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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斯里兰卡佛教之我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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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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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公元前六世纪,即悉达多王子的时代,印度雅利安人社会的生产力显然有了提高:据佛教文献记载,在当时印度的北部已经出现了较大的王国就有十二个(其中包括摩揭陀、阿槃底、梵萨等),不包括迦毗罗卫等小国。当时刹帝利和吠舍两种姓在社会上的地位有了提高。

他们不满足于婆罗门所宣扬的“梵”这一最高境界,因为“梵”的意思是“清净”、“寂静”或“离欲”等,妨碍他们变革现状等的要求。他们对梵天的绝对权威和信奉也有了动摇。兰卡“佛学和巴利语研究生院”讲佛学产生时,就特别指出在当时古印度的大地上涌现出数以百计的不同的学说,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

归结起来,主要是婆罗门的守旧思潮和非婆罗门出身的沙门(道人)的革新思潮。后者的卓越代表人物之一就是悉达多王子。悉达多王子在出家学道、游方、苦行六年之后在菩提树下静坐思索,终于“悟道成佛”,这显然是悉达多了解、学习、探索、思考人生、社会乃至于宇宙的过程,终于有所悟。

他成佛后,进行了45年的游说传教活动,其基本教义在巴利语中称为 Dhamma,汉译“法”。“佛法”就是悉达多的学说。按该研究生院的讲述,“佛学”的基本教义就是反对婆罗门的基本教义,其核心就是反对婆罗门教的核心——梵我概念。

根据婆罗门教的教义,“梵”既是宇宙的最高主宰,也是修行解脱后的最高境界,是不生不灭的、永恒的、无差别的、无所不在的最高实体;而“我”来自于“梵”,存在于“众生”的个体之中,它是永恒的,不生不灭的;当个体死亡后根据创世主的决定“上天”或“入地狱”。

“我”根据婆罗门教修行,亲证与“梵”“合一”,即达到解脱后的最高境界——“梵”。这里的“梵”相当于后来各种宗教所宣扬的各种“创世主”,这里的“我”相当于“灵魂”。罗侯罗法师在“佛法”一书的第六章“无我论”中明确指出“在成佛后的第五周佛陀曾自思:‘我已理解此法,而此法是反潮流的。’” 

罗侯罗法师对此在该章里作了详尽的论述,其结论是“根据佛法,上帝和灵魂的信念是虚妄不实的。”兰卡佛学和巴利语研究生院的卡卢纳达萨教授,在讲“无我论”时也同样明确地指出:“在我们身上或身外,不存在我们称为‘自我’、‘灵魂’等的东西。没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一切都无常。”

因此,“佛法”在兰卡的理解和中国对“佛教”的理解在其本质上差别很大:兰卡认为“佛法”是否定恩格斯认为构成宗教的一些基本要素的,如:灵魂,灵魂不死,“世界是神创造的”创世说等。

佛法的基本教义:据兰卡僧俗学者研究,佛陀宣讲佛法不使用婆罗门所用的梵语,而用摩揭陀俗语,后因此被称为巴利语。我国学者季羡林先生在其“原始佛教的语言问题”一文中也强调指出“一方面不允许利用婆罗门教的语言梵文,另一方面,也不把佛所利用的语言摩揭陀语神圣化,使它升为经堂语而定于一尊,它允许比丘们利用自己的方言俗语来学习、宣传佛教教义。”

在悉达多王子在世和去世后的几百年里,佛法是用口头传授的方式传播和保留下来的。公元前一世纪,兰卡五百比丘在兰卡中部现马德雷附近的阿卢寺举行大结集,用了三年多的时间把全部三藏经及各类注疏刻写、记录在贝叶上。这就是前面提到的巴利语文献。

兰卡的这一举动可以说是自公元前三世纪佛法传入兰卡以来对佛法和巴利语深入研究的结晶,也是有关佛法的一项有重大历史意义的研究。众所周知,任何一种学说的研究,都离不开对其创始人所叙述论点的正确理解。从那以后,兰卡僧俗学者对佛法的研究一般都以这一巴利语文献为依据,而且他们的研究及世界各地不少学者的研究,也证实了这一巴利语文献的准确性。

