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摩罗什所译《法华·嘱累品》为何不能在经末?
答:这个,我们可以参考一下“三论宗”吉藏大师的《法华义疏》。
其他版本《嘱累品》多在经末,罗什版在《神力品》后,《药王品》前,乃依罗什所依梵本和世亲《妙法莲华经优波提舍》。
罗什
法师(包括他的译经团队)通达经意,善解汉语,罗什版《嘱累品》在《神力品》后,一定有他的原因:
首先,罗什所依原本不同。向来传说《法华》在西域传本有二,如下《提婆达多品》辨析可知。
二、若《嘱累品》在经末,则至最后,释迦分身才各还本土,那么,直至最后一品尚是
净土的示现,那么,妙音菩萨来此土时,净华宿王智佛为什么要告诫他“莫轻彼国……(莫于彼)国土生下劣想”呢?
三、同上,若释迦分身在最后一品前都在,那么,下方菩萨皆普礼分身如来,东土大士不应独礼多宝如来,当亦礼敬分身;
四、同理,观音奉珠献佛,亦不当只分为两份,当普供养十方分身佛。
五、《十二门论》说,大乘之大者,有“诸佛大人之所乘故名为大”和“观音、弥勒诸大士等之所乘故,故名为大”之二义。从经初至《神力品》,明“佛乘故大”,分身诸佛为开显如来寿量而来,所示已毕,还归本国,此土恢复秽迹,这一段意思完了,所以到《嘱累品》结束。自《药王品》到最后《普贤劝发品》,明“大士所乘故大”——“乘”之
因果二义圆满,乃便散席。
六、《嘱累品》在前付嘱,《药王》等品就是受命弘扬,此则文意连贯。
从这些角度来观察,至少罗什本的《嘱累品》当在《药王品》前。
下面附上吉藏大师的原文:
第三,“论品前後”者。
诸经《嘱累品》多在经末,至如此经安《神力品》後者,依於“梵本”及《法华论》。
又,即此秦地新翻《法华》并安《嘱累品》在於经末。
今明罗什善解秦言,妙得经旨,安《嘱累品》在《神力品》後必有深致。
所以然者,若《嘱累品》在经末者,则至说经竟,始令分身各还本国。若尔,至说经竟犹是净土。妙音来时,何事被诫“於此国土勿生下劣想”耶?
又,下方大士既普礼分身,东土上人不应独接足多宝;观音奉珠,又不应但为二分。以此推之,知《嘱累品》不在经末。
安《神力品》後者,大明“一乘”凡有二种:一、诸佛所乘;二、菩萨所乘。故《十二门论》云:“诸佛大人之所乘故名为大。”又,“观音、弥勒诸大士等之所乘故,故名为大”。自从经初至《神力品》明诸佛所乘之法,分身诸佛为开寿量故来。远寿既彰,各归本国,则土还复秽,此一章义讫,所以付属。从《药王品》,竟《普贤劝发品》,明菩萨之所乘,因果两乘既圆,众便散席。为此因缘,故安《嘱累品》在《药王品》前。又,《嘱累》一品既明付属,《药王》等品即是受命弘经,以此推之,不应在经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