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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佛学钻研者

[学佛交流] 论坛也要去除害群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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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4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演程居士 发表于 2015-10-14 11:33
不学大禅师怎么婆婆妈妈啦?

水孩子说的对,我刻薄。

挖苦,讽刺惯了,做不得义工。义工跟来这里学佛的人不同,不以和为尚,那没人来了。

来这学佛的人,什么都有。

你挖苦我大禅师,我不记恨。你已经下来了。
发表于 2015-10-14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学无术 发表于 2015-10-14 10:37
如果大仙要投诉,你再会狡辩也没有用。

反正我看到是讽刺挖苦。

随你认为是狡辩也好,讽刺挖苦也罢,我是真心欣赏大仙。

不是说了吗,苏东坡看佛印是**,但佛印看苏东坡是佛。心里有什么就看到什么。

别人没那意思您也可以看出来有,相反别人也许真有但您看没有。

点评

看佛印东坡,这也能学啊? 你看我是? 菩萨?佛?还是?那佛,菩萨的话,你就得听,不要辩解。看我是众生,还是什么呢?你就是众生?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0-14 12:45
发表于 2015-10-14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演程居士 发表于 2015-10-14 10:51
大仙装疯卖傻,是故意的。才华橫溢,深藏不露。是个奇才。大仙的帖子广度,深度都有。其见地许多剌嘛,名 ...

真的,我一直这样认为。大仙是在现代社会弘法的一个人才,以后有机会他应该参与一些弘法的社团@威灵仙

点评

阿弥陀佛 我对@威灵仙师兄和所有论坛的师兄一样,只有迷于悟的区别。 装疯卖傻、调侃、幽默、讽刺挖苦、呵斥等等外相不足道,这些手段内在的东西能不能让人觉悟引人深思,再美的文字语言又有多大意义 如果为了避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0-15 06:51
发表于 2015-10-14 12:10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演程居士 发表于 2015-10-14 11:29
我说自己好何益?倒不如老实认罪,改过从新,学做好人。

给你的保护伞贴金,睁着眼睛说谎话误导公众,
那算是你的 " 老实认罪,改过从新,学做好人" ?
发表于 2015-10-14 12:12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应该写几本书,普及性的著作,主要是语言艺术,组织材料的能力。
发表于 2015-10-14 12:13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莲叶何田田 发表于 2015-10-14 11:53
随你认为是狡辩也好,讽刺挖苦也罢,我是真心欣赏大仙。

不是说了吗,苏东坡看佛印是**,但佛印看苏东 ...

那么请问,你把多位会员对你的负面评价看做是 恶口,
是因为你自己心里 有 很多 "恶口" 吗?

点评

众生都是未来佛。 做了义工就要尽到义工的责任。 负面评价是负面评价,是我智慧有限,做得不好。 恶口是恶口。这可不一样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0-14 13:26
发表于 2015-10-14 12:18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莲叶何田田 发表于 2015-10-14 12:11
他们的这几个账号都是弘法利生的,休娴师兄的这件事我知道一点,她跟我说过,因为论坛里有个人追着骂她, ...

又在诽谤侮辱,你莲叶何田田是有点不知天高地厚的违法了中国法律。收到律师函都无惭无愧的,没皈依对吧? 您给佛教抹的黑, 这 害群之马的称呼,难道你不对照自己吗?
顺便说,还有律师函给您的。下面就是起诉了。

点评

您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吗? 您知道为什么还在佛教论坛违反法律,诽谤诬蔑啊?(我不是说你污蔑我,您发的某些贴我真难以启齿)。 您身在美国(网站后台ip显示的),在淘宝上花几块钱写个状子(您所采用的大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0-14 13:46
发表于 2015-10-14 12:25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莲叶何田田 发表于 2015-10-14 12:11
他们的这几个账号都是弘法利生的,休娴师兄的这件事我知道一点,她跟我说过,因为论坛里有个人追着骂她, ...

还有, 你看到别人 什么诽谤佛法,那也是你心里 有诽谤佛法 对吧? 你看到别人扰乱道场,那也是你自己心里 有着 扰乱道场是吧?
休娴的马甲是为了弘法利生的? 得啦。
几处睁着眼睛说谎话,你这样的版主,近墨者黑, 是本论坛的极大悲哀。
发表于 2015-10-14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莲叶何田田 发表于 2015-10-14 12:11
他们的这几个账号都是弘法利生的,休娴师兄的这件事我知道一点,她跟我说过,因为论坛里有个人追着骂她, ...

