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南收藏本站|繁體中文

佛教论坛

 找回密码
 点击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882|回复: 2

[佛教生活] 正法念处经卷第九 地狱品第三之五(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7-23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佛友,享用更多功能,实修路上我们携手并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点击注册

x
——————————————————————————————
 楼主| 发表于 2020-7-23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又彼比丘。知业果报。观大叫唤之大地狱。复有何处。彼见闻知复有异处。彼处名为金刚嘴乌。是彼地狱第十三处。众生何业生于彼处。彼见闻知。若何等人。杀生偷盗邪行饮酒。复有妄语乐行多作。堕彼地狱。金刚嘴乌别异处生。彼前活等诸地狱中所受苦恼。彼一切苦。此中具受。杀生偷盗邪行饮酒。业及果报。如前所说。今说妄语。所谓若人于众僧中。许与病者随病医药。而后不与。彼人以是恶业因缘。身坏命终。堕于恶处。在彼地狱金刚嘴乌别异处生。受大苦恼。所谓苦者。本许不与恶业所作。金刚嘴乌。啄其身肉而啖食之。既啄肉已。即彼啄处。还复更生。生则软嫩。犹如莲华。以软嫩故。极受大苦。如是更啄。啄已复生。软嫩于前。而复更啄。受苦转增。彼地狱人。如是无量百千年岁为乌所食。既脱彼处。次第复生炽火炎燃铁沙之中。彼地狱人。足蹈热沙。为沙所烧。一切身分。灰亦叵得。又复更生。自食其舌。食已复生。食已复生。舌妄语故。为人所食。彼妄语人。妄语说故。还自食舌。尔时世尊。而说偈言。

  甘露及毒药  皆在人舌中
  实语成甘露  妄言则为毒
  若人须甘露  彼人住实语
  若人须毒者  彼人妄语说
  毒不决定死  妄语则决定
  若人妄语说  彼得言死人
  妄语不自利  亦不益他人
  若自他不乐  云何妄语说
  若人恶分别  喜乐妄语说
  蜚堕火刀上  得如是苦恼
  毒害虽甚恶  唯能杀一身
  妄语恶业者  百千身破坏
  智者说实语  是凡人正法
  戒人为庄严  能示解脱道
  众生自作业  为爱水所漂
  善逝说实语  为第一船筏
  无始终世间  爱罥之所缚
  唯实能救解  法主如是说
  实能斩烦恼  斧能斩斫树
  刀斧斩犹生  实语斩不尔
  实能益二世  故说不尽财
  出处不可尽  一切法中胜
  说此实功德  能生大乐果
  智者舍妄语  谛见人皆舍

  舍实语人。金刚嘴乌。如是无量百千年岁。常烧常食。乃至恶业未坏未烂。业气未尽。于一切时与苦不止。若恶业尽。彼地狱处尔乃得脱。若于前世过去久远。有善业熟。不生饿鬼畜生之道。若生人中同业之处。数数斗诤。常堕负处。一切世人不信其语。是彼恶业余残果报。

  具足妄语不实之人。到极苦恼地狱恶处。受恶果报。

  又彼比丘。知业果报。观大叫唤之大地狱。复有何处。彼见闻知复有异处。名火鬘处。是彼地狱第十四处。众生何业生于彼处。彼见有人杀生偷盗邪行饮酒。业及果报。如前所说。复有妄语。所谓有人。于吉会中。违制犯法。众人皆言。汝有所犯。彼人畏罚。妄语说言。我实不犯。彼人以是恶业因缘。身坏命终。堕于恶处。在彼地狱。生火鬘处。受大苦恼。所谓苦者。如前所说。活等地狱所受苦恼。彼一切苦此中具受。复有胜者。所谓铁板。炽火炎燃。阎魔罗人。执地狱人。置铁板上。复以铁板置罪人上。努力揩磨。一切身分为血肉泥。其色甚赤。如金舒迦炎色赤树。铁板压之。故令如是。若彼地狱。阎魔罗人发却铁板。彼地狱人。脂血肉末。遍满身体。既受此苦。是故于彼阎魔罗人。生大怖畏。走向异处。望救望归。见有大河。若受苦时。满中热灰。于前与苦。阎魔罗人生怖畏故直入彼河。既入河已。筋节机关一切身分皆悉消洋。如生酥块。而复不死。是彼恶业之势力故。彼地狱处。竹林稠密。一切火燃。如此人间。大风起时。火烧干林。不烧众生。彼火鬘处。众生遍满。被烧炽燃。无针头许而不烧处。既被烧煮大声叫唤。四出驰走。望救望归。乃至恶业未坏未烂。业气未尽。于一切时与苦不止。若恶业尽。彼地狱处尔乃得脱。若于前世过去久远。有善业熟。不生饿鬼畜生之道。若生人中同业之处。语言迟难而复不正。自眷属中。少少语言尚不辨了。何况众中善巧言说。是彼恶业余残果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7-23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无阿弥陀佛  南无大愿地藏王菩萨  南无大悲观世音菩萨  南无广博身如来  南无妙色身如来   南无除盖障菩萨 南无药师琉璃光如来,南无文殊师利菩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点击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七条底线|宗旨|使用指南|小黑屋|积分|勋章|手机版|佛教网

GMT+8, 2024-12-23 18:59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