佛法所叙述的内容极其广泛,涉及哲学、宗教、心理、伦理、道德等等,其教义也相当艰深难懂。笔者在此只能简单地介绍一下,兰卡僧俗学者对佛法基本教义的一些重要的论述。

1) 四谛:苦谛,集谛(苦的产生),灭谛(苦的解脱)和道谛(苦的解脱之道)。兰卡僧俗学者认为四谛是佛法的精华。佛陀在其第一次说法时就简要地讲了这四谛,后又多次详尽地解释过这四谛。兰卡学者认为要正确认识四谛必须对“苦”这一词要有正确的认识。

佛陀讲“苦”不仅仅指一般人认为的“苦难”、“痛苦”、“苦恼”等的含义,“它表达了佛陀对人生和宇宙的看法,含有深刻的哲学意义。”(罗侯罗:《佛法》)他们认为简单地理解这“苦”,就会片面地认为佛法是悲观主义的,错误地认为佛陀否认人生有乐趣。实际上佛陀也承认居士和比丘都可以有各种物质和精神的乐趣。佛陀要强调的是所有这一切的“乐”都要向“苦”转化,而这“转化”(即“无常”)本身就是“苦”。从这一简要的论述中,读者可能对其中的哲理也会有所体会了。

2)无我论:在讲佛法产生时,前面已讲到了无我论。悉达多悟道后称婆罗门教为“有我论”。据《中部》《阿拉格杜巴玛经》载,悉达多在向众僧讲经时曾说:“有人说信奉有我论的人就不再有苦恼和麻烦,但我没见过这样的‘有我论’。”他接着又说:“众僧们,作为真谛,作为现实,不存在什么‘我’。但有人却传播这样一种观点,说什么‘世界就是我,我死后就成为这样的我:不生不灭,没有变化,无所不在,永恒常驻。这难道不是一种彻头彻尾、纯粹的无稽之谈吗?”

兰卡的僧俗学者一般都认为“无我论”正是佛法的核心,针锋相对地反对婆罗门教的核心——“有我论”,即其梵我概念。用现在的话来说,悉达多王子悟道成佛后所传播的“学说”的核心,就是不承认“上帝”和“灵魂”的存在,认为什么“灵魂不灭”、“上帝创造世界”等学说是荒谬的。

罗侯罗法师所著的《佛法》的第六章的题目就是“无我论”,该章详尽而精辟地论述了佛陀的“无我论”,很值得大家仔细阅读、研究。卡卢纳达萨教授于1987年在日本一大学作过一次学术报告,专门论述了佛法的“无我论”对于人类宗教和思想意识的卓越贡献。

读了这些论述,笔者不禁想起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为我们大家所熟知的那几句话:“思维对存在的地位问题,这个在中世纪的经院哲学中起过巨大作用的问题:什么是本原的,是精神,还是自然界?——这个问题以尖锐的形式针对着教会提了出来:世界是神创造的呢,还是从来就有的?”

“哲学家依照他们如何回答这个问题而分成了两大阵营。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说来是本原的,从而归根到底以某种方式承认创世说的人……组成唯心主义阵营。凡是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除此之外,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这两个用语本来没有任何别的意思,它们在这里也不能在别的意义上被使用。”

卡卢纳达萨教授在1967年编写出版了一本英语巨著《佛法对物质的分析》。该教授仔细地研究了巴利语文献各部中有关的论述及其他有关的著作,精辟地论证了佛法对物质的正确分析。这里仅引证该书第九章结论篇的两段论述供读者研究时参考:

“如果我们以巴利语文献各部为基础,我们不得不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佛法是讲现实的。没有任何一处明确否定外部世界的存在。也没有任何一处肯定地说这一世界是心造的,或这一世界仅仅是主观意识的投影。各部的文本清楚地表示,佛法承认物质和外部世界是超意识地存在着的。

在前前后后整个论述中,人们所接触到的语言全都是现实主义的语言。佛陀的整个实际的教义是以实现涅槃为其最终目的的,但这也是以承认外部世界及有意识的众生是生活在这外部世界为基础的。

