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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30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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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告之以法义空之理矣。
乙一 释诸法空相
经云:“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灭。”
“是”字,义即如此。“诸法”,统世间法与出世间而言。兹简表如左:
诸法世间法——五蕴、十二处、十八界。
诸法出世间法——十二因缘、四谛、智与得。
然则何者为诸法之空相?此即真如实相。真如本空,乃至起用之时,始有性相之别,不过智所证者为性,识所缘者为相,感受不同而已。一切诸法,均非自生,非他生,非自他共生,非无因生,而为因缘所生。及其因缘和合,而能示现生起时,则作种种幻影无非假名而已。实无所有,以本体空也。语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则本体是空,幻影又何存哉。
乙二 释六不
以诸法空相故,经文仍指出六不,使易领悟。所谓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
试以境中影,水中月之理释此六不。
镜中取影,镜乃能随缘现影,而镜中之影皆非实质。盖镜影之生,非镜中生起若干物质,镜影之灭,非镜中灭去若干物质。真如本体,非凡夫所能觉,其所能认识者,仅此大空本体,流现性相二者而已。其生起也。犹镜之现与不现,非因镜内物质,有生有灭,乃知性相之现与不现,亦非关系性相有实质生灭。倘执性相为实以其生、住、异、灭诸般幻象,皆为实法,是犹执镜中影为实质,以镜影之生灭为本体之生灭,其谬误可知。
一切法皆假设施。龙树菩萨中观论偈云:“已生无有生、未生亦无生,离已生未有,生时即无生。”皆道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之义。倘深言之,则自无始以来,诸法已具,故曰不生;法相可灭,而本体常存,故曰不灭。体此旨,经义可知矣。
次言不垢不净之理。
未能观照法界本体具空妙有之旨者,即执生灭相为真生灭,则必视此相为实质,以其为实质故,乃有垢有净之分别。今如知诸法性相,不过境中幻影,则可离垢净之想。如镜中显净物相,此镜实未尝因是而得净,镜中显垢物相,此镜实亦未曾因此而蒙垢。又如以清澈之水映月,月在水中相如琉璃,其实月未因此而净一分,以污水映月,月在中之影相朦胧,而月亦未因此而垢一毫。从兹体认,即知诸法有垢有净,假幻而已,依其本体,实无垢净而言。此乃经言诸法空相,不垢不净之旨也。
以言增减,与此理同。
世人之所谓增减者,皆以比较衬托而得,属心不相应行法,物数扩充,世乃谓之增,物数削少,世乃谓之减,皆因执物为实法。譬如以千镜照物,得千幻相,以千盘映月,得千月影,增至万镜万盘,物相与月影亦增加至万,减至一镜一盘,亦得一相一影而已,岂如此镜盘增减,能令物令月亦随相增减欤?人皆知之,不过幻影有所损益而已,于本体实了无关系也。
从喻可知,诸法之相,增减是虚,自本体言,未尝变异,故经云:诸法空相,不增不减。
综上所述六不,其不生灭,是依色蕴言,不垢净,是依受蕴;不增减,是依识蕴言也。其余例此可知。
乙三 破五蕴
经云:“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此乃首破世间法中之五蕴。
夫法相无尽,世间万事万物,皆为世法道上诸境界,乃至所悟胜义诸理,皆为出世间之法。详尽而言,击竹难书,故心经乃简约之,破世法之五蕴与十二处及十八界;破出世法之声闻乘四谛,缘觉乘之十二因缘,及菩萨乘之智与得。如此世出世法一一择要破讫,即可见行深般若波罗蜜多,能证得真如,能以般若而度人到彼岸。
自法界本体而言,性即是空,相亦是空。然若以智观照,则诸法自性皆空,且能藉此假名各现其相而生妙。易言之,则法界本体固空,但因起妙用,遂有森罗万象之相生起。故经云空诸世法者,皆空其相,而不空其性,以常用语言之,此但空其现象,而不空其本体也。
今试思维,真空之中,本无色相,亦无受等一切污染,复无妄想执著,亦无变迁等行相,更以不著一尘而无相,故空中无此五蕴相也。
更申言之,依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法门观照,于色法中,不见色相,于心法中,不见受想行识相。何以不见了?则因智显而识隐,故性显而相乃泯灭,正因如是,故仍立色受想行识等五蕴假名。以其为假名故,不生执着,则五蕴自空,而经云:“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盖示此旨也。
乙四 破十二处
一般有情,可大别为二类,一为愚心而不愚色者,一为愚色而不愚心者。愚心,则偏重精神享受,愚色,则偏重物质享受。前言五蕴,仅合色为一蕴是指物质,开心为四,受想行识四蕴都是精神,故空五蕴,乃为愚心者说法。今空十二处,则为愚色者说法。
云何十二处?乃合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与色声香味触法六尘(或作六境,言尘者,以其有染污性。)而言。此十二处,仅意之一半,及法之一处,共一处半属于心法,余十处半皆为色法,正以色重于心。
经云:“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乃为愚色者言。复又应知,此无者实为空中无十二处省文,以无根境可和,不过借识大以假定其名位耳。非断然否定,遮遣成空也。
六根为众生六种内在工具,六尘为六种外在对象(故六根内六处,六尘称外六处),诸法相之起,以六根为出发点,六尘为作用点。故能对境而生了别者,以具六根故;其所被了别者,即是六尘。
六根缘境,皆从法界本体起用而来,唯众生但见起用后之相分,而不知其来源真相,故著幻相而生执着,遂使六根皆成世间法之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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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行深般若波罗蜜多观照,知六根之相,原由空性起用,起用之后,为第七识执着而起分别,并使第八识中混入诸法妄相,倘般若妙智一起,七识不复能把持六根,六根诸相,随显随灭,回复真如本体,则可见空中无此六根之理矣。
复次言六尘者,率由众生以六根摄受而成,力不足者,不能成境。譬如人眼不能接受波长太短之紫外光波,又不能接受波长太长之红外光波,则此种光波虽弥漫空际,未始非因眼根不能摄受而不成境也。
今众生执镜,恒以为眼前诸法是实有,以六根六尘和合力,熏染于识,著识成境,执境成迷。倘以般若妙智观照,识破而境空,境空而迷灭,乃知色、声、味、触者,均非实质,凡夫以为乃是实质,原为幻想。则此种种六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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