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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9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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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续藏第22册No.0427阿弥陀经疏钞演义
续-《卍续藏第 22 册 No. 0427 阿弥陀经疏钞演义》
摘自《卍续藏第 22 册 No. 0427 阿弥陀经疏钞演义》
邪我者。或计即色是我。离色是我。我大色小。色在我中。色大我小。我在色中等。此从邪师训诲。妄计而生。分别我也。慢我。则不因师教而成。生来即有。俱生我也。名字我者。谓既无见我横计主宰。复无慢我俱生主宰。但随世流布说名为我。则但有名字。而无实体也。
世俗人具前二我者。以未达我空。无名字故。学道人具后二我者。见道学人。虽断分别邪我。我慢犹存。若尽理而言。未至八地。俱生我执。犹现行故。圣人唯最后我者。圣人断尽二障。达二无我理故。
顺俗称我但是名字者。谓阿难尊者。至结集时。尚破同体见慢之我。岂有界内二种我耶。为传化故。乃顺世俗。立名字我。有何过咎。
知一切法空而不着空者。经云。虽乐远离。而不依身心尽。虽行于空。而植众德本。是也。
知实相无我而不着无我者。经云。虽行诸法不生不灭。而以相好庄严其身。虽随诸法究竟净相。而随所应为现其身。是也。
引瑜伽观经二段。是证明第三不着无我之故也。瑜伽言。无我。则无人修学。观经言。无我。则无人传化。自利利他。二皆不就。故不着无我。
瑜伽有四义者。瑜伽第六云。略由四义。故称我闻。一为世间语便易故。二为随顺世间故。三为断除怖畏。若定无我。谁为修学。人生怖畏故。四为宣说自他得失。令生决定信解心故。
阿难亦通法身我者。法华有本迹二门。若就迹门则阿难但证偏真。若约本门。则阿难久证法身。经云。内秘菩萨行。外现是声闻。少欲厌生死。实自净佛土。是也。
以无我中有真我者。因二无我。乃得真我。所谓唯心相灭。心体不灭。因灭是色。获得常色也。
常乐我净者。是涅槃四德。不迁不变曰常。离二死苦曰乐。具八自在曰我。三惑净尽曰净。
疏。
耳根发识者。耳根是色法。即第八亲相分。具执受二义。是白净无记性。识乃心法。即第八见分。三性皆具。与根不同。如楞严以门喻根。以人喻识。不同明矣。发者。生起之意。具八种缘。方得生起。即所谓耳识唯从八也。八者。一空。二根。三境。四作意。五分别依。六染净依。七根本依。八种子也。
废别从总(云云)者。谓小教云。闻者耳根发识。声在可闻处。是则应云耳闻。何云我闻也。盖以我有主宰之义。为六根六识之总。今废根识之别。从主宰之总。曰我闻也。
始教无闻三句。闻。即是有法。无闻。即是空。今始教是谈一切法空。故无闻。终教双照二边。故闻而不闻。此处影略不闻而闻句。盖即有而空。即空而有。正是双照二边中道也。顿教双遮二边。故无闻亦无不闻。无闻。是遮有。无不闻。是遮空。正是双遮二边中道也。
以我无我不二之真我者。我即是有。无我即是空。我无我不二。是即有而空。即空而有。即二边之中道也。又空处全有。有处全空。离二边之中道也。离即离非。是即非即。非法身真我而何。
根境非一异之妙耳者。根境若异。则两皆是有。根境若一。则二俱成空。今非一非异。则空有双遣。即是顿教双遮中道也。然非一。则异存。非异。则一存。则空有双存。又即是终教双照中道也。寂而常照。照而常寂。非妙耳而何。
娑婆极乐无障碍之法门者。娑婆是此岸。极乐是彼岸。若无障碍。则此不碍彼。彼不碍此。彼此俱存。是为双照法门。所谓究竟寂光。不越凡夫一念。三涂剧报。全居极圣自心也。又若无障碍。则何分此岸。何分彼岸。彼此两亡。是为双遮法门。所谓黑暗女。功德天。有智主人。二俱不受也。
钞。
闻亦无闻是大乘始教者。大乘始教。第二时空宗。依诸部般若。谈一切法空。内无能闻。外无所闻。方曰真闻。故曰尊者无说。我乃无闻。是真说真闻也。
从缘故空。不坏假名者。因内根引生外尘。则尘无自性。因外尘引生内根。则根无自性。从缘故空也。经云。由尘发知。因根有相。相见无性。同于交芦是也。又因根有尘。则不坏尘相。因尘有根。则不坏根相。不坏假名也。如云如幻非实。则心境双忘。不无幻相。则不坏心境。是也。
不闻而闻闻而不闻者。不坏假名。不闻而闻也。从缘故空。闻而不闻也。不闻而闻。即空即有。闻而不闻。即有即空。中道之义。此大乘至极之理。曰终教也。
能所双寂无闻不闻者。从缘故空。缘生。显无性也。缘生为能显。无性为所显。不坏假名。无性显缘生也。无性为能显。缘生为所显。缘生无性。以无性夺缘生也。无性缘生。以缘生夺无性也。互夺两亡。则能所双寂。又缘生夺无性。不闻不可得。无性夺缘生。闻亦不可得。则无闻无不闻矣。(此是旧解今复解云)能。即是第八转相。所。即是第八现相。以业识顿空。故双寂闻与不闻。皆生灭相。既无业识起灭。何有闻与不闻也。
离念顿显者。闻与不闻。皆妄念分别。今既双遮。则一念不生。全体显现。不历阶级。渐次。顿教意也。(此是旧解今云)离念顿显有二义。若离分别粗念。与无分别智相应。得见法身。名随分觉。若一念相应。远离微细念故。心即常住。名究竟觉。盖以顿教虽无渐次。而不无前心后心。则其所离之念。自不无粗细。而所显之理。亦不无分满也。生而不生不生而生者。生即我。即凡夫之有。不生即无我。即二乘之空。此二不二。即法身真我故。
能闻所闻非一异故者。根境历然不坏世谛。故非一。根尘同源同归性海。故非异。古云。通??峰顶。不是人间。心外无法。满目青山。是也。
娑婆依正全处极乐之自心者。自心即是法界。法界之中。无所不摄。则娑婆依正。摄无不尽。天台云。以檀为法界。则一切法趣檀。依正之摄归极乐。其理亦然。古云。阿鼻依正全处极圣之自心。毗卢心土。不离下凡之一念。法界圆融。头头涉入。不相障碍故。
分摄于圆应归法性者。恐有难云。前说五宗。及有。空。法相。法性。圆融。终顿。判归法性宗。圆教。判属圆融宗矣。今既摄于圆。应归圆融。何故归法性耶。答。诚如所问。但法性之与圆融。分之为二。合之为一。以事事无碍之圆。虽不同事理无碍之终顿。实离事理无碍之法性外。无事事无碍之圆融。以同一了义大乘。可合可分故。今据可合之义。归法性也。
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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