从世间法角度,你莲叶何田田侵犯名誉权涉嫌诽谤罪。从佛法角度讲, 你莲叶何田田障碍正法流通,罪过也是非常的不小吧。
我不明白,居然你可以还笑的出来、还继续侮辱诽谤。。
莫非,难道,你不信因果的? 也不信法律的?


补充内容 (2015-10-14 12:44):
肆意删帖屏蔽而障碍正法流通

点评

你说犯法就犯法啊? 您老的帖子多处违反法律,我可是按照法律规定删除的,不删除公安机关检查到了可是算网站管理的失职的。 您老就是正法?禁您的言就是妨碍正法流通?您的有些帖子,不禁才是妨碍正法,不仅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0-14 13:34
发表于 2015-10-14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莲叶何田田 发表于 2015-10-14 11:53
随你认为是狡辩也好,讽刺挖苦也罢,我是真心欣赏大仙。

不是说了吗,苏东坡看佛印是**,但佛印看苏东 ...

看佛印东坡,这也能学啊?
你看我是?

菩萨?佛?还是?那佛,菩萨的话,你就得听,不要辩解。看我是众生,还是什么呢?你就是众生?

发表于 2015-10-14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心静如意 发表于 2015-10-14 12:13
那么请问,你把多位会员对你的负面评价看做是 恶口,
是因为你自己心里 有 很多 "恶口" 吗?

众生都是未来佛。

做了义工就要尽到义工的责任。

负面评价是负面评价,是我智慧有限,做得不好。

恶口是恶口。这可不一样的。
发表于 2015-10-14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心静如意 发表于 2015-10-14 12:42
从世间法角度,你莲叶何田田侵犯名誉权涉嫌诽谤罪。从佛法角度讲, 你莲叶何田田障碍正法流通,罪过也是 ...

你说犯法就犯法啊?

您老的帖子多处违反法律,我可是按照法律规定删除的,不删除公安机关检查到了可是算网站管理的失职的。

您老就是正法?禁您的言就是妨碍正法流通?您的有些帖子,不禁才是妨碍正法,不仅才是放纵您扰乱道场。
发表于 2015-10-14 13:42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莲叶何田田 发表于 2015-10-14 13:26
众生都是未来佛。

做了义工就要尽到义工的责任。

你可是最少两三次把会员对你的负面评价硬说成是恶口, 连这都不认? 你说的对,二者确实不是一回事。可是之前你怎么把它当成一回事了?
发表于 2015-10-14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心静如意 发表于 2015-10-14 12:18
又在诽谤侮辱,你莲叶何田田是有点不知天高地厚的违法了中国法律。收到律师函都无惭无愧的,没皈依对吧? ...

您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吗?

您知道为什么还在佛教论坛违反法律,诽谤诬蔑啊?(我不是说你污蔑我,您发的某些贴我真难以启齿)。

您身在美国(网站后台ip显示的),在淘宝上花几块钱写个状子(您所采用的大律司网络律师),再来论坛里威胁身在中国的同修们,您觉得这样做能给您带来很大的快乐是吗?
发表于 2015-10-14 13:46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莲叶何田田 发表于 2015-10-14 13:34
你说犯法就犯法啊?

您老的帖子多处违反法律,我可是按照法律规定删除的,不删除公安机关检查到了可是 ...

您老的帖子多处违反法律,我可是按照法律规定删除的,不删除公安机关检查到了可是算网站管理的失职的。
————————
你既然下结论说我的帖子多处违法法律,请你一一指出。让我也好心服口服。如果你没有证据,便又是你不知天高地厚的再次诽谤造谣。我看你给不出证据, 要不,你证明下我说错了。
发表于 2015-10-14 14:02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莲叶何田田 发表于 2015-10-14 13:34
你说犯法就犯法啊?

您老的帖子多处违反法律,我可是按照法律规定删除的,不删除公安机关检查到了可是 ...

