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2005年,国务院颁布《宗教事务条例》,充分体现了对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保护,2016年9月7日下午5点整,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又发布了关于《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这个“送审稿”的意见征求,关系信仰群体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在高度肯定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基础上,确定了宗教场所的法人资格,指出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是非营利性组织,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私分、侵占、挪用,进一步保障了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作为
佛教界人士,我们应一致支持此修订草案,重视并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国家完善法制建设贡献一份力量,特此也呼吁广大信众为此草案点赞。
意见提交通道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6年10月7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和点赞。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宗教事务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进入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1、点击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
2、→进入系统页面“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4部)”
3、→第三条即是《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
4、→然后注册登陆(或者匿名登陆)
5、→对草案内容逐一点赞或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