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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而治的释义 无为而治是老子《道德经》的核心思想。我理解的无为,是一切行为应顺应自然规律,做到不乱为、妄为、胡作非为,一切为了众生,不损害众生利益,不将自己的私欲与欲念强加给众生去作为。顺应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在自身能力范围之内去作为,人民就会拥护,事业就会昌盛;如违背自然规律、社会规律,超出了自身能力范围去作为,就会伤害他人,危害众生,最终也会伤害自己,严重的会自取灭亡。顺者昌盛,逆者灭亡,也就是这个道理。 我们怎样才能达到无为的心性,控制自己的作为呢?首先,应做到忘我无欲。《道德经》第一章讲,“无欲以观其妙,有欲以观其窍”,意思是说,我们如果没有欲望,心性一片空寂、平静,宇宙万物与世界社会的生息变化以及生存条件、过程就均能被自己看透。我们能知道众生生存的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就不敢违反规律去作为,只是顺应规律,最终事业有成,并成就大道;反之,有欲念、欲望会遮蔽我们的本性,一切以自身的利益为中心,被名利蒙住心性与眼睛,就会违反规律去作为,比如争强好胜、狂妄骄躁、好大喜功、恃强凌弱,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不惜危害众生性命,发动战争,使社会动乱、众生遭殃。为了骗取钱财,就编造谎言,把自己塑造为救世主,表面满口仁义道德,实际却是一肚子的男盗女娼,为了使人民相信他,能够让他唯我独尊,就把古今中外的好话都翻出来说尽,实质行为上是把古今中外的坏事都干绝,欲望大得仿佛是上嘴唇像天,下嘴唇像地,舌头像太平洋那样长,天地万物众生均想一口吞的魔王。 无欲与有欲同出于心,无欲从善,有欲大多从恶,所以老子主张忘我无欲,不管是个人修身养性、治家,或者是治理经营企业或国家,都不要把自己的欲望强加给社会。凡是管理者应审视自身能力,做力所能及的事,定好自己的目标,尽最大力量,用坚定的意志来克制自己的欲望,这样才能认清自然规律、社会规律。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去作为,顺应就会昌盛,违背就会给众生与他人带来灾难与痛苦,最终也会导致自身灭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