您老就是正法?禁您的言就是妨碍正法流通?您的有些帖子,不禁才是妨碍正法,不仅才是放纵您扰乱道场。
——————————
首先,我没老,所以请不要称呼我 您老。既然你住美国,希望你注意不要 be offensive, 冒犯人,基本的礼貌、教养和尊重任何人。

其次, 法门无理56, 4000多分吧,帖子全部被屏蔽,你说说是多少个帖子被屏蔽掉? 你再说说其中有多少是高僧大德的开示?这些开示可以利益多少同修? 你莲叶何田田断了他人法身惠命的机会,难道不是你障碍了正法流通? 或者, 什么是障碍正法流通,难道你居然不清楚?

残忍如你这般的佛教类论坛管理员,罕见。
发表于 2015-10-14 14:08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莲叶何田田 发表于 2015-10-14 13:46
您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吗?

您知道为什么还在佛教论坛违反法律,诽谤诬蔑啊?(我不是说你污蔑我,您 ...

您知道为什么还在佛教论坛违反法律,诽谤诬蔑啊?(我不是说你污蔑我,您发的某些贴我真难以启齿)。

您身在美国(网站后台ip显示的),在淘宝上花几块钱写个状子(您所采用的大律司网络律师),再来论坛里威胁身在中国的同修们,您觉得这样做能给您带来很大的快乐是吗?
——————————
拜托,因为我的律师认为你违法和涉嫌犯罪,所以你一定现在突然反诬我 是   "还在佛教论坛违反法律,诽谤诬蔑"。 那么你起码给个证据给大家看,哪一点是我 违反法律,哪一点是我诽谤污蔑你?  ?   好歹你也是学佛人,虽然没皈依, 起码给个证据吧,使我心服口服,这够合情合理吧。

发表于 2015-10-14 14:21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莲叶何田田 发表于 2015-10-14 13:46
您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吗?

您知道为什么还在佛教论坛违反法律,诽谤诬蔑啊?(我不是说你污蔑我,您 ...

您身在美国(网站后台ip显示的),在淘宝上花几块钱写个状子(您所采用的大律司网络律师),再来论坛里威胁身在中国的同修们,您觉得这样做能给您带来很大的快乐是吗?
——————————————
我真是不明白,这段文字是成年人说出的吗?

既然我的律师认为你侵犯我的名誉权和你涉嫌犯罪,你早已伤害了我 (同理, 你也伤害了其他多位会员) 、我们,既然你持续侵权、残忍无理,气焰嚣张, 当然需要追究你的法律责任,天经地义, 为我自己,更是为公众利益。

你既然伤害他人,你给他人带去痛苦, 是你错,理应你该道歉悔改, 哪里还居然反而谴责受害人从律师函中得到快乐?  你给他人造成的伤害和痛苦,你怎么竟然视而不见? 或是选择性忽略?  
这种强词夺理,胡搅蛮缠,  蛮不讲理,罕见少有。所以,很遗憾,不知天高地厚的是你。

既然你反诬我 什么 " 违法法律", 你也可以花 "几块钱 "  給我发律师函。

点评

您以为谁都跟您一样没事做,在淘宝一边购物一边花几块钱等着写律师信啊。 您老那些违规的帖子太多,我要是一一找出来我不做别的事了。 我咋忘了呢,论坛服务师兄说了,遇见你不打口水仗,该封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0-14 22:14
发表于 2015-10-14 14:34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莲叶何田田 发表于 2015-10-14 13:46
您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吗?

您知道为什么还在佛教论坛违反法律,诽谤诬蔑啊?(我不是说你污蔑我,您 ...

莲叶何田田,请你不要自欺欺人,行吗?
请你不要把公众当弱智,行吗?
虽然你今天毫无理由地突然反诬我,我也不会因此放弃对你追究法律责任。 这样没理由的反诬我,恐怕对你自己更加不利。
因为我很清楚我自己,从来力求说话做事合情合理合法。
发表于 2015-10-14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hsh652888 发表于 2015-10-14 11:30
感觉不应该这样,披上马甲容易造成某种知见占多数的假象,引起同修的误判

经常上论坛的人,有不少喜欢注册马甲,倒不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也有像我这种十多年快二十年在不同论坛都稳定使用同一用户名的。都是个人习惯。这个论坛人不算多,如果是大论坛的话,其实一般要求管理员不能用管理帐号参加讨论,避免很多纷争。论坛人少的话没意义,用马甲也会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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