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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闻、觉、知,虚妄病缘,妄不离真,同是觉明无漏妙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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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7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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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二 破非合
  又妙见精,非和合者,为非明合?为非暗合?为非通合?为非塞合?
  此破合可知。
  若非明合,则见与明,性、相乖角,如耳与明,了不相触。
  首句牒定。若见不与明合者,则见与明,一属性,一属相,彼此乖违角立,各不相顺。此据理论,下以喻明。既然非合,应如耳根之与明相,了无关系,不相触合;触即合也。
  见且不知,明相所在,云何甄明,合非合理?
  此承上既不相合,纵见之亦不能见,见且不见,自然不知明相所在;如耳听明,听且不能听,岂知所在耶?知既不知,云何甄别明白,合与非合之理?
  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此例破,可知。后无结文者,因此科但释前超情科中余情,故不另结。文自阿难妄识破后,求示寂常妙明真心,而如来指与根中见性,十番极显其真,二见复剖其妄,克就当人分上,最亲切处,分明指出,会见、闻、觉、知,虚妄病缘,妄不离真,同是觉明无漏妙心此中复明,本妙觉元,非和合与不和合,密示万法一体之旨,大科克就根性,直指真心已竟。自此以前但显理究竟坚固,若不知所指之心,不独近具根中,实则量周法界,则何以明事究竟坚固耶?故下会通四科,全事即理,圆彰七大,全相皆性,极于三如来藏,圆融无碍;说奢摩他,令悟一切事相,无非理性,乃统世界、身、心,为一定体。自此见性,转名如来藏性,以能遍为诸法实体,乃对万法而立名也。初克就根性直指真心竟。
楞严经讲义第五卷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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