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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佛之正法

[佛经摘录] 看似“破戒”的表象,并不是你诽谤三宝的依据。《慧上菩萨问大善权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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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2-18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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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25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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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31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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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6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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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6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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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7 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佛之正法 发表于 2016-4-6 15:19
大仙说我引用的佛经没有份量,难道还要直接说的那么露骨肉麻才算吗?游行于五欲,毫无障碍,这就足 ...

这话题如果说得不露骨,不明确,对方就会钻空子,硬在文字上找茬,愣不买账。
好比法律没订清楚的地方,就成了灰色空间,给起诉判决带来争议。
我不认为汉传大乘经典中能找到有效支持金刚乘贪道法门的事例或教言。
好比所举《善权经》中重胜王事,若按着你楼顶开头揭出的道理:
【某些看起来像是“破戒”的表象,并不是你诽谤三宝的依据,不要依此而诽谤佛法僧。】
是OK的,正是本经所要传达的意义。
但是善权菩萨受取五欲是不足以作为双修范例的,
因为善权菩萨受取五欲是为了下化众生,非如贪道法门是为了上求佛道。
所以信受重胜王故事与反对双修,两者间其实可以不存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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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4-10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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