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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应如何看待不偷盗戒中的“值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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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29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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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偷盗戒讲,不与而取就是偷。具六缘成不可悔:1、是他物。2、作他物想。3、有盗心。4、兴方便。5、值五钱。6、离本处。
“值五钱”从字面上来看,大概至多50人民币,在现代社会这是非常小的价值。也许是出于理工科注重严密逻辑的传统,我开始担心,相比于持其他4条戒,持不偷盗戒十分困难。
基于此,我这最近两三天产生了舍掉、或者降低要求重受这一戒的想法。而正当今天,便“巧合”发生了更令我在疑惑的事情:
我注意到我的电脑上的一个软件似乎有版权问题。而在大约同一时刻,一个同事要我使用这个软件帮忙计算一些东西。这个情形能给我的反应时间极短,于是我顺着不拒绝他人的习惯,打开了软件。。。现在的软件动不动就是几十上百美元,所以我也不知道其中违规操作了多少价值。
所以我想问各位师兄,应如何看待不偷盗戒,尤其是其中的“值五钱”?

补充内容 (2015-7-28 19:05):
这个问题软件其实是另外一个中国人同事“好心”提供的。
发表于 2015-7-29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五钱的标准是来源于当时印度的法律,不必过于生搬硬套。五戒中,每一个戒都极难持守,特别是要持守到细微。所以主要是要以出发心来决定轻重及是否可悔。也就是重点是不能有“盗心”。但是除非是完全不知道软件应该付费,或者完全不知道使用的是盗版的人,不然怎么可能没有“盗心“?

你问这个问题刚好是我最近在逐渐解决的问题,软件、影视、音乐都要逐渐正版,然后再去受持五戒。如果是在公司上班的,公司使用盗版软件,这个问题就比较复杂,但应属可悔的,只能多多忏悔了。但我们应该先把自己所用的软件正版化,其实算起来也花不了多少钱,除操作系统要几百块钱,其他的很多都有免费的可用。
发表于 2015-7-29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弥陀佛!赞叹师兄于戒法如此用心。
 楼主| 发表于 2015-7-30 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末学个人观点也认为应当因缘设戒。而根据当前世界多国法律,偷盗判“杀头”是不太可能的,所以据此我们也就不必太担心。反过来如果整天担心害怕,恐怕会妨碍成长。但是毕竟 不可悔 这三个字听起来很吓人(比如,如果违犯,以后恐怕难以出家),所以引起我的注意。
另外,尽管本小弟直觉上赞同“不必过于生搬硬套”,这儿还是有“程序正义”问题。对于戒条的灵活理解的权力,应当由法师们在授戒时明确讲出来,否则如果让在家人自作主张,那这种操作的界限在哪?所以我希望有能力的师兄们可以就此讨论,甚至给法师们建议,让他们以后可以给大家讲清楚,否则恐怕有更多的初学者陷入困扰。
发表于 2015-7-31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rice小学生 发表于 2015-7-30 02:05
末学个人观点也认为应当因缘设戒。而根据当前世界多国法律,偷盗判“杀头”是不太可能的,所以据此我们也就 ...

对于知识产权类是否属于盗戒,很多法师做过明确开示:是。成观法师在五戒答疑中特别将此单列。

“不可悔”指的是要受业力果报。“可悔”也很难,要“见相好”,怎么见?定中见呗。。。

持戒的目的是为成阿罗汉或佛,成阿罗汉的核心在于发出离心,成佛的核心在于发菩提心。因此戒律的界限就在“心”。由于这个原因,所以对戒律要轻重等持。学戒律不是为了“钻空子”,所以不会有法师来裁判对错,你的“真如心”就是最终裁判。

网上有开园法师的《戒律学纲要》开示视频,我也正在学习,可配合圣严法师的《戒律学纲要》一书学习。开园法师在讲解中和回答提问时也都反复强调,主要在于“心”。

历来学律的人都不多,师兄有心了解律,是非常殊胜的。
 楼主| 发表于 2015-8-1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jkdfan 发表于 2015-7-31 01:52
对于知识产权类是否属于盗戒,很多法师做过明确开示:是。成观法师在五戒答疑中特别将此单列。

“不可 ...

我见到其他受五戒的师兄们对“五钱”之类问题的坦然处之,感到不解。仿佛他们认为完全可以依据内心中的准则来自动处理好戒律。但是如果真是如此,戒律条文是干啥用的呢?
所以明天我去佛寺问问师傅们。
 楼主| 发表于 2015-8-1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顺便问下,如果五钱真是刚性要求,那么根据我这些天的观察,实在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违反“不可悔”。如果那样有何后果、果报之类?
发表于 2015-8-2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rice小学生 发表于 2015-8-1 23:55
顺便问下,如果五钱真是刚性要求,那么根据我这些天的观察,实在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违反“不可悔”。如果那样 ...

