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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假使千百劫,所作业不亡”,这句经文告诉我们:就已经造做的“业”本身来讲,当然是不会消亡的(即使我们往生极乐世界)。 “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这句话告诉我们:这个业因能否成为业果;必须要遇到合适的机缘。 比如这个种子,它是可以生根开花结果,但是这个种子是要长在地上,有泥土、阳光、雨露这些缘,它才长得出来。你这个种子如果放在桌子上,它没有泥土,没有阳光,没有合适的温度,它就长不出来。虽然它是种子,但是没有缘,它出不来。 用一个公式来描述的话: 1、业因+外缘=果报 如果没有遇到合适的外缘,那么作为种子的业因,照样是引而不发,不能发芽成熟为果报。这说明恶因成恶果,要有恶缘相应;善因成善果,也要有善缘相应。 2、恶业+外缘=恶果; 3、善因+外缘=善果。 业的种子现行,一定要因缘和合,你光有种子,没有这个缘,他是不会起现行的。 那么往生西方极乐世界也是这样,我们虽然有恶业的种子,但西方极乐世界没有一点让我们恶业种子起现行的任何条件(极乐世界没有恶人、恶事、乃至恶名),所以恶果这个缘被切断了,业因就隐而不发,就不起现行。 因此我们往生西方极乐世界,虽然带有恶业(带业往生),虽然有种子,但是没有遇缘,他就不会起现行。 这种情况就被形容为“ 净土赖账论”,发展为“往生后无 因果”等说法。 “净土赖账论”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比如《观经》中描述:“於莲华中,满十二大劫,莲华方开,观世音、大势至、以大悲音声,为其广说诸法实相,除灭罪法。” 菩萨为其广说诸法实相,教以妙法用以“除灭罪法”。 这里面有两层意思: 第一层:往生净土之人还是有罪业的(带业往生)。那些曾经造作的恶因种子是赖不掉的。 第二层:既然赖不掉,那好,菩萨就来教导你方法,如何来还清“欠账”(除灭罪法)。 所以往生净土并非“赖账”,而是在净土“还账”。好比一些人在国内欠债后,去国外发展,并非赖账,而是赚钱还旧账。 “往生后无因果”的说法也是欠妥的。 “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这条因果法则,往生极乐后也照样管用。只是在极乐世界遇不到恶缘,恶种暂时不成熟为恶果,所以极乐世界的天人就有足够的时间,在无有诸苦的坏境中来从容处理自己造下的那些业因。这就是“观世音、大势至、以大悲音声,为其广说诸法实相,除灭罪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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