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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6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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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悲寺妙祥僧团·心得体会]兴道相师(三篇)
续-《●[大悲寺妙祥僧团·心得体会]兴道相师(三篇)——二〇〇五年学习二时头陀体会(释亲融 比丘)》
摘自《无量香光网文章集锦》
“兴道相师”,《行宗记》释云:“兴道谓令僧成德,相师谓使俗归心。”此戒本疏为唐·道宣律祖所著,《行宗记》是宋·圆照律师为戒本疏所做的解释。“兴道谓令僧成德” ,人出家因此戒而具僧德,也可释为因此戒而令道业大兴等。“相师谓使俗归心”, 师是学习的意思,具僧德,俗人自然要学习。僧人因此戒能令一切人天皆归心于佛法。像上述女主人面对我们乞食时不要钱的感动,非是普通善法所能达到的。连我走时都不禁感叹:这么快!甚至都有点儿难以接受,但又确实如此。再加上,以前面对不要钱的种种感人场面,无时无刻不在述说着佛戒的清净,可谓皆令归心于佛法也。
以上解释大部分引用去年的体会。再此戒为比丘戒五篇七聚之一,虽令俗知,具体名称、成犯缘等恕不列出,因律中只允许如此解释。再此戒“对俗而制”还有破邪显正之义,在此不详述。
再向前走,见师父二人过来,此胡同再无人家。回至国道上,从口袋里拿表一看才十点,预定是十点四十回去,就向另一边走。在一家后门的小院外停住,几声佛号后无人答应。里面门开着,一只小哈巴狗朝我俩汪汪叫着,我知道这是欢迎,是替我呼叫主人。主人一定会出来的,就耐心地等待。
果然,一会儿约五十多岁的男主人出来,他长得有些略瘦,问做什么。答:“出家人乞点食物。”他说:“家里也没什么吃的了。”我说:“那好,我们走了。”转身准备走时,他又说:“给你一元钱自己去买吧!”我听后回头说:“我们不要钱,只要点吃的。”男主人听后语气变得很诚恳地说:“真没有什么好吃的。”
我知道大部分人对出家人乞食都不了解,也不相信出家人来只是乞点儿食物。眼前的男主人既很诚心,我就又耐心地解释:“我们只要点吃的,不论什么,能吃的就可以。”他说:“没有什么。早上剩的饭可以吗?不好吧?”我说:“没关系可以。”像以上男主人若是以不愿布施的态度,明确地说出没有好吃的,则不应进一步解释“无论什么,能吃的即可以”,那样似有些哀求苦衷。
再说男主人,回屋一会儿用大碗端出剩大米饭,上面还有半个馒头,看来是将食物全拿出来了。倒在我钵内后说:“再给你们点萝卜汤吧!”我问:“不是荤的吧?”他说:“不是,是用豆油做的。”我见他非常诚心,就同意接受。对昌逢师说:“拿出来后给你吧!”
男主人又用大碗端出萝卜汤,倒在昌逢师钵里。昌逢师看了看,为难地对我说:“这里面有葱花。”我一看萝卜条里夹着葱花。唉,都怪我刚才没问男主人而造成的,受他诚心所感而忘记。同时也觉得昌逢师毕竟第一次参加乞食,经验不足。乞食时,对荤油做的菜以及带有葱蒜等是不能接受的。若是我,对男主人端出的菜一定会核实有无,眼睛也要仔细观察,不至于被带有葱花的菜倒在钵里了。须知他钵里还有刚才乞的小半钵米饭呢,这下都无法食用了。昌逢师问:“这怎么办?”
我只好对男主人解释:“对不起,我们出家人不能吃葱蒜,萝卜汤还是倒回给你吧!”男主人说:“没关系吧!”我说:“不行!”男主人有些不情愿地说:“你们出家人说道真多。”但同时还是将碗递过来,昌逢师将上面萝卜又倒回他碗里,但一部分已与饭混在一起,无法分开。他问:“怎么处理?”我答:“先拿回去再说。”男主人这时又说:“你们出家人说道真多。”我又为他略解释几句,回向后离去。对他所说的“你们出家人说道真多”就当做不解中的赞叹吧!因佛制弟子不得食用葱蒜等五辛:
《大佛顶首楞严经》卷八中佛言:“是诸众生,求三摩提,当断世间五种辛菜,是五种辛,熟食发淫生啖增恚。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纵能宣说十二部经,十方天仙嫌其臭秽,咸皆远离,诸饿鬼等,因彼食次,舐其唇吻,常与鬼住,福德日消,长无利益,是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萨天仙十方善神不来守护。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现作佛身来为说法非毁禁戒,讚淫怒痴,命终自为魔王眷属,受魔福尽,堕无间狱。”
《楞伽阿跋多罗宝经》卷四中佛言:“一切肉与葱,及诸韭蒜等,种种放逸酒,修行常远离。”又云:“酒肉葱韭蒜,悉为圣道障。”佛将吃葱蒜的过失,与饮酒食肉所生的过失相提并论,可见其过失的重大——是修行圣道的障碍。所以佛在诸多经律中告诫不可食五辛。
又如《梵网经》中佛言:“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革葱,韭葱,兴渠,是五辛,一切食中不得食。”五辛,经律中翻译用词有些略异。大体上说,以上蒜包含大蒜,小蒜,山蒜等各种蒜,葱包含野生家生各种葱,兰葱即是我国的韭菜,兴渠有说我国没有,此不详述。上述一切食中不得食,即不但单独的葱蒜不可食,就是将少量五辛放在其他菜里也是不可食用的。
师父于二〇〇一年所讲的“依教奉行”中开示:佛讲的一定要不杀生,不吃荤食,包括大葱,韭蒜之类的带有荤味的也应注意。因为生食能引起嗔恨心,熟食能引起贪欲心、欲望心。有人说少吃大蒜不会起那个作用,多吃才不行,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法王已经规定五辛不可以吃,我做为佛弟子决不能去犯,包括一滴一片,一点儿都不能犯。因为法王的命令在法界上都是通的,所以我们绝对不能犯。不能借口说少量不起作用而去吃,吃了都是有过失的,在饮食上一定要十分注意,才能达到清净。
此五辛为大小乘中通制,诸部律藏中对此有详细的规定。《僧祇律》卷三十一云:不听食蒜,除病,若生若熟,若叶若皮,悉不得食。并且若有病医生告诉须服蒜才好,此时必须再没有其它药可治才能服。若有其它药治则不应吃蒜,若须以蒜涂外部疮时可以。然以上用蒜虽为治病,还须出众僧中,独住在一边小房中。不得卧僧床褥,不得上僧大小便处行,不得在僧洗脚处洗脚,不得入温室讲堂食屋,不得受僧次差会,不得入僧中食及禅房,不得入说法布萨僧中,若比丘集处,一切不得往。并且规定食蒜期间不许绕塔,若塔在露地,得在下风处遥礼。以上是有病时服蒜如此,并且病好后不再用蒜还须七天如此。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六云:服蒜七日内仍住於此,服葱停三日,韭菜一日。然后洗浴并且洗衣,香熏无气后方可入寺。
从以上规定可见佛弟子食五辛过患之重大,对有病服用,要求尚如此严格,无病时是绝不应食的。而我们乞食时对有葱蒜之类的菜不乞,则是行教化,告之世人此不可食,以获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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