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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6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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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坏波令尽。理夺事亦复如是。
【观曰。六事能隐理门。谓真理随缘成诸事法。然此事法既违于理。遂令
事显。理不显也。如水成波动显静隐。经云法身流转五道名曰众生。故众生现时法身不现也。】
此是事夺理,与第四门有关。第四门事能显理,因为理不可见,因事而见。事有形相,理无形相。无形之理,全以有形之事而显。众生只能见其事相,不见其理性,故曰事能隐理。
真理随缘成诸事相,然此事法既违于理(因为事假理实,假违于实故。)于是令事显,理不显也。
譬如水成波相,波动而水静。众生只见其动波,不见于静水,是波能隐水也。事能隐理,亦复如是。
经云以下,引经为证。法身不动,六道常转。虽然六道常转,而法身不动。法
身者,随缘无性也,故一切众生本来寂灭。六道者,无性随缘也,故影现六道。佛知一切众生常六道常法身,一切众生本来是佛。佛知一切众生常法身常六道,法身不显而名众生。故经云法身流转五道名曰众生。凡夫之人,只见众生相,不见法身。故曰众生现时,法身不现也。文中所言五道者,即六道也。于六道中,略阿修罗道不言,故曰五道。
【观曰。七真理即事门。谓凡是真理必非事外。以是法无我理故。事必依理。理虚无体故。是故此理举体皆事方为真理。如水即波无动。而非湿故即水是波。思之。】
第七真理即事门,与第八事法即理门,乃理事相即一对。虽然事能隐理而理不
亡,理能夺事而事非无。理事之间,只是体用关系而已。全体起用,全用归体,体外无用,用外无体。全体起用,故一即一切,是理即事。全用归体,故一切即一,乃事即理。
事法缘起无性是用即体,然理体湛然,不碍事相宛然是用。理者无性随缘是体即用,故事相纷陈,不碍理性湛然。是故有此理事相即一对。
谓凡是真理,必非事外,以是法无我理故。
真理无性,故曰以是法无我理故。无我者,无自性也。法无自性,即是真理。真理无性则不可见,必依事显,故曰真理必非事外。如果理在事外,便成断灭空。
事必依理。理虚无体故,是故此理举体皆事,方为真理。
事必依理,是说明真理即事也。理虚无体故不可见,必依事而显其理,所以此理举体皆事,方为真理。否则便成断灭空。
最后以譬喻说明。如水即波,无动而非湿故,即水是波。思之。
以水即波,明理即事也。因为水性湿,而波相动,故无动而非湿。波全是水故,所以即水是波也。此是说明,水即波而不失水,波即水而不失波。正因为彼此不失故,方成彼此相即义。
【观曰。八事法即理门。谓缘起事法必无自性。无自性故举体即真。故说众生即如不待灭也。如波动相举体即水。故无异相也。】
事法即理门,与上同理可知。
谓事法缘起必无自性,无自性故即是真理。故曰无自性故,举体即真。
故说众生即如,不待灭也。
所谓如者,不二不异也。不二不异者,不生不灭也。谓众生本来不生不灭即是涅槃,不待灭后方入涅槃也。
好象波之动相,举体即水,而水静未尝动,不待波澄然后静也。故僧肇大师说,江河竞注而不流。故波相虽动,其实与水未尝有异相也。
当知事法随缘无有自性,即是真理。真理无性方能随缘,即是事相。故理即事,事即理也。
以上第七门说明,法身随缘名众生,第八门说明众生如如是法身。众生法身,不过一体异名而已。众生流转六道而非有,法身空寂妙湛而不无。理即事虽空而不断,事即理虽有而不常。非有不无,不断不常,隐显自在,即是理事相即义。
【观曰。九真理非事门。谓即事之理而非是事。以真妄异故。实非虚故。所依非能依故。如即波之水非波。以动湿异故。】
此下是理事相非一对。理事相非者,谓性实而相假也。性实者不变,相假者随缘。不变随缘,无分别而分别。随缘不变,则分别而无分别。
真理非事门。谓即事之理,而非是事。以真妄异故,实非虚故,所依非能依故。
理性是真,而事相是妄;理性是实,而事相是假;事无体依理而有,故事是能依理是所依。所以真理非事。虽然真理即事,不碍真理非事。正因为理非事故,方有理即事之义。若理事无分别,焉有相即之义?
譬如水与波,水真而波妄,水实而波虚,水是所依而波是能依,水性湿而波相动。故水非是波。
【观曰。十事法非理门。谓全理之事。事恒非理性相异故。能依非所依故。是故举体全理。而事相宛然。如全水之波。波恒非水。以动义非湿故。】
以上第九门,显理真、实、所依。第十门显事妄、虚、能依。因为事是理影现而出故。
谓全理之事,事恒非理。因为理与事,是性相异故。事是能依,依理而有。而理性者,为事所依。是故事相虽举体全是理性,然而事的假相,却是宛然存在的。
例如波之与水,波的假相,当不是水性。因为波相是动的,而水性却是湿的,动非湿故。
【观曰。此上十义同一缘起。约理望事。则有成有坏。有即有离。事望于理。有显有隐。有一有异。逆顺自在无障无碍。同时顿起深思令观明现。是谓理事圆融无碍观。】
此上十义,同一缘起。以上十门,同是法界缘起。法界为体,缘起为用。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是法界一大缘起,以法界缘起故,说此理事无碍十门。
约理望事,则有成有坏,有即有离。
约理望事有成者,是第三依理成事门。有坏者,是第五以理夺事门。有即者,是第七真理即事门。有离者,是第九真理非事门。
事望于理,有显有隐,有一有异。
事望于理有显者,第四事能显理门。有隐者,第六事能隐理门。有一者,第八事法即理门。有异者,第十事法非理门。
逆顺自在,无障无碍。
第三门理成于事,第七门理即于事,是理顺于事。第四门事能显理,第八门事法即理,是事顺于理。第五门理夺事,第九门理非事,是理逆于事。第六门事能隐
理,第十门事法非理,是事逆于理。
然理事相遍,一大缘起。成时正坏,坏时正成;实时正离,离时正即;显以隐而显,隐以显而隐;一是异之一,异是一之异。总是一大缘起,一切无碍,故曰逆顺自在,无障无碍。
同时顿起,深思令观明现,是谓理事圆融无碍观。
如是十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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