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南收藏本站|繁體中文

佛教论坛

 找回密码
 点击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863|回复: 3

坚持放生,可以消业障、化解冤亲债主、福报巨大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8-15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佛友,享用更多功能,实修路上我们携手并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击注册

x
本文转自http://www.xuefo.net/nr/article37/367103.html
  (1)自己放生、集体放生、委托放生,三者功德一样。
  (2)如果有时间,可以放生现场做仪轨。
  (3)如果时间紧,担心生灵生命危险,可以先放生,后做仪轨;
  (4)如果路途远,时间紧,可以在家里、在路上、在车上做好仪轨,然后到放生地点直接放生,放生结束后,再做一遍仪轨!
  (5)在路上、在放生地点,发现被放生生命去世往生的,说明他们因缘已到,可以给他们“三皈依”、然后埋起来。按照“各得其所”的方法,陆地的埋入土中,水里的放进水中。如果你会做施食,事后可以施食召请超度他们。
  (6)如果是聋哑人朋友放生,内心念诵不出声也可以,功德一样。
  第一部分 放生因由:
  放生,就是救命,就是积累福报
  放生就是化解业障、就是超度债主。
  古往今来,很多佛教高僧大德、道教高人、儒家圣贤,都吃素行善、放生救命,留下了许多感人故事。
  由于放生功德巨大,**老师把放生列入在国学智慧改命运“五合一”(忏悔、施食、放生、念诵、吃素)之中。
  何为放生?
  放生就是将那些生命垂危、面临被宰杀、被吃掉的生命(乌龟、鱼、泥鳅、青蛙、鸟、蛇、蚯蚓、蝎子等)立刻放生的行为。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而众生最宝贵的就是自己的生命。你做了放生,不仅救了他们的命,而且给他们种下成佛的种子,所以他们感激最深,你的功德福报最大!
  《大智度论》云:“诸余罪中,杀业最重”。
  印光大师亦云:“一切生物,佛皆视之如子,救一物命,即是救佛一子,诸佛皆大欢喜。”
  放生是积德造福解灾、改变命运的极好办法。
  放生功德不可思议、福报巨大、功德巨大。定期拿出一部分钱去放生,你会收获不可思议的感应,求一个好姻缘、好身体、好事业、子女好成绩......一切都会有求必应。你不仅挽救了面临屠宰的生命,也积累了深厚的阴德福报……有因必有果,有舍才有得。
  佛家说,放生具有第一功德、享受无限福报。
  佛教提倡放生,源于《梵网经》所列四十八种轻戒中第二十“不行放救戒”:“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常住之法”。
  佛经指出:佛子应以慈心行放生之业,因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子是我母,我生生世世皆由彼受生,故六道众生悉是我父母;若见世人杀畜生时,应方便救护,解其苦难。
  关于放生救护之法,诸经多有记载,佛祖释迦牟尼佛成佛之前就曾经多次放生。如《金光明经•流水长者子品》称,流水长者子救起濒死之鱼,与之水、食,为其解说大乘经典,诸鱼闻经后,皆生忉利天。
  又《杂宝藏经》卷五说,一沙弥因救起漂流水中之诸蚁子,而得长命之果报,这种放生能增寿延年的观点至今仍有很大影响。
  放生者即是种下富贵因缘。古往今来,许多圣贤、名人都是放生的实践者。
  道家《太上感应篇》指出,人应当行善积德,“祸福无门,惟人自召”:所谓善人,人皆敬之,天道佑之,福禄随之,众邪远之,神灵卫之;所作必成,神仙可冀。夫心起于善,善虽未为,而吉神已随之;或心起于恶,恶虽未为,而凶神已随之。其有曾行恶事,后自改悔,诸恶莫作,众善奉行,久久必获吉庆;所谓转祸为福也。故吉人语善、视善、行善,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凶人语恶、视恶、行恶,一日有三恶,三年天必降之祸。胡不勉而行之?
  放生好处很多,有缘者可以持续放生,持之以恒、有求必应。

发表于 2016-8-15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地藏王菩萨,南无地藏王菩萨,南无地藏王菩萨

点评

南无地藏王菩萨 南无地藏王菩萨 南无地藏王菩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8-15 16:37
 楼主| 发表于 2016-8-15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nvrenrushui 发表于 2016-8-15 16:09
南无地藏王菩萨,南无地藏王菩萨,南无地藏王菩萨

南无地藏王菩萨 南无地藏王菩萨 南无地藏王菩萨
发表于 2016-8-26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無阿弥陀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击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七条底线|宗旨|使用指南|小黑屋|积分|勋章|手机版|佛教网

GMT+8, 2024-11-15 20:41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