任何个体一出生,外部世界就对那个体产生作用,从个体内部引起感觉,从而导致爱和厌的想法,产生了满足激发起来的情感的欲望。这就是佛法主要感兴趣的问题。重要的是受者,人们看到个体经常不断地受到外界的作用。人们也看到,正是这一里里外外之间的接触引起了各种不安及与此相伴随的各种苦难。佛法寻求解释的正是这一境界,不是为解释而解释,而是为了结束一切苦难。作为一种哲学,佛法就在需要的地方开始了。”

3)缘起论:原文为patichcha  samuppada。有时也说成“因果论”。据《中部》和《杂部》载,佛陀曾说:“我已经教过你们了,比丘们啊!要在所有的地方,所有的法中见缘起(因果)。”

罗侯罗法师在《佛法》一书中对缘起论有这样一些精彩的论述:“根据缘起论,世上没有一件事是绝对的(互相没有联系、永恒不变的)。世上每一件事都是因缘和合的(有因才有果的),互相联系的,相对的。这就是佛法的相对论。”

“任何一件事都是缘起的(有因缘而生成的),都又是引起缘起的因缘。因此,这一切都是相对的,相互从属的,相互联结的;没有一件是绝对的,独立的。所以佛法不承认最初因。”

正是这一缘起论,导致佛法反对“有我论”,不承认“上帝”、“灵魂”这些“最初因”的存在,导致佛法提出“无我论”。因此可以说缘起论是佛法的方法论。

讲到因果,我们中国人差不多都会想到这样几句话: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机不到;时机一到,统统要报。这几句话确实是佛法中关于缘起论的一种论述。

我们中国人对这几句话的一般印象是:有一个最高主宰,由他制定法律,君临众生,裁判是非,奖善惩恶。但是兰卡僧俗学者对此理解不一样。罗侯罗法师在《佛法》一书中强调指出:“善业得善果,恶业得恶果。不是任何人或力量对你的行为加以裁判后所施于你的奖惩,而是任何一个行为本身内含的法则。”这里强调的还是缘起论的要害:没有什么“上帝”一类的最高主宰。

4)无常:据《增支部》载,佛陀曾对梵志们说“人生就象一道山洪,没有一分一秒的停留,只是不断的流、流、流。”这是佛法的缘起论的必然结论,还是反对永恒的、没有变化的“梵”和“我”,反对那永恒不变的“上帝”和“灵魂”。

如前所述,斯里兰卡所奉行的上座部佛教确实更接近原始佛教。在印度本土,龙树和提婆于公元一世纪创造了中观学派,开始形成大乘佛教。公元七世纪后,佛教义学逐步衰微,大乘佛教部分派别与婆罗门教混合成密教。

《南亚研究》曾刊登朱明忠的一篇文章,论述了佛教和印度教(即婆罗门教)的辩证关系,指出佛教从反婆罗门教开始,最后又回到了婆罗门教。这也再一次证实了恩格斯的论断:“头脑中发生这一思想过程的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归根到底决定着这一思想过程的进行”。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刹帝利阶级的代表人物悉达多王子创立了佛法,随着社会的发展,封建阶级逐步走向反面,他们在意识形态上又去求助于婆罗门教。

佛教传入中国始于两汉之间。留下来的文献大多是梵语文献。教义也是以大乘佛教为主。一般认为,佛教能够在中国扎根发芽,其“功劳”应首推禅宗。范文澜老先生在《中国通史简编》中对此有一精辟的论断:“禅学是披天竺式袈裟的魏晋玄学,释迦其表,老庄其实。”这就是佛教在中国的特色吧!

写到这里,笔者不禁想起匡亚明老先生写的《孔子评传》。匡老先生说,朱熹一些人篡改了孔子的学说。联系悉达多王子的佛法的传播历史,人们是否也应该如此思考研究一番呢?

作者:北京外国语大学亚非语系  僧伽罗语教研室  郑于中  2007年6月于北京外国语大学

发表于 2013-11-9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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