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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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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续藏第08册No.0237华严经文义要决问答
续-《卍续藏第 08 册 No. 0237 华严经文义要决问答》
摘自《卍续藏第 08 册 No. 0237 华严经文义要决问答》
问欲显何义。以数钱喻耶。
答法藏师云。欲表大缘起陀罗尼法故。义相师云。欲示缘起实相陀罗尼法。元晓师云。诠普法义故。此中有二。一者异体。二同体。就初中有二。一相入。二相即。所以有此二门者。以诸缘起皆有二义故。一有力无力义。此望力用。二有体无体义。望此自体。由初义故得相入。由后义故得相即。初中自有全力。所以能摄他。他全无力故。所以能入。他有力自无力。反上可知。不据自体。故非相即。力用交彻。故成相入。又由二力二无力各不俱故。无彼不相入。有力无力无力有力无二故。是故常相入。二空有中。由自若有时他必无。故他即自。何以故。由他无性以自作故。二由自若空时他必是有。故自即他。何以故。由自无性用他作故。(一云。若[斗]一缘。余不成起。起不成故缘义则坏。得此一缘。全一切成起。一起成故。缘义方立。是故一缘是能起。多缘及果俱是所起。是即多为一成。多是无体。一能作多一是有体。然此义后更说也)以二有二空各不俱故。无彼不相即。有无无有无二故。是故常相即。又以体收用。无别用故。唯是相即。若不尔者。缘起不成。有自性等过。见之可思。于中光明相入。此中有二门。一向上去。二向下来。向上去中。亦有十门。一者一是本数。何以故。缘成故。乃至十者一中十。何以故。若无一即十不成故。则一有全力故。摄于十也。仍十非一。辨余九门。亦如是。一一皆有十。准例可知。(义相师云。中门中。向上来。向下去。即门中。向上去。向下来。前后言错。故不用也)向十数中。亦十门。一者十。何以故。缘成故。乃至十者十中一。谓若无十。则一不成故。则一无全力。归于十也。仍一非十矣。余例然。如是本末二门中。具足十门。余一一钱中。准以思之。(此中数数法者。一者十。二者十中九。乃至十者十中一)此约异门相望说耳。
问既言一者。何得一中有十耶。
答大缘起陀罗尼法。若无一即一切不成故。定知如是。此义云何。所言一者。非自性一缘成故。是故。一中有十者。是缘成一。若不尔者。自性无缘。不得名一也。是故。一切缘起。皆非自性。何以故。随去一缘。即一切成。是故。一中则具多。方名缘起一耳。
问若去一缘而不成者。此即无性。无自性者。云何得成一多缘起。
答由只无性得成一多缘起。何以故。由此缘起。是法界家实德故。普贤境界具德自在无障碍故。华严云菩萨善观缘起法。于一法中解众多。众多法中解一法。是故。当知一中十十中一。相容无碍。仍不相是。一门中既具足十义。故知一门中皆有无尽义。余门亦如是。
问一门中。摄十尽不尽。
答尽不尽。何以故。一中十故尽。十中一故不尽。四句护过去。非显德等。准之可解耳。别别诸门中。准例如是。缘起妙理。应如是知。(第一门竟)。
初异体门中。第二即义者。此中有二门。一者向上去。二者向下来。初门中有十门。一者一。何以故。缘成故。乃至十者一即十。何以故。若无一。即无十故。由一有体。余皆空故。此一即是十矣。如是向上。乃至第十。皆各如前。准可知耳。言向下者。亦有十门。一者十。何以故。缘成故。乃至十者十即一。何以故。若无十。即无一故。由一无体是余有故。是故。此十即是一矣。如是向下。乃至第一。皆各如前。准可知耳。以此义故。当知一一钱即是多钱耳。
问若一不即十者。有何过失。
答若不即。有二失。一不成十钱过。何以故。若一不即十者。多一亦不成十。何以故。一一皆非十故。今既得成十。明知一即是十也。二一不成过。何以故。若一不即十。十即不得成。由十不成故。一义亦不成。何以故。若无十。是谁一故。今既得一。明知一即十。又若不相即。缘起门中。空有二义。即不现前。便成大过。谓自性等。思之可知。
问若一即十者。应当非是一。若十即一者。应当非是十。
答只为一即是十故。是故。名为一。何以故。所言一者。非是所谓一缘成无性一。为此一即多者。是名一。若不尔者。不名一。何以故。由无自性故。无缘不成一也。十即一者。准前例取。勿妄执矣。应准知之。
问上一多义门。为一时俱圆耶。为前后不同耶。
答即圆即前后。何以故。由此法性缘起。具足逆顺同体。不违德用。自在无障碍故。皆得如是。
问如上所说去来义。其相云何。
答自位不动。而恒去来。何以故。去来不动。即一物故。但为生智显理故。说去来等义耳。若废智。一切不可说。如上果分者。即其事也。
问若由智者。即非先有。云何说言旧来如此。
答若废智。即不论缘起。由约智故。即说旧来如此。何以故。不成即已。成即离始终故。智及与法。旧来成故。
问为由智耶。为法如是耶。
答为由智耶。为法如是耶。何以故。同时具足故。余义准以思之。大段异体门说。
第二同体门中。亦有二义。一者一中多。多中一。二者一即多。多即一。初门中二。一者一中多。二者多中一。初一中多者。十门不同。一者一。何以故。缘成故。是本数一中具十。何以故。由此二钱自体是一。复与二作一故。即为二一。乃至与十作一故。一切即为十一。是故。此一之中。即自具有十个一耳。仍一非十也。以未是即门故。初一钱既尔。余二三四已上九门中。皆各如是。准例可知耳。二者多中一。亦有十门。一者十。何以故。缘成故。十中一。何以故。由此一与十作一故。即彼初一。在十一之中。以离十一即无初一故。是故。此一即十之中一也。仍十非一矣。余下九八七乃至于一。皆各如是。准例思之。
问此与前异体。何别耶。
答前异体者。初一望后异门说也。二者即义中。一即十。十即一。亦有二门。一者一即十。亦有十门。不同一者一。何以故。缘成故。一即十。何以故。由此十即是初一故。无别自体故。是故。此十即是一也。余九门皆亦如是。准之可知。二者十即一者。亦十门。不同一者十。何以故。缘成故。十即一。何以故。以彼初一即是十故。更无自一故。是故。初一即是十也。余九门准例知之。
问此同体中。一即十等者。为只摄此十耶。为摄无人尽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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