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网络皈依对于古老佛制的“重大突破”
当然,崇尚网络皈依的大德及其团队,或许也要援引一些大德语录,质问为何古人的三皈依可以自授,而我们偏偏授不得?譬如能海上师“千里无僧佛前受,后遇僧时速具仪”(《摄要颂》),“千里内无僧,得佛前受,后遇僧时,即速补受”(《菩提道次第科颂讲记》)。此谓,普通人都是要求从出家人受三皈依。如果千里之内没有出家人,可以在佛前自受。但是将来遇到出家人后,要从出家人补受三皈依。
然而重要的是,上述所谓僧宝无法现前而皈依自授的稀有开缘,戒律中并无明文,此处的皈依自授,是比照着比丘戒及菩萨戒的自授,权且而言的。如隋·智者大师《菩萨戒义疏》卷上解释说:“千里无师许对佛像,千里无像许对经卷。”唐·道宣律师《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上三“释受戒篇”说:“律制五人持律,经开千里无师。非谓无僧,但实行者不易得耳。”姚秦·竺佛念法师译《菩萨璎珞本业经》“大众受学品第七”中亦有类比。
古代佛寺鳞次栉比,方圆五百里、一千里没有寺院的可能性非常之小。近现代佛寺虽复兴缓慢,然而交通便利,堪为转身可及。如果硬要将稀有开缘、特殊情况、应急机制,普及成常态,高拔险峻全面替代宽坦平正,实乃冒进不祥之兆。一言不合就改经,一言不合就隔空皈依,恐怕再下去几十年,佛教遗经几近面目全非。
早有法师总结过网络授三皈依对于佛制的“重大突破”,本文不必冗长,再度重申。依据汉传佛教经律教证,网络皈依之不如法,主要包含如下两方面:
第一,皈依必须要有三宝现前,现场授受,方谓如法。网络皈依缺少三宝现前的直接对境,故不如法。
《佛说目连问戒律中五百轻重事》之《问三自归事品第十四》经文:“问:受三归现前无师。得逢从文受不。答:不得。”
第二,师僧现前,是皈依作法成就的必备条件。如违背,则作法不成。
《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引《羯磨注》之《诸戒受法篇第三》指出,授三归法必备的条件是:“《善见论》云:并须师授,言音相顺。若不出言或不具足、不称名、不解故不成。”
《四分律行事钞》之《师资相摄篇》有明确的说明:“《四分》云:彼遣使受依止,遣使与依止,皆不成。”
《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云:“《四分》遣使谓身不现前,不成作法。遣受即弟子慢易,遣与谓师之率尔。”
在这些经律中,皈依三宝的仪式要求始终与戒的精神和对佛法的全体信仰相契。始终遵循依法不依人,皈依三宝的整体,而非皈依一宝;皈依僧宝,而非皈依个人。故必须师僧现前,严格以三宝为直接对境,决不能有任何缺位和虚拟。
五、多快好省建设群众基础:网络皈依技术的真正便捷所在
前文已述,网络皈依真正的便捷所在,是方便了某一道场、某一大德多快好省地打造群众基础。或者不太客气地总结一下,即是“用贻误大众的方式,方便自己笼络人心”。
有法师总结得好——如果在家人仅仅只是为了皈依三宝,那么身边寺院的出家人都可以为说三皈,并不需要劳烦千里万里之外的法师、仁波切,因为皈依的僧宝是一切的出家人;而如果认定,只有某个法师、某个仁波切才能当自己的“皈依师”,只能由他为说皈依,那其实电话皈依、网络皈依本质,就是“电话收徒弟”、“网络收徒弟”。
门徒之角色,犹如某某门庭之私有财产,如果再施以“戒律绑架”“谤僧恐吓”,求取死心塌地之效果,恐怕稀有人身之大好前程,即将黯淡无光甚至万劫不复,不能不慎。
网络皈依作法不成,戒体不得,然而实质的利益,却是一直浩荡的队伍。徒众聚集而非真意求道,若当格局偶有动荡、时势无常变迁,一支浩荡队伍的角色转型,恐怕不得而知。
六、网络皈依技术的测评结果:突破戒律诋毁佛制,作法不成不是皈依,不得戒体只是收徒
总结来看,网络皈依之流行,还真非“以人为本”的良好初心,也非贱卖佛教的简单流俗之举,实乃“一盘很大的棋”。
譬如,已将网络皈依纳入弘传常态机制的索达吉堪布,曾对汉传佛教重视皈依的传统做过这样一番举重若轻的评判:“汉传佛教中对皈依非常重视,这是很好的传统,许多人皈依以后,一般是不会改变的。而在藏传佛教中,几乎没有举行皈依的传统,人人好像从小就已经皈依了。”
言下之意仿佛是,重视皈依仪式反而说明佛法的不普及,没有皈依仪式则说明佛法的普及。堪布对于汉地皈依传统的轻视和解构,恰恰为他大规模持续举行网络皈依、笼络汉地徒众的逻辑做了准确注脚。然后这举重若轻的代价,却是汉地众生法身慧命的信手毁弃。
早有法师恳切警策诸方善信,如果真发心求受三皈,一不要图传受皈依的“寺院大不大”;二不要图传受皈依的人“有没有名”;三不要图皈依证“有没有用”。而是要看受三皈的过程如不如法,给你传受皈依的人的人值不值得你去依止,切不可本末倒置。
与其图这图那图“方便”,不如待因缘具足,真正值遇具格出家僧人善知识时,正经八百地请其为自己传授三皈依,珍重佛法、珍重自己。相信佛菩萨,相信因果,祈愿诸佛菩萨加被,祝善信都能够如法地受得三皈,不为非法所误,不被外道所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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