  五、欲得解脱(梵语vimokso),食欲必然净化故。
  六、三世诸佛皆依过午不食
  持过午不食有如上所述之好处,有理念而持午,人人皆可行之,持之以恒,即可得到持午之功德与利益,无有限制。
  过午不食的由来
  《增一阿含经》云:迦留陀夷向暮日入,着衣持钵,入城乞食。尔时极为暗冥,时迦留陀夷渐渐至长者家。又彼长者妇怀妊,闻沙门在外乞食,即自持饭出惠施之。然迦留陀夷颜色极黑,又彼时天欲降雨,处处抴电,尔时,长者妇出门见沙门颜色极黑,即时惊怖乃呼,是鬼,自便称唤,咄哉,见鬼。即时伤胎儿,寻命终。由此因缘,佛遂立过午不食之制。
  佛一日在王舍城耆阇崛山,尔时城中人民节会,作众伎乐,难陀跋难陀入城观看,众人与食,食讫再看,日暮方还,诸比丘皆加嫌责,并往白佛,佛遂制此戒。
  《摩诃僧祇律》卷十七:尔时比丘日暝食,为世人所讥:“云何沙门释子夜食?我等在家人尚不夜食,此辈失沙门法,何道之有?”诸比丘闻已,以是因缘往白世尊。佛告诸比丘:“汝等夜食,正应为世人所嫌。从今日后,前半日听食,当取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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