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殿阎王刑罚因由详情介绍
一、第一殿 秦广王……………………………………………………………
二、第二殿 楚江王……………………………………………………………
三、第三殿 宋帝王……………………………………………………………
四、第四殿 五官王……………………………………………………………
五、第五殿 阎罗天子…………………………………………………………
六、第六殿 卞城王……………………………………………………………
七、第七殿 泰山王……………………………………………………………
八、第八殿 都市王……………………………………………………………
九、第九殿 平等王……………………………………………………………
十、第十殿 转轮王……………………………………………………………
十一、醧忘台与孟婆神……………………………………………………………
一、第一殿 秦广王
秦广王的职责,是专管人间的长寿与夭折、出生与死亡的册簿户籍;统一管理阴间的吉、凶鬼判。其殿(即办公地点)位居大海中、沃燋石之外,正西的黄泉黑路上。
凡是善人寿终的时候,有的被接引往生天堂,有的被接到西方极乐世界。
如果是功德和罪过各半的男人、女人,死后把他们送交到第十殿,发送他们仍然投生到人间。有的男人转为女人,有的女人转身为男人。各按照他们在人世间时所做的行为、因缘,分别去接受果报。
凡是在世间恶行较多、善行较少的人,则引入殿右边的高台,称为孽镜台。台高一丈,镜子大约十人圈围。向东悬挂,上面横写着七个字:“孽镜台前无好人”。
被押赴来的鬼魂,自然地在镜子里好象播放录像一样见到自己在世时心理的奸险凶残,以及所做过的种种坏事和死后到地狱受苦的惨状。这时才知道:万两的黄金财宝和各种的福禄名利享受都带不进去,只有自己造的罪孽跟随着到地狱来。
照过孽镜台后,押解到第二殿,开始将犯人分发地狱,运用刑具,让作恶的人受各种痛苦的刑罚。其罪刑与受刑原因详情如下:
(一)自杀者的罪刑
假如有世间的人,不想想天地生人、父母养育而得到的身体,是多么珍贵异常,恩重如山;父母恩、众生恩、国王恩、三宝恩等恩情还未报答。没接到阴曹地府的勾帖,就擅自轻生,用上吊、跳楼、服毒、投水等等方法自杀。除了是因为忠孝节义的德行而牺牲生命、死后为神的之外,假若是因细小的忿恨或因犯罪的羞事被发觉等就轻率地自杀,考究他所犯罪刑,并未至死刑者;或是想嫁祸、加害他人而弄假成真,轻生气绝的。以上这些情况者,门神、灶神立即将他押解到本殿,关押到饥饿牢与干渴牢。
这些自杀的鬼魂,每逢戌、亥日,完全就像临死时一样地痛苦。一切痛苦的情境,照原来的样子,再出现一次。有的在七十天、有的一、二年之后,押解他的魂魄,再回到他自杀的地方,受悔恨折磨的苦楚。并且不许接受羹饭、纸帛等祭品的祭拜。
假如自杀的鬼魂自知忏悔,敛心守藏,不现出鬼影魅形来惊吓人,也不乱找替死的人,那么等到遭他牵累的人已经脱离牵累、痛苦时,门神、灶神仍然将这类鬼犯押解到本殿,之后再转发到第二殿,重新考核查实他的功和过,从重加刑,再另递交各殿,配发地狱去受苦。
假如曾经有过现出鬼形吓人或有找寻替死的心思,或用这些言语吓人、诈人,虽然未至于令人死亡,那么即使以前曾经做过善事,所有地狱也一概不准减免对他的罪刑。
若是轻生已死之后,毫不收敛鬼的形影,以致使人受到惊吓丧命的话,那么要立即命令青面獠牙的鬼役,勾他到各地狱去受苦。满一百日后,发配他进入阿鼻大地狱,永远用锁链吊扣住,不许超生。
(二)诵经漏脱字句之罪刑
凡是出家的和尚、道士,接受了别人的钱,帮人拜诵经忏,遗漏字句、或页卷的,就带来本殿,发配他进“补经所”。各个送入内藏经忏、黑暗的小房间内。所有他曾遗漏的字句之处,一概都要抄写明白,补诵清楚。 等送他到西方极乐之所,或立即得到佛菩萨的接引而往生极乐。
此处设有油灯,贮存有数十斤的油。只用一根细线点,有时明亮、有时黑暗,不能一口气就能很快的补写完足。
(三)修行起贪图供养者的罪刑
如果原来是清净修行的出家人或道士,却产生了贪心,枉求供养以享受的人,也要在这里补经。
(四)诚心修行、弘扬佛法者之利益
一般在家修持的善男信女,十分诚心,心口如一地拜念一切经、咒、佛号,即使有错误、,遗漏,然而重在诚心,而不重在字句。这类诚心修持的人,佛传下旨意不用补经,每月初一,将其功德记载于善籍之中。
世间的人,如果能在每年的二月初一日,清净持斋,面向北方,诚心诚意地发下誓愿:诸恶莫作、行善积德,因这一善念而免入地狱;同时印传善书,使许多人能悔改向善。如能尽量地念“南无阿弥陀佛”圣号,发大愿力祈求在这一生就能往生西方极乐世界,并将行善积德念佛等功德回向往生净土。那么,此人寿终命尽之后,即命青衣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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