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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3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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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以责令其梵行清净。否则,言者谆谆,听者各行其是,直接受害的便是佛教!
佛陀因时因地因机而制立的学处,持律者为了方便忆持,渐依所犯罪的轻重,集为部类次第,在布萨时诵说,此即波罗提木叉。比丘、比丘尼二部波罗提木叉,即被称为毗尼(或毗奈耶)。依『波罗提木叉经』(戒经)而分别广释的(分别制戒因缘,分别戒经的文句,分别犯与不犯、轻罪与重罪等),名为『波罗提木叉分别』(或称『经分别』)。『波罗提木叉分别』,在汉、藏所译的广律中,也被称为毗尼。除此二者,在僧伽制度的开展中,凡所制的僧伽行法、威仪,能使比丘(比丘尼)在僧团中调伏身语,以纳于正轨的,都名为毗尼,所以古人或意译为『律』,或译为『调伏』、『灭』。『毗尼虽是法治的,但运用起来,一定要出于善意的和平精神,融入了德化的,善诱的教育作用。使比丘众乐于为善,不敢为恶;这就是毗尼藏的实际意义。』11
由上面的介绍,大致可得出一个约略的概念:学处,是佛随犯立制的戒条;集各部类学处即成波罗提木叉;集波罗提木叉(与波罗提木叉分别,中国律师解说为『止持』)及犍度(中国律师解说为『作持』,内容为受『具足』、『布萨』、『安居』,以及衣、食等规制),即成毗尼(律)的所有内容。12
再介绍『戒』的意义:梵语而被译为『戒』的,主要有二:13
一、学、学处:『学』,是于佛法中、于僧团中应当学的一切,内容不外乎三学:增上戒学、增上定学、增上慧学。应当学的内容极广,包括僧众的威仪礼节──穿衣、饭食、行来出入、说法、大小便利等,都是戒经中所标列而为出家众所应当学的(『众学法』)。『学处』则为戒条,已如上说。所以在佛法中,是先有『学』而后有『学处』的;三学中的增上戒学即能摄一切学处。14
二、增上戒学的『戒』,原语尸罗,所以尸罗也译为戒。《大智度论》中解释说:『尸罗(此言性善),好行善道,不自放逸(作恶),是名尸罗。或受戒行善,或不受戒行善,皆名尸罗。』15《大毗婆沙论》又将尸罗解释为『数习』义,这说明了尸罗『好行善道,不自放逸』的力量,是由过去生不断的行(习)善,以致熏习成善的习性而来,所以与一般泛泛的善行不同。
十善是尸罗──『戒』,不论有佛法或没有佛法的时代,不论是不是受戒,都有此戒善。此数习所引发的戒善,『或经父母、师友的启发,或是宗教,或从自身的处事中发觉出来。内心经一度的感动、激发,于是性善力大大增强,具有防护过失,勇于为善的力量(,这才是佛法所说的尸罗)』。16『如遇到犯罪的因缘,内心会(不自觉的)发出抗拒的力量。』17这种对恶所产生的抗体,就称为『律仪』。
『律仪』,梵语三跋罗,直译应作『等护』,如上所说,系从防护过恶的功能而得名,18也就是佛法所说的『戒体』。19导师譬喻说:如某地常受盗匪的侵扰,为了防止被侵扰,于是筑了一座城墙或碉堡,以维持此地在某种程度上的安宁,这就是律仪──护的意思。20
既然戒──尸罗不必从受而得,同理,律仪亦可以不必从受而得,以下是三类的律仪:
一、如真智现前,以慧而离烦恼,就得道共律仪。
二、如定心现前,以定而离烦恼,就得定共律仪。
三、如净信(信三宝四谛)现前,愿于佛法中修学,作在家弟子,或出家弟子,就得别解脱律仪。这是佛依社会关系、生活方式、体力强弱等等不同而制订的戒法,如五戒、十善戒、比丘戒、比丘尼戒,只要弟子们逐条逐条受持,就能别别解脱过失,故称波罗提木叉──别解脱戒。21所以受戒是外在的仪式,内心深处性善的戒德,才是先于戒条而为戒的根本与实质,才能使自己在生活日用的身语意行如法而离恶向善。
由上所述,再回顾本品品题所言的「引律戒情」,何以将「律」解说为『律仪』而非『戒律』(毗尼),原因即希望跳脱外在戒条规制的约制,而回归戒──尸罗的本义:由数习所引发内心的那种自觉应行善拒恶的力量,那才是使人向上、向善、向解脱彻底而有力的动能。
佛的为弟子制戒,为达法──真理的修证,所以佛陀是依『法』摄僧,希望出家弟子在民主、法治、平等的僧伽律制陶炼下,对外具足威仪以表显佛教,令人望而生信;对内则在和合清净的氛围下安心办道,以实现涅槃寂静的究极理想。
法与律,起初是同一内容的两面。『法』──圣道的修证,一定是离罪恶,离缚着而身心调伏的(『断烦恼毗尼』是毗尼的本义),所以又称为毗尼。导师比喻为:『法如光明的显发,毗尼如阴暗的消除,二者本是不相离的。』22然而,重法与重律从佛灭以来,终究形成彼此对立的二大流,尽管经过时空的流转,依然坚持壁垒、各自标榜所宗。重法者忘了毗婆尸等三佛之所以法随佛灭而不能久住,是因于未为弟子制立学处;忽视律治的精神者,何异于此?重律者则忘了僧伽的一切规制是为体证真理而建立,若没有为法修证的高远目标,再严谨的僧伽律制或戒行,都不过是世间法,于佛法中,意义不大!法与律的未能合一,真是值得现代僧团深思的课题!(待续)
【注释】:
1.印顺导师,《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页294。
2.印顺导师,《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106~107。
3.印顺导师,《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107~111。
4.印顺导师,《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111~113。
5.印顺导师,《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132。
6.印顺导师,《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139。
7.印顺导师,《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138。
8.印顺导师,《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138~139。
9.印顺导师,《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124。
10.印顺导师,《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139。
11.印顺导师,《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190~191。
12.印顺导师,《以佛法研究佛法》,页117;《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251。
13.以下戒的意义引自印顺导师,《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页291~296。
14.印顺导师,《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页138~140。
15.《大智度论》卷一三(大正25.153中)。
16.印顺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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