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南收藏本站|繁體中文

佛教论坛

 找回密码
 点击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482|回复: 0

[人间佛教的经证]人间佛教的经证戒杀得安隐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8-18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佛友,享用更多功能,实修路上我们携手并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击注册

x
摘自《无量香光网文章集锦》

●[人间佛教的经证]人间佛教的经证 戒杀得安隐
戒杀得安隐
一切皆惧死,莫不畏杖痛,
恕己可为譬,勿杀勿行杖。
能常安群生,不加诸楚毒,
现世不逢害,后世常安隐。
            --《法句经》

杀生位居十恶、四波罗夷、十重禁戒、五戒、八戒之首,这首偈语说明了它的重要性。
一、为什么戒杀--一切皆惧死,莫不畏杖痛
世间上的一切没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了,即使小如蝼蚁,遇水尚且奋力挣扎;人们往往宁受刑罚,也要全命而归。但是人类却经常忘记自己受到杖打刀割的疼痛苦楚,为了满足一时的贪欲,而宰杀畜生,乃至残害同类。黄山谷的偈语:“我肉众生肉,名殊体不殊;原同一种姓,只是别形躯。苦恼从他受,甘肥为我须;莫教阎老断,自揣应何如?”将杀生的罪过阐释得极为彻底,《法句经》中的“一切皆惧死,莫不畏杖痛”,则以更平实易懂的方法,让大家都能明了杀生的残忍。
二、消极的戒杀--恕己可为譬,勿杀勿行杖
《大智度论》中,对于戒除杀生,有着具体的说明:“若实是众生,知是众生,发心欲杀而夺其命,生身业,有作色,是名杀生罪。其余闭系、鞭打等,是助杀法。复次,杀他得杀罪,非自蔱身。心知众生而杀是杀罪,不如夜中见人,谓为杌树而杀者,故杀生得杀罪,非不故也。快心杀生得杀罪,非狂痴。命根断,是杀罪,非作疮。身业是杀罪,非但口教敕。口教是杀罪,非但心生恶。如是等,名杀罪相,不作是罪,名为戒。若人受戒,心生、口言:我从今日不复杀生!若身不动,口不言,而独心生自誓:我从今日不复杀生!是名不杀生戒。”
三、积极的戒杀--能常安群生,不加诸楚毒
杀生,广而言之,不仅止于用刀杖加害,在日常生活中,恶言厉色也能伤人于无形,所以积极的戒杀,还要更进一步做到覆护众生,安养有情,例如:给人欢喜、给人信心,乃至于为亲友排难解纷,劝以和敬之道等等。此外,最重要的是必须培养慈悲的胸怀,才能用正确的观念来待人处世。
四、戒杀的功德--现世不逢害,后世常安隐
戒杀不但可以培养慈悲心,减少世间的暴戾,更能带给我们吉祥幸福的人生,在许多经典里面都提及戒杀的功德,为了让大家了解,我们归纳如下,并且与杀生的罪业相对比照:
杀生者,心常毒念,思惟恶事;戒杀者,心怀慈愍,喜悦长驻。
杀生者,众生憎恶,眼不见喜;戒杀者,一切众生,皆乐依附。
杀生者,睡时心怖,觉亦不安;戒杀者,得无所畏,安乐无怖。
杀生者,命终之时,狂怖恶死;戒杀者,命欲终时,不忧不悔。
杀生者,身坏命终,堕三途中,若出为人,短命多病;戒杀者,常生人天,受胜妙乐,乃至成佛,住寿无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击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七条底线|宗旨|使用指南|小黑屋|积分|勋章|手机版|佛教网

GMT+8, 2024-11-15 19:23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