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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佛文档] 净公上人金刚经讲义节要南无阿弥陀佛202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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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0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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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口意常行,清净十业道。
人知奉其上,君父师道士,
信戒施闻慧,终吉所生安。

愿诸众生永具安乐及安乐因,
愿诸众生永离众苦及众苦因,
愿诸众生永具无苦之乐,我心怡悦,
于诸众生永离贪嗔之心,住平等舍。

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尽誓愿断。
法门无量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
我今见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


净公上人金刚经讲义节要



净公上人主讲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八日于加州Cupertin○恭录节要



金刚经讲义节要卷一

金刚经讲义节要卷二

金刚经讲义节要卷三

金刚经讲义节要卷四

金刚经讲义节要卷五



金刚经讲义节要卷一        净公上人  学



◎纲要



1、大乘以自度度他为本,自度度他以六度为本,六度以般若为本。

2、般若摄无量义:性体空寂,我法俱遣,情执尽空,得无所得。

生知—诸法缘生,未见本性,逐相而转,迷而不觉。

佛知—缘生性空,有即非有,当体即空,觉而不迷。

3、因迷而成六道,因悟而有三乘。

4、本经纲要——遣除妄想执著,念佛净心之枢要。


┌妄想─分别心—能变境界,十法界依正庄严。

无始无明

┌我执—烦恼障

↗业
┌情执我见,实为爱根。


└执著┤            
├惑<




           
└法执—所知障

↖苦
└爱根不除,心何由净。


妄想——分别心——能变境界,十法界依正庄严。无始无明

我执—烦恼障业情执我见,实为爱根。执著—惑法执—所知障苦

爱根不除,心何由净。

5、般若是自性本具正智——无上正等正觉——照见事实真相,此即佛之知见。

6、老实念佛,则能一心不乱。若不断世间一切染缘,攀缘不息,何能老实。



◎经题



1、金刚:物名,金中之精,最坚最利。能坏一切物,一切物不能坏。又金刚宝光明能照数十里。喻般若正智,能破烦恼重障;彻见一切凡情妄相,照破无明。

2、般若:是梵语,义为自性本具之正智,所谓佛之知见。就理体曰觉性。又名实相般若。就作用曰正智,即观照般若。体用一如,觉照一体,故皆名般若。佛为一切众生,开示大乘,使令悟入者,名文字般若。

3、梵语波罗密:义为彼岸到。所谓离生死此岸,渡烦恼中流,达涅槃彼岸。波罗密又有到家、究竟、圆满诸多义。

4、梵语涅槃:义为不生不灭,所谓本自不生,今亦不灭。又翻圆寂。

5、因见思烦恼,而有分段生死。因尘沙无明,而有变异生死。

6、大智度论云:有无二见,皆属此岸;二执俱空,始达彼岸。

7、六度中,布施、舍也,若不舍,则不离此界。众生不肯舍,无观照正智耳。

8、般若波罗密,因位名圆满之观慧;果位则般若即是波罗密。

9、金刚即喻此观智,最坚、最利、最明。果位喻如来法身,金刚不坏身也。、经:具贯摄常法四义,常则三世不易,法则十界同遵。又有径义,修行成佛之路径。



◎显体



1、一切大乘经,皆以诸法实相为体。佛四十九年所说,无非宇宙人生真相而已。

2、智者大师以‘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为经体。江味农以生实相为体。

3、实相即是非相,此中非字,是一切俱非,空、有、双亦、双非之诸相俱非,非亦不立。诸法实相,本来如是,真实如是。无以名之,强名实相耳。

4、离即不取之义,不取于相,如如不动。无以名之,强名曰生。

5、文字诠此实相。观照、观此实相。实相般若,则圆满显现,到彼岸矣。

6、本经之文字般若、观照般若喻如金刚者,以其能离一切诸相,除我见,断烦恼,生实相。



◎明宗



1、宗者修也。经义之主体虽显,非修莫证。读经闻法,必以如说修行为主。

2、修学唯以自悟心性为主,不重经教,谓之宗下。依文字,起观照,证实相者,谓之教下。此佛家自称宗教也。

3、智者大师,以‘实相之慧,修无相之檀’为本经之宗。

4、江注以‘离一切相,修一切善’为本经依体起修之妙宗。

5、本经修宗,在‘无住’二字。全经观门、行门,尽在其中。

6、大智度论云:般若要旨,在离一切法,即一切法。

7、经云: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又云:以无我人众寿修一切善法,则得阿耨菩提。阿耨菩提者,实相般若也。离一切相修一切善,观照般若也。因观照而证实相。