师兄不要过于担心,无始劫来我们造作的恶业还少吗?受的果报还少吗?过于执着持戒的问题,也可能会影响修行的。

除了软件、电影、音乐这些知识产权要特别注意外,其他很难违反盗戒。依现行法律的话,应该是人民币一千元才入刑。虽然说轻重等持,但轻微的也很难犯。你说的可能是未经别人许可用别人的东西之类的?如果你觉得人家一定不会给你用,你用了,算犯戒。但这种情况我想一般人不会犯的。

重点是“心”,一般不会有盗心的了。

犯戒的“可悔”“不可悔”都是指的戒罪,就是说你破了如来的法身戒体。不可悔就是不能重受戒,可悔的在如法忏悔后可以重新受戒。不重新受戒,你就没有戒体了,实际上就不算五戒弟子了。犯四根本戒都有性罪的,这是不可悔的。性罪与是否受戒无关,只要做了,一定就会受果报。触犯盗戒受的果报可能是钱财难于集聚等。

大陆现在持戒严的很少,成观法师现在完全就不给大陆任何曾经受过戒的人重新受戒,就是因为大陆受戒者一拿戒律对照,绝大多数早就失了戒体了,甚至受戒时传戒法师对戒相解答不清,实际上根本就从来没有获得过戒体。。。
发表于 2015-8-2 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慧琳音义》,盗戒中的“五钱”约当大唐四百铜钱。
如果真想搞明白,可以查查古今币值换算的相关资料。
由于有唐一代兴衰无常,所以最好按着年代查。《慧琳音义》是成书于贞元至元和年间的。

五戒中盗戒本来最难持守,无论僧俗。好像弘一律师也说过类似的话。
所以,如果那么重视在家戒,与其为着面子全受,卒令持之不严,毋宁舍难就易,反能终保戒体。
 楼主| 发表于 2015-8-2 0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威灵仙 发表于 2015-8-1 11:55
根据《慧琳音义》,盗戒中的“五钱”约当大唐四百铜钱。
如果真想搞明白,可以查查古今币值换算的相关资料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f9f6080101c6u5.html
根据这个网页,“五钱”大约49人民币。
 楼主| 发表于 2015-8-2 0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今年浴佛节受戒,当时已经犹豫这个偷盗戒,但是在师傅建议下,我还是受了戒。
经过这段时间,我感觉到,“五钱”标准下要避免“不可悔”风险实在太大。所以我把近期经历的几件事情罗列下,以便给网友们讨论、参考,同时希望借机忏悔:
a,两三个月前,一个同事借走我$3000去炒股。而且他将要给我分红利。我不想要红利但也没找到借口去拒绝。
b,大约两个星期前我去同事家吃饭。饭后他放映《煎饼侠》。我推测是盗版,但又不便拒绝,便看了一部分。
c,我买了一袋面包放公用冰箱。然后我记不清楚是哪袋,最后我让那袋面包烂在冰箱里。
d,大约在这个星期二傍晚,我注意到我的Mathematica软件是学生版,而我并非学生。又是我便考虑如何处理,包括删除和向学校重新request非学生版。然而大约在同一时刻,一个同事要求我用这个软件帮忙计算一个东西,我来不及反应找推脱接口之类,便打开了软件界面。
现在软件、电影、股票等动不动就几百几千。而字面上“五钱”如此之小,让我感觉毫无缓冲。于是我产生舍戒、重新受戒之类的想法(同时我也不清楚是否已经太晚)。而就在我产生想法不久,就发生了上面的(d)事件,以及我的一辆自行车丢失(我判断是被偷)事件。另我很迷惑。

依据上述经历,我很好奇其他受五戒的师兄们:在不隔绝社会的和对他人友好的前提下,大家真能避免“不可悔”问题
发表于 2015-8-2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rice小学生 发表于 2015-8-2 05:06
我在今年浴佛节受戒,当时已经犹豫这个偷盗戒,但是在师傅建议下,我还是受了戒。
经过这段时间,我感觉到 ...

昨天有个回复,系统说要审核,现在还没放出来。。。重新写一下:

戒律中的罪分戒罪和性罪,可悔与不可悔的是戒罪,性罪都是不可悔的。

戒罪是破了如来法身戒体造成的罪,所以可以据其情节判断是否可悔,具体戒相在《优婆塞五戒相经》、《戒律学纲要》中有明确标准。戒罪只有受了戒的人才会有。

性罪不可悔是因为这是因果感召的,是否受戒都有。不会因为不受戒,作了恶事就没事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谁还去受戒呢?受戒虽然多了一个戒罪,但是,获得戒体可以让自己更好修行和持戒。

问题是,很多受五戒甚至受三皈依的时候,不是很如法,实际上就不一定得戒体。要如法除了授戒师要符合一定的持戒要求外,最重要的是要宣讲戒相,且受者在整个过程中要清楚明白地听到。

“五钱”标准的问题,其实没有意义,因为持戒是要轻重等持的,重点是要让受者收摄贪心啊!

