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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生活] 阿毗达磨俱舍论卷第十六:分别业品第四之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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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3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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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0-23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论曰。于军等中若随有一作杀生事。如自作者一切皆成杀生业道。由彼同许为一事故。如为一事展转相教。故一杀生余皆得罪。若有他力逼入此中。因即同心亦成杀罪。唯除若有立誓自要救自命缘。亦不行杀。虽由他力逼在此中。而无杀心故无杀罪。今次应辩成业道相。谓齐何量名曰杀生。乃至齐何名为邪见。且先分别杀生相者。颂曰。
  杀生由故思  他想不误杀
 楼主| 发表于 2020-10-23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大愿地藏王菩萨  南无大悲观世音菩萨  南无广博身如来  南无妙色身如来   南无除盖障菩萨 南无药师琉璃光如来,南无文殊师利菩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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