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218120
- 精华
- 注册时间
- 2015-6-28
- 最后登录
- 1970-1-1
- 点击头像
- 看学佛情况
|
楼主 |
发表于 2016-5-15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卍续藏第22册No.0423阿弥陀经略解圆中钞
续-《卍续藏第 22 册 No. 0423 阿弥陀经略解圆中钞》
摘自《卍续藏第 22 册 No. 0423 阿弥陀经略解圆中钞》
【钞】前释事中一念。乃约忆念彼佛相好光明而说。似滥观经观佛为念。用心虽同。拣境则异。今则的指执持名号。而为所缘之境。故曰一称嘉号。万德齐彰。文中乃释或者之伏疑。疑者云。佛有万德。应观三身。云何但称名号。即得往生。故殷勤示之曰。又复应知等云云。文约两义以释其疑。一者名实相称。二者法藏本愿。一名实相称者。四明云。圆极之果。所有名字。一一不虚究竟成就。盖其所召皆真极故。故大经云。世谛但有名无实义第一义谛有名有实义。佛是究竟第一义谛故。又今弥陀既已证乎究竟第一义谛。故一称嘉号。万德齐彰。弥陀万德慧日。既以俱体齐彰。众生黑暗罪瑕。自然当念消乎尘劫。罪性本空。虚而不实者既销。则称名功德福等虚空者自生。一称佛名。功德尚然况一日至七日。一心不乱。执持名号。则无罪而不灭。无福而不生。临命终时。往生净土。断断乎不唐捐矣。良由下。第二示法藏本愿云云。盖诸佛本愿毫无虚假。以弥陀因中。发四十八愿已。即便经历旷劫。修行以填愿海愿海既满。无量法财。一时发现。是故今取极乐世界摄受有情。而娑婆众生。已信是事。仍发往生之愿。以投愿海。复修称名之行。以增行山万流归海。同一咸味须弥摄物。共一帝青。自然而然原非勉强。是故解文末后。合二义以结断疑根云。既承彼佛因中愿力。果土光明。执持名号。劫德无量。临终见佛。决定无疑。
△五订此经讹脱三。初出古本。
【疏】灵芝疏载襄扬石本。于一心不乱下。有云。专持名号。以称名故诸罪销灭。即是多善根福德因缘。
△次订讹脱。
【疏】彼石经本。六朝人书。窃疑今本。相传讹脱。
【钞】解中既云。今传讹脱。凡读习者。应依古本而增正之。
△三况显持名。
【疏】况我弥陀。以名接物。耳闻口诵。无边圣德。揽入识心。永为佛种。顿除亿劫重罪。获证无上菩提。信知非少善根。实谓多功德也。
【钞】凡诸佛应身接物。有乎四益。一以形益。现身是也。二以光益。放光是也。三以声益。说法是也。四以通益。现神足是也。惟阿弥陀。四益之外。更加之以名接物。以其有本时所发誓愿故也。余之四接。其摄机也狭。惟以名接物。其摄机也广。既弥陀以名而接物。故众生得以耳闻而口诵。岂惟一称嘉号。而万德齐彰。且又无边圣德揽入识心。永为佛种。除罪证道不可思议。其善根功德。岂小小哉。窃原净土法门。其所开示一也。惟所修之方。厥门虽多。要其所归。不出二种。一曰正修。二曰助行。于正修中。其法有二。一观想。二持名。专心作观。则文载观经。专心持名。则文载此经。若观想与持名。两者并行。则文载般舟三昧经。今欲明其义。则有五种不同。一名实不同。名即佛界假名。实则佛界五阴。与夫国土。观五阴实法。则观经所示佛菩萨。三辈往生等九观。观依报国土。则观经所示日冰地树等六观。若般舟经所示。但观佛身。正报实法而已。今经所示。但持假名。故曰闻说阿弥陀佛。执持名号是则依此经修。但以称佛名号。六字音声。而为所缘之境。无以观佛相好。以滥经宗。所谓一称嘉号。万德齐彰。举假名而全收实法。故知此经所示。乃提纲挈领之法门也。二缓急不同。如观经所示十六妙观。始修日观。必待成就。然后改观。观水观冰等。缓缓而进。办在一生。此经所示持名方法。极其长期。在于七日。其次或六或五。乃至一日执持名号。一心不乱。并观经下辈往生。大弥陀经临终十念。即得往生。故知此经所示。乃以急胜缓之法门也。三难易不同。观经修观。以凡夫之人。心想嬴劣。故先示日观西向。以摄其心。待心静细。然后观水观冰。乃至像观成就。然后观佛真身。此必久修成熟之机乃可行之。今经所示初心凡夫。但是有口能称。有信能念。皆可修之。故知此经所示。乃至简至易之法门也。四纯间不同。十六观门。初心修者。跏趺入定。然后可观。出定历缘。非其境界。若执持名号。不间闲忙。不拘动静。行住坐卧。皆可修之。故知此经所示。乃至捷至径之法门也。五摄机不同。若依观经所修。惟被上根。故所修之机狭而不广。称名之法。不择贤愚不拣男女。若贫若富若贵若贱皆可修之。故知此经所示。乃摄机极广之法门也。是则此经所明境观。只须惟约执持名号为所观。境若事若理。悉以此而解说修行。不必更约观佛相好而杂附之。
△三感果二。初分科。
○三感果二。初感圣迎接。
△二释经二。初感圣迎接二。初列经。
其人临命终时。阿弥陀佛。与诸圣众现在其前。
△二释义四。初随品所感。
【疏】灵芝云。圣众现前。亦有多种。或真佛化佛。观音势至随其品位。委在观经。
【钞】真佛者弥陀之应身也。此有二种。一胜应。二劣应。化身。则从应身。又变化其身。而来接引。准例观音势至亦有真之与化。随其此方。念佛功行。破惑伏惑。以感何身而接引之。
△次破斥谬解二。初序谬。
【疏】或谓临终见佛。以为魔者。或云自心业现。实无他佛来者。
【钞】世间禅门浅悟。教苑谬承。多作此说。
△二斥过。
【疏】斯盖不知生佛。一体。感应道交。自障障他。为过非浅。
【钞】凡是见佛须论感应。若平居参禅。或修空观。既宗扫荡。佛亦不立。苟有所见。悉为魔境。或功用显著。心佛自现。亦须观空。弗生著相。今既念佛。求生极乐。临终见佛。此因妙感。复由生佛。本是一体。感应道交。法尔如是。若不明此。妄论邪谈。不惟自障。兼亦障人。于此法门。大成罪过。
△三引证。
【疏】法藏本愿云。众生发愿。欲生我国。临命终时。假令不与大众围绕。现其人前者。不取正觉。
【钞】弥陀。夙昔既有弘愿。众生又能依愿求生。此正生佛天性相关。感应道交。不可思议。
△二正念往生二。初牒科。
○二正念往生。
△二释经二。初列经。
是人终时。心不颠倒。即得往生阿弥陀佛。极乐国土。
△二释义二。初明佛力摄持。
【疏】乘弥陀愿力摄持。不为平昔妄想攀缘。倾动其心。正念现前。故云心不颠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