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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供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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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4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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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净公上人学佛问答(一)》

十三、供养篇

问:师父常说供养道场,供养出家众要有智慧;若道场不办道,出家人失去道心,供养者也需要负责任。但是师父又常赞叹谈禅法师供养道场,是以‘因果各自负责’的态度。又说:‘做好事不要怕流弊。’我们若以尊重恭敬三宝之心,不见道场及僧众过失来供养,即使他们不如法,耽于逸乐,请问我们是否仍能修积圆满功德?

答:若真做到‘不见世间过’,晓得因果各自负责,你的功德是圆满的,不过这要真正有智慧。若其作恶不如法,破坏佛教形象,造的罪业极重,你的功德虽圆满可生净土,但对方造罪极重必堕三途,为顾及对方,我们也得要有一点慈悲心。

各人立场不同,谈禅法师是出家人,供养道场多半是其出家寺庙、受戒道场,这是祖庭,这是一份爱心,一份报恩心。而谈禅法师供养之道场并不在附近,无法照顾周全,所以说‘因果各自负责’。若道场较近,能常去参学并照顾,情况就不是如此。因此,凡事不能一概而论。

供养道场最好的方法,就是将道场借给出家、在家人使用。譬如,我建造一个讲堂,讲堂产权是我的,出家人或者在家居士在此办道,我可以租借给他,象征性的租,一年一块钱租金,办得如法就永远办下去,办得不如法就收回。这个作法好,将来不会有争道场的问题。21-9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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