◎辨用



1、明宗,是明因位之修;辨用,是辨果地之证。而显体,是显因果之目的。

2、佛言:‘一切众生,皆有如来智慧觉性,但以妄想执著所障,不能证得’。妄想,分别心是。执著,我法二执是。

3、起信论云:‘以不达一法界故,不觉念起,而有无明’。不达即不觉,无明即妄想执著。

4、此经大用,能开众生究竟圆满之智慧。此智为一切众生性体所本具,即是众生皆有之如来智慧觉性。

5、性具智开,不觉者觉,无明者明,便是通达一真法界,便是从根本上破障断惑。

6、当知发大慈悲心,便是开此智。依教发心,分别心已融,我见潜消。故令发无上菩提心,灭度所有众生入无余涅槃,而实无众生得灭度。全经不外发挥此义。并忘其为菩提心,直令向一念不生处契入。

7、一切众生,以不觉十法界同一体性,妄想分别,起人我见,遂生三毒,造罪受苦,轮回六道。愈迷愈苦,愈苦愈迷。纵有善根遇善友劝令发心,归依三宝。以夙世障缘,叠起环生,欲修不得,修亦难成。故忏悔业障,极关紧要。

8、经云:‘端坐念实相,是名真忏悔,重罪若霜露,慧日能消除’。持名念佛,暗合道妙,即是行深般若,无异念实相,是故能灭重罪,能消重业。

9、念实相者,空有不著,双照二边。实相之慧,从大悲生,以大悲广修六度,得无量福。

10、经体为生实相。修宗为离一切相,修一切善。离相,观空也,修慧也。修善,不住空也,修福也。此是真忏悔,能灭重罪定业。内外障缘,一齐销尽。

11、若能于本经,深解义趣,信心不逆,尽能受持,
 楼主| 发表于 2020-12-20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清净自在即定、慧。故经云:‘一切法皆是佛法。’离相发心,降伏之道,尽在其中。

13、经言:‘五蕴即是法身。’这就是叫人要即幻有,见真空,非断灭相。古德云:‘但勿逐妄,何须求真。’皆明不取不断,不即不离之义。

14、般若妙法,任运由琐屑事相上自在流出,无法相也。以不言之教,护念付嘱一切发大心者,亦无非法相也。能随时如是观照,则得真实受用。



三、正宗分  当机礼请  礼赞  具仪



时长老须菩提。在大众中。即从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



1、此一段以下,至“是名法相”(一七九节),是此经正宗分。

2、“时”字意深。是大澈大悟时,一眼覰破时,所谓千载一时也。亦即始觉之时。非时机成熟不可说也。

3、凡事皆必时节因缘成熟,方能凑合。佛说法教人,亦如是也。



四、称赞



希有。世尊。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



1、“希有”四义:(1)时希有,人身难得佛难遇。(2)处希有。(3)德希有。(4)事希有。此希有正指般若波罗蜜言。

2、“世尊”是总号,称呼时用之。称佛则表果德。称“如来”则表性德。

3、世尊入城还园,如如不动。密示住心,以身作则。正是加护忆念。

4、食讫宴坐,一念不生。密示降心,令众取法。正是□付谆嘱。动静之间,以身教不以言教。随时随处,无不为菩萨正觉模范。此真所谓善,须菩提今日始看出而叹为希有也。



五、请法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1、大论云、从因至果,有五种菩提:

发心菩提—十信

  

伏心菩提—十住、十行、十回向
│  

正等正觉属因

明心菩提—初地至七地
├─┤
  

出到菩提—八地至十地
│  

无上属果

无上菩提—如来果位

  


