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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论坛通讯 于 2013-8-9 12:53 编辑
各位同修,当初佛门网建立QQ群的目的是方便大家交流佛法,为了进一步方便全球各地同修交流佛法,因某个缘起于2011年4月创建了佛教论坛。
自从创建了佛教论坛后,来此学习和交流佛法的同修与日俱增,发展态势良好,我们也发现论坛是最适宜交流和学习佛法的途径,而且一切信息在论坛变的更可控。
一直以来,我们也疏于对QQ群进行管理和引导,所以QQ群的内容鱼龙混杂、泥沙俱下,我们也几乎无法提供有效的帮助或建议。
鉴于此,特作出解散本系列QQ群的决定,预计于2013.6.13日正式解散。
欢迎广大同修移步到佛教论坛(www.shixiu.org),佛教论坛的愿景是“惠以众生真实之利,愿众生以佛知见为己知见,深信发愿往生净土不再轮回”,并依此确定如下使命:
弘扬正信佛教,在“四依四不依”原则下,结合时代背景,帮助众生找到出离轮回之最佳方法;
建立一个宽容、包容、圆融的学佛交流道场,致力于做最好的佛教论坛。
佛教论坛宗旨:http://www.shixiu.org/thread-2386-1-1.html
佛教论坛确立以印光大师(文钞)为指导老师:http://www.shixiu.org/thread-21407-1-1.html
如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发帖到论坛的[投诉与建议版]。
特此公告。2013.6.6
以下6.17日更新:
在各群贴出即将解散的公告后,陆续有一些QQ同修好友提出接管该群,但后来发现腾讯又设置了诸多条件:
1、加创建人为好友,且好友时间超过7天。
2、接受转让者需要有“创建同规模群的资格”(即比转让者有同等或更高的QQ等级)。
注:管理员不一定是创建人,一个群有多个管理员但创建人只有一个。
由于这些原因,有申请接管的同修因为加的是管理员而不是创建人,或因为等级不够而转让不成功。
这样看来,转让群并不是原来想象的那么简单(原以为点击一下转让按钮就行了),因为等级够的未必提出申请接管。在这期间,也考虑到转让群似乎不是那么如法,因为按理需要所有群成员答应转让才行,在未答应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让,转让者自然也要背负因果,况且创建人对申请转让者也缺乏了解,理论上说潜伏在群里的外道如果提出接管我们也不一定能发现。
基于上述原因,转让群一事就此终止,但发心的群友可以自己创建一个群,然后挨个告诉所有群成员是否愿意加入到新群。
为保证有一个比较充分的时间转移到新群,解散群的日期由2013.6.13推迟到2013.7.13。
特此公告!2013.6.17
以下8.9日更新:
8.9日上午已正式解散佛门网/佛教论坛旗下的所有QQ群,并提前发群邮件说明情况。今后凡是打着“佛门网/佛教论坛”旗号的QQ群都与我们没有关系,特此说明! 2013.8.9日
佛门网 www.fomen123.com
佛教论坛 www.shixi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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