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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生活] 清净道论 (Visuddhi Magga):第三 说取业处品(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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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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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8)「依执取」--依于见、触及闻而执取当知抉择。此中除了风遍,其余九遍及十不净的十九种,是由于见执取--于(似相)前分先以眼见彼等之相而执取之义。身随念中的皮等五法(发毛爪齿皮)于见、其余的(二十七法)由于闻而执取,如是身随念当由于见及闻而执取。入出息随念由于,风遍于见与触,其余的十八种由于闻而执取。其次(第四)舍梵住优四无色(的四种),对于初学者不宜执取;应取其余的三十五种。如是依执取而抉择业处。
  (9)「依缘」--于此等业处中,除了空遍,其余九遍为无色定之。十遍亦为诸神通之缘。彼前三梵住为第四梵住之缘。下下的无色定为上上的无色定之缘。非想非非听处为灭尽定之缘。又一切(遍)为乐住与观及有的成就之缘。如是依缘而抉择业处。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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