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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陈用 中药陈用是中药理论的一个内容,历代本草都有论述,至今为临床所沿用,现代有关中药陈用的探讨也时有所见。综合而言,大致有三种观点:一是提出中药不必陈用,以新用为好[1]。这是从中药贮存中发生的陈化变异,及贮存前后药物有效成分含量变化较大来考虑的。二是提出中药陈用须视品种的不同及临床应用而定。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用药新陈是中医历代临床经验的总结,对一定的品种有一定的要求,它直接影响到药材的质量与临床的效果[2]。三是提出对陈用药物的化学成分、有效成分、存放前后其含量和结构的变化,陈放时间、贮存条件对成分的影响等,进行认真地探索[3]。
中药陈用的源流
最早提出用药须分新陈的本草专著是《神农本草经》,其《序例》中提到“土地所出,真伪陈新,并各有法”,但没有涉及具体药物。其后,人们对陈用药物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如陶弘景言:“积实以陈者为良”。《雷公炮炙论》说:“其橘皮年深者最妙”。《 饱炙大法》谓:“麻黄,陈久者良”。李时珍《本草纲目》有“芫花留数年陈久者良”的记载。《本草经集注》中记载药物宜陈用的有六味:“凡狼毒、枳实、橘皮、半夏、麻黄、吴茱萸皆须陈久者良,其余须精新也。”唐代《新修本草》明确提出“六陈”的说法,其狼毒条下记载:“与麻黄、橘皮、半夏、吴茱萸、枳实为六陈也。”为了便于记忆和普及,历代还出现了“六陈歌”,其中最为人们熟知的当属李东垣的“枳壳陈皮半夏齐,麻黄狼毒及吴萸,六般之药宜陈久,入药方知奏效齐”。随着药物种类的增多,中药理论的发展,药物采收加工、炮制、贮藏实践经验的不断丰富,中医学对药物陈用的认识也逐渐加深。明代《本草纲目》除沿习“六陈”药物外,还提出:“然大黄、木贼、荆芥、芫花、槐花之类,亦宜陈久,不独六陈也。”清代《本草从新》一书,更是秉承药物陈用的有关理论,在其《药性总义》篇中共罗列了近40味(类)陈用的药物,可以说是比较集中的一次论述:“如南星、半夏、麻黄、大黄、木贼、棕榈、芫花、槐花、荆芥、枳实、枳壳、橘皮、香栾、佛手柑、山茱萸、燕窝、蛤蚧、砂糖、壁土、秋石、金汁、石灰、米、麦、酒、酱、醋、茶、姜、芥、艾、墨、蒸饼、诸曲、诸胶之类,皆以陈久者为佳。”1977年出版的《中药大辞典》药名索引中收载陈药13味:陈玄(墨)、陈皮、陈米(陈仓米、陈廪米)、陈棕(陈棕皮)、陈干菜(干冬菜)、陈柑皮(柑皮)、陈神曲、陈火腿骨、陈米锅粑、陈壶卢瓢、陈火腿脚爪、陈冬菜卤汁、陈芥菜卤汁。1999年出版的《中华本草》药名索引中收载陈药6味:陈玄、陈皮、陈米、陈柑皮、陈壶卢瓢、陈芥菜卤汁。实际上未出现在药名索引中,但在药材、药理、附方、药论、集解等项中出现的需陈用的中药,据不完全统计,约有80味。至今,我们在临床经常使用的宜陈之品还有陈仓米、霜桑叶、棕搁、香薷等。
中药陈用的时间界定
有关药物陈用的时间界定,古代本草专著及古代医籍的记载,众说不一。有1年、2年、3年直至10余年、数十年者,也有不确定的“陈年”、“经年”、“多年”、“年久”、“陈久年深”、“陈久”、“远年”等说,即使是同一药物,也有不同的说法。如《四医书》“橘皮三年四载,麻黄亦需多年,大黄日久最堪怜,荆芥还须长远”,《本草要略》“陈皮隔年者方可用”,《怡堂散记》“陈皮须备广产,二三年者为上”,《日用本草》“陈皮多年者更妙”,《积善堂经验方》“治一切痈肿发背,无名肿毒,初发?热未破者,隔年小粉,炒成黄黑色”,《濒湖集简方》“治轻粉中毒,服轻粉口破者,以三年陈酱,化水频漱之”,《本草纲目》“芫花留数年陈久者良”,《余居士选奇方》“治中满臌胀,用三、五年陈壶卢瓢一个”,《医门补要》“三仙丹,……须得陈去三十年者”,《急救良方》“治痰喘咳嗽,白蚬壳多年陈者”,《本草述》“治反胃吐食,田螺壳、黄蚬壳(皆取久在泥中者)”,《普济方》“治急惊风,远年螺壳”,《百一选方》“治反胃,灶中土(用十余年者)为末,米饮调下”,《神农本草经疏》“芥菜卤久窨地中数十年者”、“治肺痈,用百年芥菜卤久窨地中者,饮数匙立效”,《本草经集注》“半夏不厌陈久”,《本草纲目拾遗》则有“冬菜(愈陈愈妙)”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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