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南收藏本站|繁體中文

佛教论坛

 找回密码
 点击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918|回复: 0

[佛经摘录] 若有不堪为法器者,无信乐欲,求其过失,破戒恶行伺求他过。。。不随顺故不应为说。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2-9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佛友,享用更多功能,实修路上我们携手并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击注册

x
大悲经卷第五
以诸譬喻付嘱正法品第十二之二

是故,阿难,若有如是堪为法器,深信乐欲,求涅槃者,应当为说。
若有不堪为法器者,无信乐欲,求其过失,破戒恶行伺求他过,为欲违反佛正法眼,不随顺故不应为说。何以故?
勿令彼诸愚痴人等,闻此法已生增上过。

是故,阿难,当如是学:
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应为法器乐闻法者,勤心为说;
诸有听者,亦复应当摄心专听。

阿难,彼若如是,俱能广生无量阿僧祇大功德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击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七条底线|宗旨|使用指南|小黑屋|积分|勋章|手机版|佛教网

GMT+8, 2024-11-17 05:24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