具体到师兄的问题:
a、这个是没问题的,不算盗,且符合正命,就是合法的谋生手段。
b、这个因为你没有盗心,不算。
c、没必要吧,下次问问其他人即可,如果他也记不清,他同意后你随便拿就可以了。或者其他人拿完后,你拿剩下的也是没问题的啊。
d、既然你有资格可以获得非学生版的授权,那么随顺偶尔使用一次学生版的,问题也不是太大。即便没有能获得非学生版,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使用了一次,也应是可悔的。

自行车丢失的事件,不一定是近期的因导致的果报,更多可能是久远以前的。师兄更不能理解为破戒后受到的惩罚,佛菩萨没有那么不慈悲。

从持戒难度来说的话,对在家居士最难持守的不一定是盗戒,只要行正命,一般没机会犯。知识产权类产品只是我们不习惯付费,周围的环境有时也不允许,比如你说的在朋友家的事。其实相比其他东西,不能说算很贵。

在家居士最难持守也最容易触犯的,是妄语戒,涵摄:恶口、两舌、妄语、绮语。这个就是为何强调戒律是拿来约束自己的,不是拿来评判别人的原因了。拿去评判别人,当面的话很容易成恶口,背后的话很容易成两舌。妄语最容易犯的是向他人宣说自己定中所见,其实很多时候定中所见“异象”,是六不调。。。绮语的话,就是讲些没用的废话,闲聊之类的,也很容易犯。。。

所以,持戒基本上不可能一点不犯,重要的是,不能故意去犯,发现以后及时纠正、忏悔。

给师兄作为参考。

阿弥陀佛!
 楼主| 发表于 2015-8-3 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jkdfan 发表于 2015-7-28 23:05
五钱的标准是来源于当时印度的法律,不必过于生搬硬套。五戒中,每一个戒都极难持守,特别是要持守到细微。 ...

受戒之前我也尽量删除了电脑上盗版软件、影视、音乐。只可惜漏掉了一个学生版软件,结果竟然就有了后来的麻烦。
 楼主| 发表于 2015-8-3 04:16 | 显示全部楼层
jkdfan 发表于 2015-8-1 10:15
师兄不要过于担心,无始劫来我们造作的恶业还少吗?受的果报还少吗?过于执着持戒的问题,也可能会影响修 ...

"大陆现在持戒严的很少...绝大多数早就失了戒体了"
希望通过本帖的讨论来帮助更多大陆新持戒的人真正持好戒。
 楼主| 发表于 2015-8-3 05:05 | 显示全部楼层
jkdfan 发表于 2015-8-1 20:50
昨天有个回复,系统说要审核,现在还没放出来。。。重新写一下:

戒律中的罪分戒罪和性罪,可悔与不可 ...

上述事件中最令我担心的是(d)事件,因为毕竟在意识到有版权问题的情况下,我还是打开了软解界面。不过我听说护法神会帮助人持戒,所以我倾向于认为我还没“不可悔”。只是因为难以确切判断,所以担心以后如果有机会八关斋戒、出家之类,会比较为难。
但是我接受“过于执着持戒的问题,也可能会影响修行”的观点。所以打算暂时不去纠结这件事情,不管戒体是否在,我继续做应该做的事。我想这件事情的教训是:一旦持戒,就应果断以持戒为第一紧要,之后再考虑帮助他人;而不是抱着极其为难的心理把软件打开。
然而一旦我要回大陆工作生活,我恐怕还是需要暂时舍掉偷盗戒,因为根据之前的观察,盗版在大陆太普遍。
希望我的经验教训给同修们参考。


补充内容 (2015-8-2 15:12):
我已经request到了非学生版的Mathematica Site Home。
发表于 2015-8-4 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rice小学生 发表于 2015-8-2 04:41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f9f6080101c6u5.html
根据这个网页,“五钱”大约49人民币。

摘录一段原文:
【根本盗戒我们一般用以法律定性为死罪来说他的量。值五钱所盗之物,价值五个钱。这是佛陀比照当时印度摩羯陀国的国法而制。国法偷盗五钱以上,即犯死罪,所以佛也制定佛子偷盗五钱以上,亦成重罪不可悔。所以我们对值五钱的定义应该以佛陀的制戒精神来指导的。】

楼主只取该文作者估出的五钱约当49元人民币的结论,徒以自苦;却舍弃了上引这段内容,忘记了“以佛陀的制戒精神来指导”,自然只能为戒相所缚。你就查查当今国法盗多少钱犯死罪嘛!或是盗窃判死罪得易科多少罚金也成。这才真正符合律中盗戒“五钱”的制戒原则,而不单是凭物价或币值来换算而已。

查到了偷盗多少钱判死,请发文提醒大家,省得哪天不小心把手误放到别人兜里,怎么死的都不晓得!
 楼主| 发表于 2015-8-5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威灵仙 发表于 2015-8-3 11:44
摘录一段原文:
【根本盗戒我们一般用以法律定性为死罪来说他的量。值五钱所盗之物,价值五个钱。这是佛 ...

呵呵,刚打开链接,还真有这段。
我想应该是这样的,不过还是好奇“以法律定性为死罪来说他的量”的经论依据在哪?末学是初学,对经论还读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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