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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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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德修身,立言传教
作为一位出家人,一位登坛讲经的法师,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注重自己德行的培养。中国受儒家文化影响几千年,历来强调身教大于言教。《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这就是讲:上善之士,立德济世;中善之士,立功救苦;下善之士,立言传理。可见,世法以“立德为本,立言为末”。
而佛教也特别强调“德”的作用。一般来说佛陀具足有三种性德,即:智德、断德、恩德。佛宝尚且如此,那法宝、僧宝呢?唐澄观《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钞》卷二:“心性本觉,即是佛宝。恒沙性德,皆可轨持,即是法宝。此恒沙性德,性相不二,和合名僧宝。”可见,若无德,三宝就不能住世,佛教也随之灭亡。
虽然儒家的“德”与佛教的“德”,在内涵上有所不同,但可以结合来看。当前,社会上对佛教的负面攻击很多,媒体也推波助澜,究其根结,无非是某些寺院、某些出家人的行为作法,违犯了佛教律制,背离了宗教与世俗双重伦理。这既伤害了佛教信众的宗教情感,也让广大非信教群众所不齿。试想一个在众人面前“破戒败德”的比丘,又如何能“冠冕堂皇”的讲经说法呢?所以,作为一名讲经之人,无论出家,还是在家,一定要注意自己德行的修持。
契理契机,慎谈神怪
佛教说法特别讲究“契理契机”。所谓契理,就是指要契合正法真理;所谓契机,就是指要契合众生根机。契理,是对说法者而言;契机,是对听法者而言。这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并非各自独立。如果说法者讲的不是真理,那么对于听法者也就不能契机;如果说法者讲的是真理,但不能契合众生根机,那么从听法者角度还是觉得你讲的不能契理。由此看来,说法是否契理,可以自我把握;但能否契机,恐怕就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到的。
后秦鸠摩罗什译《维摩诘所说经》卷上《弟子品》:
佛告富楼那弥多罗尼子:“汝行诣维摩诘问疾。”富楼那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诣彼问疾。所以者何?忆念我昔,于大林中,在一树下,为诸新学比丘说法。时,维摩诘来谓我言:‘唯。富楼那。先当入定,观此人心,然后说法;无以秽食,置于宝器。当知是比丘心之所念,无以琉璃同彼水精。汝不能知众生根源,无得发起以小乘法。彼自无疮,勿伤之也;欲行大道,莫示小径。无以大海,内于牛迹;无以日光,等彼萤火。富楼那。此比丘久发大乘心,中忘此意,如何以小乘法而教导之?我观小乘,智慧微浅,犹如盲人,不能分别一切众生根之利钝。’”
作为佛陀十大弟子之“说法第一”的富楼那尊者,尚且发出“不观人根,不应说法”的感叹,更何况我们现今的普通学人。作为讲经者一定要重视“契机”,不能只顾自己在台上一味地讲,而不管台下听众是否能够接受。
当然,契机的目的还是为了契理,不能为了迎合听众口味,而讲一些似是而非、故弄玄虚的内容。《论语•述而》:“子不语怪、力、乱、神。”东晋李充《注》:“怪、力、乱、神,有与于邪,无益于教,故不言也。”儒家尚有此通达之见,何况释家之大智慧也。
现在有些人讲经,言般若就喜空玄,说净土就喜七宝,谈禅宗就喜公案,论密意就喜神通,弄得听者云山雾罩、不知所宗。尤其现在比较普遍的不良风气,就是不论讲什么都要扯上“神通”,好像没有“神通”就不能证明某种法不殊胜一样。
东晋瞿昙僧伽提婆译《增一阿含经》卷一八《四意断品》:
是时,尊者大目揵连到时,著衣持鉢,欲入罗阅城乞食。是时,执杖梵志遥见目连来,各各相诣谓曰:“此是沙门瞿昙弟子中,无有出此人上。我等尽共围已,而取打杀。”是时,彼梵志便共围捉,各以瓦石打杀,而便舍去。身体无处不遍,骨肉烂尽,酷痛苦恼,不可称计。是时,大目揵连而作是念:“此诸梵志围我取打,骨肉烂尽,舍我而去。我今身体无处不痛,极患疼痛。又无气力可还至园,我今可以神足还至精舍。”是时,目连即以神足,还至精舍,到舍利弗所,在一面坐。是时,尊者大目揵连语舍利弗言:“此执杖梵志围我取打,骨肉烂尽,身体疼痛,实不可堪。我今欲取般涅槃,故来辞汝。”时舍利弗言:“世尊弟子之中,神足第一,有大威力,何故不以神足而避乎?”目连报言:“我本所造行,极为深重,要索受报,终不可避,非是空中而受此报。然我今日身极患疼痛,故来辞汝,取般涅槃。”
作为佛陀十大弟子之“神通第一”的目犍连尊者,尚且因业力作用,而不能使用神通避免被执杖梵志用乱石打杀之悲惨结局,更何况普通凡人呢?所以,与其毫无利益的大谈神异之事,不如踏实讲说佛教业力因果道理,使听者能够从正途进入到佛教正法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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