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南收藏本站|繁體中文

佛教论坛

 找回密码
 点击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506|回复: 2

[佛教生活] 《缁门崇行录》:居 丧 不 食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12-28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佛友,享用更多功能,实修路上我们携手并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击注册

x
————————————————————————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8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梁法云,阳羡人。七岁出家,为庄严寺宝亮①弟子,隽朗英秀。于妙音寺开法华、净名二经,学者海辏。性诚孝,劳于色养;居母忧,毁瘠②过礼,累日不食。

旻法师③谓曰:“圣人制礼,贤者俯就,不肖者跂及,且‘毁不灭性’④,尚出儒宗,况佛有至言:‘欲报生恩,近则时奉颜仪,远则启发菩提以导神识。’宜速思远理,使有成津,何可恣情,同于细近?”云乃割哀,微近饘粥。

赞曰:曾子⑤之母死,水浆不入于口者七日,即云公之居丧,虽曾子何加焉?语曰:“释氏弃其亲”岂理也哉?

【注释】

①宝亮:南北朝梁时庄严寺宝亮法师。东莱(今山东掖县)人,俗姓徐。年十二,投青州道明法师出家,从学经论,博通睿解。受具足戒后,南至京邑,住于中兴寺,专致禅思。其时,齐竟陵文宣王闻师道誉,亲至其居,请为法匠。未久,住于灵味寺,盛讲《涅槃》、《成实》、《法华》、《无量寿》等经论,席间辩锋纵横而无所凝滞,故问者皆能尽其所问。又师与宝志禅师交游,曾施予纳衣。至梁代,亦得武帝之尊崇。天监八年(509),师汇集诸家所说,撰成《涅槃经集解》七十一卷,武帝亲为作序。八年十月示寂于灵味寺,文宣王绘师之像,供奉于普弘寺。

②毁瘠:因哀伤过度而瘦得皮包骨。

③旻法师:即梁扬都庄严寺僧旻法师。吴郡富春(今浙江富阳)人,俗姓孙。与法云、智藏被誉称梁时三大法师。七岁出家,入住虎丘西山寺,从僧回法师受五经。年十三,随僧回法师住建业白马寺,后移南京庄严寺,师事昙景法师。师安贫好学,精进修道,博通诸经,尤擅长《成实论》,为南北朝成实宗论师之一。

④毁不灭性:语出《礼记》:“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也。”注云:毁不灭性,谓不可过为哀毁,而致有亡身之危。以死伤生,则君子谓之无子矣。此二者,皆所以防贤者之过礼。

⑤曾子:孔子弟子,姓曾名参,字子舆。少孔子四十六岁。孔子以曾参能通达孝道故,授之业,作《孝经》。

【译文】

南北朝梁时扬都光宅寺法云法师,阳羡(今江苏宜兴县)人,七岁出家,礼庄严寺宝亮法师为师。法云法师英俊贤良,才华出众。曾在妙音寺开讲《法华经》和《维摩诘经》,学者从四方聚集来聆听。他的天性至孝,服侍奉养父母不辞劬劳。及至母亲去世,因哀伤过度而瘦得皮包骨,好多天没吃东西。

僧旻法师劝他道:“《后汉书》上说:‘圣人制订礼节,贤能的人俯身服从,不贤能的人努力企盼赶上。’而且儒家制礼亦有‘哀毁不可至于灭绝性命,不以亲死而伤害生身’的规定。何况佛有至言道:要报父母生养的深恩,从近的方面,则竭力侍奉,使父母欢乐无忧;就长远方面,则要启发他们发菩提心,导神识生于净土。你应该就长远的方面去着想,使母亲的神识得以超度,怎能像一般世俗浅见之辈,一昧地悲哀绝食呢?”法云法师听了这些话后,才略略吃点稀饭。

赞言:曾子的母亲死了,曾子饿了七天,连水浆都不喝一口。像法云法师这样守丧绝食,比起曾子也毫无逊色啊!有人说:“佛门弟子弃其亲于不顾。”哪有这个道理呢?
 楼主| 发表于 2019-12-28 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大愿地藏王菩萨  南无大悲观世音菩萨  南无广博身如来  南无妙色身如来   南无除盖障菩萨 南无药师琉璃光如来,南无文殊师利菩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击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七条底线|宗旨|使用指南|小黑屋|积分|勋章|手机版|佛教网

GMT+8, 2024-11-17 19:15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