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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断淫及与杀生出三界者无有是处---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圆瑛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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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6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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寅二 刳其正性 分三  卯初 征名先断淫杀  二 示以进修余戒  三 详明利益结名  今初
  云何正性?阿难!如是众生,入三摩地,要先严持清净戒律。
  初句征正性。谓淫、杀、盗、妄等,上之五辛,但为助发之因,今此正是彼恶之业性;乃生死相续,正业之性也。阿难!如是众生,欲入三摩地,真修之位,须要将此正性,刳而空之。刳空之法,先要精严受持清净戒律,而后工夫,方能入手,得三摩地,所谓因戒生定也。
  永断淫心,不餐酒肉,以火净食,无啖生气。阿难!是修行人,若不断淫,及与杀生,出三界者,无有是处。
  然戒法虽多,淫杀为最,必须永断。不惟执身不行,要且执心不起,方为真断。此中特指淫心者,以一切众生,皆以淫欲,为正性命,又为修三摩地,之大障碍故。永断者:种现俱尽,如枯木不萌,寒灰不焰也。 不餐酒肉者:以酒能乱性,恐成助淫之阶,而肉必伤生,实为杀害之本。即虽素食,但遇生气之物,火净方食。不经火触,则为不净,不得便食。无啖生气,何况杀生?阿难下,显示应断。是修行人,原为超出三界,不断淫欲,及与杀生,而能超出三界者。断无是理也。初征名先断淫杀竟。
  卯二 示以进修余戒
  当观淫欲,犹如毒蛇,如见怨贼,先持声闻,四弃八弃,执身不动,后行菩萨清净律仪,执心不起。
  如来常以淫欲过患示喻者,以淫欲之害大矣!故又嘱当观淫欲,犹如毒蛇,如见怨贼。毒蛇践之,则必遭其毒,乃至丧身失命;贼而曰怨,遇之则必报其仇,甚至劫财夺命;然其为害虽酷,但一身一死而已,而淫欲之害,则法身慧命,永劫沉沦无间。一日之中,而受万生万死之报,而修行之人,岂可忽哉! 先持声闻四弃,杀、盗、淫、妄,四波罗夷罪。此云弃,犯之永不共住,永弃佛法海外。比丘尼四弃之外,再加四弃,触、八、覆、随,谓之八弃,以妨淫习也。执身不动者:身口七支,皆不许犯,非不执心,因力未充耳。譬如行远自迩,登高自卑。小既能持,更进于大。故云:后行菩萨,清净律仪。菩萨大乘人,力量大,清净律仪,乃大乘戒。从心止绝,一念不生,故曰执心不起。
  卯三 详明利益结名
  禁戒成就,则于世间,永无相生相杀之业;偷劫不行,无相负累,亦于世间,不还宿债。
  禁戒成就,则于世间,永远无有相生相杀之业。淫心断则不相生,杀心断则不相杀。偷谓窃取,劫谓强取,偷劫既已不行,而于世间,无有负债之业累。偷劫亦兼妄语,如矫现威仪,希求利养,妄言证圣,求彼礼忏,贪其供养,同于偷劫。还债因负累,既无负累,故不还债矣!
  是清净人,修三摩地,父母肉身,不须天眼,自然观见,十方世界,睹佛闻法,亲奉圣旨,得大神通,游十方界,宿命清净,得无艰险。
  首句蹑前持戒,是清净人。次句表彰大定,修三摩地。定是正行,戒为助行,以显因戒生定意耳。此科,文是圆教相似,又因定发通,是人修定,便能发相似五通。父母所生之身,即以肉眼,相似天眼通。不须天眼,不假作意,自然观见十方,周遍无遗,亲睹于佛。即以肉耳,相似天耳通,闻佛说法,而亲奉圣旨者:亲奉如来旨意也,相似他心通;得大神通,游十方界;相似神足;宿命清净,相似宿命通。却能三世无碍,故曰清净,因得宿命,永不堕三途,艰难险阻之处。《正脉》云:肉眼观见十方,即色阴尽相;后文云:十方洞开,无复幽暗是也。按位当在初信。齐小初果,旧判观行,于后违经,至阴魔中详辨。今并别判,勿泥旧闻。次四句受阴尽相。后文云:去住自由,无复留碍。又云:得意生身,随往勿碍。今言睹佛闻法,又言亲奉,则须亲到,非遥见闻,而下得通游界,则愈与后文合也。按位,当在二三两信,齐小二果。末二句,想阴尽相。后文云:于觉明心,如去尘垢,一伦生死,首尾圆照。今言宿命清净,则明是去尘垢,而照生死也。又言:得无艰险者:既以彻通宿命,除己愿力,永不误入恶趣,所谓离诸生死,险难恶道也。按位,当在四五二信,对小三果,此之业报,略假戒为助行,全本耳闻,妙定修发,通该十信前五,备显六根清净。观见十方,则眼根清净;闻法亲奉,则耳根清净;得通游界,则鼻、舌、身根清净,以三皆合知,相依远到也;宿命无难,则意根清净。
  是则名为,第二增进,修行渐次。
  《正脉》云:此中前半,以诸戒助成正定,即观行位。后半即齐五信,并小三果。在圆通中,方至动静不生。是则第二增进,乃对上第一,故名第二。又对上初修不定,故以决定修行,渐次增进释之。二刳其正性竟。

 楼主| 发表于 2016-4-19 11:17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6-4-19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4-22 08:50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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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26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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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9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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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9-18 19:35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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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3-20 15:14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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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9 15:22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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