2、问意有三:(1)凡为菩萨,须发“菩提心”,故先问。(2)初发心,不能如佛之随缘安住,故次问“住”。(3)又以妄心数起,不能似佛之自然降伏,故再问“降伏”。

3、得人身闻佛法,必要发大心,方能修大行而得大果。

4、善财每遇善友皆云:‘我已先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而未知云何学菩萨行,修菩萨道。’是知发大心者,必修大行。住、降,正修行之切实下手处也。

5、然此二问,实在相资。以觉心住,则妄心不降而降。妄心降,则觉心不住而住也。



六、如来赞许  赞印



佛言。善哉善哉。须菩提。如汝所说。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



1、二“善哉”,一赞他大智慧见,二赞他大悲代问。

2、善现所见,世尊欲令众生于其著衣持钵、去来动静、日用平常生活中,领取护念付嘱之意。



七、许说  总示  诫听标宗



汝今谛听。当为汝说。善男子。善女人。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应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1、“谛”,真实正确。不贡高,不卑下,虚心领受。

2、看经闻法,必须抛开一切知见。以一心对境,方能契入。

3、二“如是”,克指上文善护念、善付嘱二句。有现前指点、当下即是之义。

4、佛之示现,是无我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真诚、清净、平等、正觉、慈悲、看破、放下、自在、随缘。都在穿衣吃饭上显示无遗。于此体会得,念佛必定见佛。



八、契旨请详



唯然。世尊。愿乐欲闻。



1、“唯”,是住降之理,彻底明□。然如来护念付嘱,他尚未见,故代为启请。

2、“愿、乐、欲、闻”四字,后后深于前前。义甚深广,应知。

3、人人本具如如不动之自性。无明为障,致妄心生灭不停。故学者应在闻字上用功。返闻闻自性,时时照、时时闻,则见诸法实相。



九、详谈  约境明无住以彰般若正智  的示无住以生信  标示



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降伏其心。



1、“佛告”句,甚为紧要,不可忽略读过。“诸菩萨”句,指发大心之善男女言。

2、发心要发得圆满究竟。如上成佛道、下化众生。又知虽上成而实无所成,虽下化而实无所化。乃是无所成而上成,无所化而下化。则性德究竟,体用圆满,而称为大菩萨矣。

3、如念佛法门,本是至圆至顿之无上妙法。因行人发心不大,只知自了。则最上乘法,竟成为小乘矣。所以只能往生下品,甚且并下品亦不够。岂不上负佛恩、下负己灵。此皆由不明无上大法之所以然也。是学佛不能不开智慧。

4、“降伏其心”,是令妄想不起。使不觉者觉。初发心人,下手只有降伏。古人云:‘但求息妄,莫更觅真。’即是此意。

5、不但初发心,实则自始至终,亦只有降伏之功。乃至成佛,亦无所住。

6、不住生死、不住涅槃。除降伏外,别无进修方法。



十、正明



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



1、缘合现生,缘散即灭。当体即空,了无所得。就性言则本既不生,今亦无灭。2、妄尽情空,业识既转,生灭心灭,生死海出,而证入不生灭之圆明性海,谓之入无余涅槃。为究竟觉果之称。

3、“入无余涅槃”者无他,灭识色欲之生灭心,便度生死海,而达涅槃之彼岸矣。

4、经云:‘佛种从缘起。’又云:‘凡是有心,定当作佛。’又云:‘有性无性,齐成佛道。’佛性虽众生本具,而佛种要待缘生。

5、学性宗者,往往执性而昧种,如执性废修。学相宗者,又往往执种而昧性,皆不明经旨之过也。

6、“实无众生得灭度者”,观照无生无得之理,乃真实无,非假想无也。古德以五义作观:(1)缘生,四大五蕴之假合,当体即空。(2)同体,相虽别而体同,一法界也。(3)本寂,本无生灭,安有涅槃。(4)无念,若无有念,则众生无,得亦无。(5)平等,一切众生,本来是佛。平等真法界,佛不度众生。

7、总之,性真实,相虚妄。证真实性,于一切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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