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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昭慧法师]缘起、护生、中道──出世与入世之间的平衡杠杆》
摘自《无量香光网文章集锦》
如果从一个总体的立场来看待佛教,我倒觉得两种路线亦可满足两种不同的人性需要,乃至市场需求。所以,个人并不认为,要提倡单一的入世佛教。我觉得一个提倡入世佛教、人间佛教、人菩萨行的教团、僧团或个人,如果竟然不能容忍声闻根性的人迈向解脱道的想法,一定要给予对方严苛的指责,这也不是“恒顺众生”的菩萨襟怀。只是从整体社会来看,如果这样“独善其身”的人过多,社会还有没有雅量容许这种宗教的存在?这是值得深思的问题。当社会的经济环境还算良好的时候,可能还养得起一群他们认为“无所事事”的人,随他做些什么,他们可以不闻不问;可是一旦经济力萎缩,社会群众往往会把不满的情绪,发泄在那些遁世的宗教人身上。
这不只是在中国社会特有的现象,西方基督宗教社会的成长背景,也有类似的现象──对于修道主义,产生不信任与嘲弄的态度。只是西方宗教在入世与出世两者之间,有着很好的平衡杠杆;他们透过各种性质不同的修会,来满足各种不同的人性需求。有些修会是遁世、隐修性质的,有些修会是从事慈善、教育、文化工作的。各修会有不同的特色,可是整体而言,天主教的修会,给人的观感是很舒服的。入世性质的修会,关怀社会,接纳社会,力图改造社会;隐修者同样是蒙福的,因为隐修者在为这些入世冲锋陷阵的基督尖兵而全心代祷,是他们的灵性守护者。他们之间的异质性高,但并不互相攻讦,反倒互助合作,产生了很好的互动模式。
反观佛教,到现在还为出世与入世而作路线之争,实在是太没有“适应缘起世间,佛教应多元开展”的智慧了!当基督宗教非常积极地启动着它对人间关怀的机制之时,其实也同步在扩张它的宗教版图。当它能够满足人性的物质需要时,会让人在精神层面同感愉悦。要不是因为它时而出现的扩张意图与霸权心态,让被殖民国家反感与防卫,它蔓延与成长的速度可能还会更快。
反之,佛教这种入世关怀、参与社会的实践,可以说起步未久,在台湾大概是近三十年间的事。光看台湾到底有几个基督宗教大学,有几个佛教大学,一比较就知道彼此着力于社会的悬殊性。而且在台湾,有35%的佛教徒,却仅有不到4%的基督教徒,也就是说,我们的人数几乎是他们的十倍,可是我们所呈现入世关怀的成绩却是不成比例的。
姑且不论个人菩提愿的满足,佛道的成就,就以整体佛教来看,要在社会上站得起来,要在社会上有尊严地受到认同,即此而言,入世佛教实已有其无可取代的地位。我以此而谴责那些攻击入世佛教的隐遁派,我认为他们是在入世佛教的保护伞底下,过着非常优渥的生活,且受到了社会的照顾与尊敬,却反倒过河拆桥,从来没有思考:一旦这个保护伞撤掉以后,他们将受到社会何等歧视与排斥的待遇?也许又会回到明清佛教衰微时代,承受着鄙夷的眼光,卑微的社会地位。
三、佛教与社会互动之原理:缘起、护生、中道
如何进行社会关怀?出世与入世的平衡杠杆,不能只是力道的分配而已,不应只是教运成长、僧侣地位的考量而已,那未免还太功利考量了。应该还是要出于符合法义的伦理反思。我曾经写过两本书,一本是《佛教伦理学》,一本是《佛教规范伦理学》。我从佛法的归纳中,提出了一个佛教与社会互动的原理,是为缘起、护生、中道。
佛教的社会关怀,当然是本诸“缘起”的基本原理,你总不能说:“因为上帝爱世人,所以我要爱上帝之所爱。”你总是要从缘起的思维出发,来建构社会关怀的理念。“缘起”只不过是一个冷冰冰的自然法则,“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这是一个自然现象的原理归纳,又如何能启发我们“应该做什么”的答案呢?我在那两本书里,用了许多绵密的推论来证明:“缘起”法则是能导出“护生”结论的。缘起法则在佛陀的教导之中,很快从一般性的法则“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导入十二缘起的有情生灭法则。
从有情生灭的法则中,我们看到了众生痛苦的问题症结──有情的“无明”与“爱”、“取”,这知、情、意三方面的错乱,导致顽强的我执,由此而起惑、造业、受报。我爱于是变成了双面利刃,一方面伤己──因而产生了烦恼、业和种种的果报;另一方面也伤人──由于烦恼、业的缘故,为了扩充自己的利益,满足自己的需求,往往不惜伤害他者。
而我说它是双面利刃,是因为我爱不只能伤己、伤人,也能利己、利人。从缘起法来看,众生有强烈的无明与我爱,确实非常关切自己的处境,也非常重视自己所期盼获得的美好待遇,因此也可培养出对自己的正面态度,例如:自尊、自重;除了撷取物资以外,也期望能获得社会的接纳、他人的尊重,这是一种正常发展的人性期待。因此我爱也有正面的建树。另外一方面,我爱也可以导引出护生之心。就因为人深爱自己,知道自己趋生畏死,趋乐避苦的意向,因此他也有能力将心比心,去设想其他有情的共同意向与需要。佛教称此为“自通之法”,儒家称此为“推己及人”。这样的同情心或同理心,使人可以展现他的道德关怀,这也就是伦理学所说的“道德黄金律”,有着自、他标准的一致性、古今中外皆然的普遍性。道德黄金律,其实正植基于“我爱”的人性。
我们说应该护生──关怀生命,但关怀生命的工程浩大,是永远做不完,也没有能力做完的事情。到底要怎么下手进行呢?我于此提出了“中道”的实践纲领。依《阿含经》教所作的归纳,我将“中道”下了一个定义:“在见闻觉知的有限因缘条件之下,无私地做相对最好的抉择。”
这个定义,隐藏了两个伏笔:
第一,我们要谦卑地承认:我们的认知受限于因缘条件,不要常以真理自居,而只是谨慎地把它视作“相对最好”(而不保证是“绝对最好”)的抉择。这或许可对台湾的统、独、蓝、绿争议,提供一项另类思考──你为什么不保留一点“别人也可能有点道理”的空间呢?“相对最好”而未必是“绝对最好”,原因是:有些自己没有觉知到的因缘,或是当时还没有呈现的因缘,很有可能会使得原本觉得最好的抉择,变成了最坏的抉择。我们既然在空间上无法全盘掌握,在时间上无法预见一切,那我们只能说:这样的抉择,只是目前看来“相对最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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